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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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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4-083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2月20日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全体董事推举董事黄本东先生作为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的召集人及主持人,会议由董事黄本东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首席科学家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4-084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2月20日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全体监事推举监事马飞先生作为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的召集人及主持人,会议由监事马飞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已经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同意选举马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4-081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简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12月4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提交了查询申请,并由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内,有8名核查对象或其直系亲属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其他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经公司核查,并根据核查对象出具的声明,该8名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发生在其知悉内幕信息之前,其在自查期间内交易的公司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以上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内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入或者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为或者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4-082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普瑞大道8号普瑞酒店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本东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均以现场会议形式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均以现场会议形式出席;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5、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议案2、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均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议案1、议案2、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3、议案1、议案2、议案3涉及回避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湖南华纳医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燕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蒋广辉、姜德诚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4-085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

负责人、首席科学家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首席科学家的议案》等议案,完成了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并完成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及首席科学家的聘任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已经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选举黄本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黄本东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二、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已经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选举徐燕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徐燕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三、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如下:

1、战略委员会:黄本东先生(召集人)、徐燕先生、康彩练先生、高翔先生、谢君先生;

2、提名委员会:康彩练先生(召集人)、吴淳先生、徐燕先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鹏先生(召集人)、高翔先生、康彩练先生;

4、审计委员会:吴淳先生(召集人)、张鹏先生、谢君先生;

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且召集人均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吴淳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四、聘任公司总经理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本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黄本东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五、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高翔先生、肖建先生、周志刚先生、窦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六、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并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吴桂英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吴桂英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七、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乔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乔桥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八、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孟春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孟春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九、聘任公司首席科学家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徐燕先生为公司首席科学家,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徐燕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十、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马飞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第三届监事会监事金焰先生、谢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副总经理蔡国贤先生、皮士卿先生不再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曹湘琦女士不再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第三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以及为公司的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1日

附件:

黄本东,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毕业于华西医科大学。1989年7月至1994年9月,任广州白云山制药总厂研究所制剂研究室主任;1994年9月至1997年12月,任湖南富瑞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1997年11月至2000年7月,任湖南正雅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年8月至2006年5月,任湖南广维医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2年至2011年3月,任湖南华纳大药厂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1年3月至2015年11月,任湖南华纳大药厂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4年3月至2023年9月,任湖南省新兴中药配方颗粒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3月至2023年11月,任湖南省手性药物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3月至2018年12月,任湖南华纳福品牌策划咨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3月至2018年12月,任湖南沂可隆品牌策划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3年9月至今,任湖南华纳医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4年3月至今,任湖南华纳大药厂手性药物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11月至今,任华纳药厂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目前,黄本东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湖南华纳医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4,130,000股,持有华纳医药64.67%的出资额,并担任湖南华纳医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除此之外,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徐燕,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沈阳药科大学。1989年7月至2001年12月,历任湖南医药工业研究所合成室主任、科管科科长、科研所长;2001年12月至2015年4月,任长沙市博亚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3年4月至2011年3月,历任湖南华纳大药厂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05年5月至2007年4月,任长沙市华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09年11月至2023年6月,任长沙市华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3月至2023年9月,任湖南省新兴中药配方颗粒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3月至2023年11月,任湖南省手性药物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3月至今任湖南华纳大药厂天然药物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3月至2015年11月,任湖南华纳大药厂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2年3月至今,任上海致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1月至今,任华纳药厂副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首席科学家。

截至目前,徐燕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3,200,000股,徐燕先生一致行动人徐小强先生、徐悦菡女士合计持有2,752,000股。徐燕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均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高翔,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湖南理工学院。1994年7月至2002年9月,历任岳阳市制药二厂技术员、岗位工程师、车间主任;2002年10月至2015年10月,历任湖南华纳大药厂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生产总监、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13年5月至今,任湖南华纳大药厂天然药物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年3月至2023年9月,任湖南省新兴中药配方颗粒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经理;2014年11月至今,任湖南华纳大药厂医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11月至今,任华纳药厂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高翔先生通过湖南华纳医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股。除此之外,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

肖建,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湖南中医药大学。2005年6月至2007年2月,任赛诺菲(中国)医药代表;2007年3月至2012年10月任北京费森尤斯卡比医药有限公司销售专员;2012年11月至2023年9月,历任复星医药集团-江苏万邦医药营销有限公司地区经理、大区经理、销售总监、事业部副总经理、事业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2023年9月至今,任湖南华纳大药厂医贸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年4月至今,任华纳药厂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肖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

周志刚,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毕业于中南大学。2003年6月至2005年6月,任湖南广维医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研究员;2005年6月至2012年6月,任湖南华纳大药厂有限公司课题组长;2012年6月至2013年11月,任湖南华纳大药厂有限公司研究所副所长;2013年12月至2015年10月,任湖南华纳大药厂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2015年11月至2016年11月,任华纳药厂研究所所长;2019年10月至今,任湖南美和美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3月至今,任上海致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6月至今,任湖南潜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3年5月至今,任湖南华纳大药厂致根制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6年11月至今,任湖南华纳大药厂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4年12月至今,任华纳药厂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周志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

