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475 证券简称:萤石网络 公告编号:2024-044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24年12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蒋海青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的要求。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保荐机构已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无异议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二)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智能化工程二期建设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金艳、浦世亮、郭旭东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已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无异议核查意见。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智能化工程二期建设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保荐机构已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无异议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88475 证券简称:萤石网络 公告编号:2024-045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24年12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丹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智能化工程二期建设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智能化工程二期建设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88475 证券简称:萤石网络 公告编号:2024-046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萤石网络”或“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22年第46次审议会议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关于同意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40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11,250万股股份,发行价格为28.7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236,62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21,365,252.83元(不包括发行费用相关增值税进项税额),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12,5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3,008,865,252.83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德师报(验)字(22)第00614号《验资报告》验证。
为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萤石网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萤石网络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披露,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经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截止2024年11月30日,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92,498.69万元,占该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入总额比例约51.53%。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一直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由于建设过程中受外部客观环境因素影响,项目现场施工建设安排延缓,当前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实际建设进度未达预期,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的要求。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审议程序
2024年12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88475 证券简称:萤石网络 公告编号:2024-047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智能化工程
二期建设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萤石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萤石”)拟与杭州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系统”)签订智能化工程二期建设施工合同,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3,500万元(含税)。
● 海康系统系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海康系统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已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的智能化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萤石拟向海康系统采购智能化工程二期建设服务,预计采购金额不超过3,500万元。
海康系统系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海康系统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含本次),除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1%以上。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海康系统系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海康系统为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关联方名称:杭州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685810232H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邬伟琪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阡陌路555号1幢B楼19层
成立日期:2009年3月5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充电桩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停车场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测绘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3年末,海康系统总资产742,855.97万元,净资产462,407.43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98,184.94万元,净利润76,189.61万元。
海康系统与公司之间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
截至公告披露日,海康系统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兼顾效率和成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发包人(全称):重庆萤石电子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杭州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2、合同主要内容:由海康系统承揽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二期厂房的智能化工程建设。其中设备部分包含智能化设备和综合布线光纤跳线等辅材,非设备部分包含安装及其他服务。
3、交易价格:本次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3,500万元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合同的生效条件及生效时间:经双方签署且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基于重庆萤石实际经营情况和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二期建设的需要,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海康系统具有承接智能化工程建设的资质和经验,拥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有利于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智能化的正常推进,上述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和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查:重庆萤石与海康系统签订的智能化工程建设二期施工合同符合重庆萤石实际经营情况和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二期建设的需要,有利于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智能化的正常推进,在所有重大方面均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允、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向公司或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智能化工程二期建设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金艳、浦世亮、郭旭东回避表决。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20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智能化工程二期建设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智能化工程二期建设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88475 证券简称:萤石网络 公告编号:2024-048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萤石网络”或“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萤石软件有限公司、重庆萤石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萤石软件”、“萤石重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711.07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22年第46次审议会议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关于同意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40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11,250万股股份,发行价格为28.7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236,62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21,365,252.83元(不包括发行费用相关增值税进项税额),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12,5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3,008,865,252.83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德师报(验)字(22)第00614号《验资报告》验证。
为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效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萤石软件和萤石重庆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711.07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萤石软件和萤石重庆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审议程序
2024年12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711.07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88475 证券简称:萤石网络 公告编号:2024-049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
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24个月);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725,000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725,0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30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40号),同意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萤石网络”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2,500,000股,并于2022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562,50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计1名,对应的股份数量为4,725,000股(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数量),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6000%。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4,725,000股,现限售期即将期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12月30日(因2024年12月28日是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562,5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562,500,000股变更为787,50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配售对象承诺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已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4,725,000股,限售期为自2022年12月28日起24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30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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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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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