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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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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4-120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9:15-15:00。

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锦江区新希望中鼎国际1号楼A座2楼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畅女士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43人,代表股份2,799,175,3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968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458,836,8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34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40人,代表股份340,338,5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34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35人,代表股份336,101,0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35人,代表股份336,101,0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0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88,281,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08%;反对10,457,7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36%;弃权43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5,207,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589%;反对10,457,7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15%;弃权43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88,327,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25%;反对10,418,7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22%;弃权4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5,253,3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725%;反对10,418,7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99%;弃权4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6%。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88,231,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90%;反对10,507,9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54%;弃权43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5,156,7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437%;反对10,507,9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64%;弃权43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8%。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参股公司25.87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7,276,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621%;反对5,678,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85%;弃权7,383,3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4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3,039,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137%;反对5,678,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95%;弃权7,383,3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4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68%。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参股公司3.392%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7,208,4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20%;反对5,752,1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01%;弃权7,377,9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3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2,970,9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934%;反对5,752,1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14%;弃权7,377,9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3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52%。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六家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7,364,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880%;反对5,555,9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25%;弃权7,417,6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5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3,127,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400%;反对5,555,9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31%;弃权7,417,6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5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70%。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曹美竹、徐婧婕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