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13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6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13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13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12月19日在武汉市中信泰富大厦38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会董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蔡卫东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全资子公司航锦云(上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因经营所需,拟向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拟为其增加8亿元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后航锦云合计可使用担保额度为10亿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与本次担保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经办签署《担保协议》、《保证协议书》及与之相关的其它事项。授权期限为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李海波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邵自威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军先生、刘树武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董军先生、刘树武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为保持董事会的正常运转及有效工作,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推荐李海波先生、邵自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非独立董事后,李海波先生将担任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邵自威先生将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公司董事会定于2025年1月6日(星期一)下午14:30时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9)。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13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8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
暨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军先生、刘树武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董军先生、刘树武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董军先生、刘树武先生在公司及子公司不再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军先生、刘树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对董军先生、刘树武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持董事会的正常运转及有效工作,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推荐李海波先生、邵自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13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李海波先生、邵自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在当选非独立董事后,李海波先生将担任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邵自威先生将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简历附后)。
上述补选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次董事变更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海波先生简历:
李海波先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年1月出生,湖北武汉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5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中国光大银行武汉分行中北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中国光大银行武汉分行武昌支行副行长;华夏银行武汉分行江汉支行行长;华夏银行武汉分行宜昌分行行长、党总支书记;华夏银行武汉汉口支行行长;华夏银行武汉分行总监、办公室主任、营业部总经理。现任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武汉信用风险管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李海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情况外李海波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海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海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邵自威先生简历:
邵自威先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5年12月出生,湖北武汉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注册金融分析师。2009年11月参加工作。历任寰富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员;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高级交易员;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投资投行部业务副主管;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资深主管;现任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助理(主持工作)职务。邵自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情况外邵自威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邵自威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邵自威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7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已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情况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航锦云(上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锦云”)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二)本次拟新增的担保额度情况
全资子公司航锦云因经营所需,拟向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拟为其增加8亿元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后航锦云合计可使用担保额度为10亿元。
上述金额为公司为航锦云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航锦云与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公司的授信协议尚未签订。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13次临时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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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航锦云(上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4MADE46WY34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丰谷路315弄24号1-3层
法定代表人:蔡卫东
成立日期:2024年3月8日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大数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全资子公司航锦(武汉)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航锦云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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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锦云信用等级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是公司重要项目的运营主体,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重大事项决策和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本公司、航锦云与融资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及逾期担保情形
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对外担保累计总额度为89.70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38.8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05.0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关于本次担保的授权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与本次担保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经办签署《担保协议》、《保证协议书》及与之相关的其它事项。授权期限为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旨在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以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促使全资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故本次不存在反担保情形。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增加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七、报备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13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9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13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6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武汉市中信泰富大厦3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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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24年12月1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13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4年12月2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本次大会提案1.00为特别决议提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下,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采用非累积投票制。
三、提案编码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设置“总议案”,提案编码为100,对提案100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本人持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注明联系电话。
2、登记时间:2025年1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武汉市中信泰富大厦38楼航锦科技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是静怡
电话:027-82200722
传真:027-82200882
邮箱:zqb@hangjintechnology.com
5、现场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13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18”,投票简称为“航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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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