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62 证券简称:富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9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在公司三车间五楼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0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全体董事均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时限。召集人刘富林先生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就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相关情况做出说明,全体董事无异议。
经与会董事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刘富林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刘富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及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素养,董事会同意选举刘富林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2、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刘富坤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的任职资格及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素养,董事会同意选举刘富坤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2、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4个专门委员会。为促进第五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人员为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及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刘富林先生、刘富坤先生、洪云先生、罗嘉恒先生、冯海洲先生,其中刘富林先生为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白喜波先生、冯海洲先生、刘剑华先生、林东平先生、高俊岭先生,其中白喜波先生为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冯海洲先生、刘富林先生、林东平先生、白喜波先生、刘剑华先生,其中冯海洲先生为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剑华先生、刘富林先生、白喜波先生,其中刘剑华先生为主任委员。
2、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聘任候选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富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洪云先生、罗嘉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淑华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田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内部审计负责人,聘任霍莹敏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2、表决结果:
4.01《关于聘任刘富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2《关于聘任洪云、罗嘉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3《关于聘任刘淑华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4《关于聘任田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5《关于聘任霍莹敏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其中,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内部审计负责人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特此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62 证券简称:富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1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
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信科技”)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任期自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通过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具体情况如下:
1、非独立董事:刘富林先生、刘富坤先生、林东平先生、洪云先生、罗嘉恒先生、高俊岭先生。
2、独立董事:白喜波先生、冯海洲先生、刘剑华先生。其中,白喜波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人员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董事长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意选举刘富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三)副董事长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意选举刘富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具体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刘富林先生、刘富坤先生、洪云先生、罗嘉恒先生、冯海洲先生,其中刘富林先生为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白喜波先生、冯海洲先生、刘剑华先生、林东平先生、高俊岭先生,其中白喜波先生为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冯海洲先生、刘富林先生、林东平先生、白喜波先生、刘剑华先生,其中冯海洲先生为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刘剑华先生、刘富林先生、白喜波先生,其中刘剑华先生为主任委员。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均由公司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且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且主任委员(召集人)白喜波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监事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情况如下:
1、职工代表监事:梁竞新先生
2、非职工代表监事:林应龙先生、王长河先生
上述人员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梁竞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三、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及相关子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富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洪云先生、罗嘉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淑华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田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内部审计负责人,聘任霍莹敏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人员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四届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内部审计负责人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秘书田泉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格审核无异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四、部分董事换届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曹卫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潘春晓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为推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经营发展等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科苑三路20号
联系电话:0757-28815533
电子邮箱:fxzqb@fuxin-cn.com
特此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1日
附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1、刘富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8月出生,1997年7月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工业企业管理工程专业,大专学历。2008年7月至2009年12月参加中山大学岭南学院EMBA总裁研修班学习并结业。1984年1月至1997年11月就职于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12月至2001年6月在佛山市顺德区富信电器实业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1年7月至2009年6月在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宝昌电子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03年7月至2015年11月在历任富信(“佛山市顺德区富信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广东富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统称,下同)董事、董事长;2015年12月至今任富信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总商会第三届理事会副会长,佛山市顺德区工商联合会(总商会)第十五届执行委员。
截至目前,刘富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800,9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4398%,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刘富坤先生系兄弟关系,为一致行动人,与罗嘉恒先生系舅甥关系,与刘淑华女士系叔侄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2、刘富坤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9年2月出生,高中学历。2012年5月至2013年5月参加华南理工大学MBA高级研修班学习并结业。1983年1月至1985年8月在顺德容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任业务主管;1985年9月至1995年5月在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任销售经理;1995年6月至2005年5月在佛山市顺德区富信电器实业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5年6月至2012年12月在富信历任副总经理、董事、副董事长;2013年1月至2015年11月在富信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在富信任副董事长兼高级管理顾问;2019年1月至今在佛山市顺德区东逸湾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董事。
截至目前,刘富坤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951,4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6775%,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刘富林先生系兄弟关系,为一致行动人,与罗嘉恒先生系舅甥关系,与刘淑华女士系父女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3、林东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4月出生,2005年6月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光电技术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98年7月至2003年5月就职于福建华科光电有限公司;2003年5月至今历任福州高意通讯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总经理;2017年11月至今任福州高意通讯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负责人;2018年1月至今任福州高意光学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3月至今任高意通讯(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9月至今任奥普镀膜技术(广州)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9月至今历任科纳技术(苏州)有限公司监事、总经理;2018年12月至2021年12月任富信监事;2019年1月至今任苏州高意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9月至今任菲尼萨光电通讯(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12月至今任富信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菲尼萨光电通讯(上海)有限公司、菲尼萨光电通讯科技(无锡)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林东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4、洪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10月出生,1990年1月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金属材料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0年2月至1999年9月就职于冶金工业部第一冶金建设公司机械动力公司;1999年10月至2006年8月就职于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9月至2010年1月就职于杭州金松优诺电器有限公司;2010年2月至2018年11月就职于富信,历任经营管理部部长、副总经理;2021年8月至2023年3月任广东富信热电器件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12月至今任富信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洪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805%。洪云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5、罗嘉恒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3月出生,2013年7月毕业于深圳大学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2013年7月至今就职于富信,历任研发中心助理工程师、研发中心开发主管、市场部副部长、热电器件事业部技术部副部长、热电系统事业部总经理助理兼技术质量部部长、热电系统事业部副总经理、热电系统事业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具有多年热电行业相关工作经验;2021年12月22日至今任富信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富信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罗嘉恒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680%。罗嘉恒先生与刘富林先生、刘富坤先生系舅甥关系,与刘淑华女士系表姐弟关系,田泉先生系其姐夫,除此之外,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6、高俊岭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10月出生,2015年6月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1988年4月至2023年10月历任河北科技大学教师、教授;2002年2月至2005年5月兼职河北节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技术顾问;2009年1月至2012年12月任富信董事;2008年1月至今任富信技术顾问。
截至目前,高俊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33%。高俊岭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7、白喜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7月出生,2008年6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专业管理学博士,高级会计师。2008年9月至2016年1月就职于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担任专职教师;2016年2月至2016年12月就职于北京中崇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项目经理;2017年1月至2023年1月就职于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兼财务总监;2023年2月至2024年5月就职于南昌技术应用师范学院,担任专职教师;2024 年 5 月至今就职于广州工商学院,担任专职教师;2024 年 9 月至今任富信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白喜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8、冯海洲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11月出生,1992年7月毕业于东北工学院通讯与电子系统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电子技术高级工程师。1992年4月至1993年2月就职于辽宁邮电管理局电信处;1993年3月至1995年2月就职于深圳长虹通讯设备有限公司;1995年3月至2014年2月就职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任研究院院长;2014年3月至2017年12月任中兴新能源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8年2月至今任深圳和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21年12月至今任富信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冯海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9、刘剑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 年 10 月出生,本科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经济法专业,研究生毕业于深圳大学,经济法硕士。2014年5月至2016年6月就职于深圳欧菲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高级法务经理;2016年6月至2018年6月就职于深圳天珑移动技术有限公司,担任法务总监;2018年7月至2020年8月就职于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法务总监;2020年10月至2021年1月就职于宝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担任法务总监;2021年3月至今就职于深圳市海柔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担任高级法务总监。
截至目前,刘剑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第五届监事会成员简历
1、梁竞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12月出生,高中学历。2007年12月至2008年11月参加中山大学在职经理MBA高级研修班学习并结业。2003年7月至今就职于富信科技,历任技术员、科长、部长、配件事业部副总经理兼经营部部长、公司设备管理部部长、公司经营部部长;2015年1月至今任富信科技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梁竞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550%。梁竞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2、林应龙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10月出生,研究生毕业于厦门大学,工商管理专业。2001年7月至2006年7月就职于福建华科光电有限公司;2006年8月至今就职于福州高意光学有限公司,担任产品线副总裁。2024年4月至今任富信监事。
截至目前,林应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3、王长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9月出生,2015年1月毕业于南开大学金融学专业,本科学历。2000年9月至2007年5月就职于青岛海尔电冰箱(国际)有限公司;2007年6月至2009年8月就职于住商肥料(青岛)有限公司;2009年11月至2016年5月就职于富信,历任稽核中心主任、总经理办公室主任;2016年5月至今任富信监事兼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截至目前,王长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020%。王长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刘淑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10月出生,研究生毕业于新西兰梅西大学,金融专业。2012年5月至今就职于富信科技,历任财务部审核经理、经营管理部经营主管、审计部副部长、证券法务部副部长;2023年8月至今任富信财务总监;2024年7月至今任富信经营管理中心总监。
截至目前,刘淑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刘淑华女士与刘富坤先生系父女关系,与刘富林先生系叔侄关系,与罗嘉恒先生系表姐弟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2、田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1月出生,2002年6月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经济法学专业,本科学历。2003年8月至2018年1月就职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1月至2021年11月就职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纪委监委;2021年12月至今就职于富信任审计监察部部长;2022年9月至今任富信证券法务部部长;2023年4月至今任富信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田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田泉先生系罗嘉恒先生的姐夫,除此以外,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3、霍莹敏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9月出生,2020年6月毕业于华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历。2021年1月至今就职于富信,历任证券事务助理;2023年4月至今任富信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霍莹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662 证券简称:富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8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科苑三路20号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车间五楼多功能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21,186股,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现场由公司董事长刘富林先生作为会议主持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田泉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4.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5.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均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会议案3、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陶秀芳、郑芳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62 证券简称:富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0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20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全体监事均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时限。召集人梁竞新先生已在监事会会议上就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全体监事无异议。
经与会监事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梁竞新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采用现场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1、主要内容:经审议,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梁竞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2、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特此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