窦琳,女,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毕业于德国波恩大学。1998年7月至1999年6月,任上海市林荫中学英语教师;1999年7月至2002年1月,任湖南大学外国语学院大学英语部教师;2002年10月至2007年2月,就读于德国波恩大学;2007年10月至2008年12月,任大昌华嘉管理有限公司(瑞士)(DKSH Management AG, Switzerland)企业传播专员;2009年1月至2012年8月,任大昌华嘉香港有限公司(DKSH HongKong Limited)企业传播经理;2012年10月至2015年10月,任湖南华纳大药厂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5年11月至2018年12月,任华纳药厂总经理助理;2021年10月至2024年12月,任华纳药厂董事会秘书;2018年12月至今,任华纳药厂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窦琳女士通过湖南华纳医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000股。除此之外,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

吴桂英,女,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会计师,本科学历,毕业于湖南商学院。2004年3月至2015年10月历任湖南华纳大药厂有限公司销售会计、成本会计、会计主管、财务部副部长;2015年10月至2024年12月,历任华纳药厂财务部副部长,财务管理中心副主任;2020年3月至今,任湖南华纳大药厂手性药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22年1月至今,任湖南华纳大药厂医贸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23年5月至今,任湖南华纳大药厂致根制药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24年12月至今,任华纳药厂财务负责人。

截至目前,吴桂英女士通过湖南华纳医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8,000股。除此之外,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

乔桥,男,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毕业于天津大学。2017年7月至2021年9月,前后就职于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资本市场部高级经理;2021年10月至2024年12月,任华纳药厂证券事务代表;2024年12月至今,任华纳药厂董事会秘书。乔桥先生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完成测试,取得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

截至目前,乔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或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科创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亦非本公司现任监事,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要求。

李孟春,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林业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92年7月至1998年4月,担任长沙木材厂财务科长;1998年5月至2000年7月,担任湖南正雅制药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00年8月至2002年10月,担任湖南广维医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01年4月至2015年10月,历任浏阳市华纳大药厂有限公司、湖南华纳大药厂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5年11月至2021年10月担任华纳药厂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1年10月至今,任华纳药厂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4-086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完成了监事会主席的选举工作。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已经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同意选举马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马飞先生的简历如下:

马飞,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毕业于复旦大学。2000年4月至2005年6月,担任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行总部副总经理;2005年7月至2007年9月,担任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行总部负责人;2007年11月至2016年10月,担任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17年2月至2019年4月担任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6月至2019年9月,任上海优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7月至今,历任上海五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2021年8月至今,任上海清兮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0月至2024年12月,任华纳药厂董事;2024年12月至今,任华纳药厂监事。

截至目前,马飞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均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4-087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议案》。根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综合考虑公司的战略布局以及原核心技术人员工作侧重和岗位的变化,公司对核心技术人员进行了调整。新认定庞永清、尹建新、谢菊丽、陈晓光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原核心技术人员黄本东、周志刚不再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但仍继续在公司任职。

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专利权属的完整性,亦不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技术优势、业务及产品创新能力产生实质影响。

公司本次新增认定的核心技术人员为公司现有研发骨干人才,有助于高效推进公司研发项目,并为公司核心产品的技术升级及产业化提供有力支撑。

一、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根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综合考虑公司的战略布局以及原核心技术人员工作侧重和岗位的变化,原核心技术人员黄本东、周志刚不再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但仍继续在公司任职。

1、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黄本东,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毕业于华西医科大学。1989年7月至1994年9月,任广州白云山制药总厂研究所制剂研究室主任;1994年9月至1997年12月,任湖南富瑞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1997年11月至2000年7月,任湖南正雅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年8月至2006年5月,任湖南广维医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2年至2011年3月,任湖南华纳大药厂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1年3月至2015年11月,任湖南华纳大药厂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4年3月至2023年9月,任湖南省新兴中药配方颗粒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3月至2023年11月,任湖南省手性药物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3月至2018年12月,任湖南华纳福品牌策划咨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3月至2018年12月,任湖南沂可隆品牌策划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3年9月至今,任湖南华纳医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4年3月至今,任湖南华纳大药厂手性药物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11月至今,任华纳药厂董事长、总经理。

周志刚,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毕业于中南大学。2003年6月至2005年6月,任湖南广维医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研究员;2005年6月至2012年6月,任湖南华纳大药厂有限公司课题组长;2012年6月至2013年11月,任湖南华纳大药厂有限公司研究所副所长;2013年12月至2015年10月,任湖南华纳大药厂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2015年11月至2016年11月,任华纳药厂研究所所长;2019年10月至今,任湖南美和美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3月至今,任上海致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6月至今,任湖南潜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3年5月至今,任湖南华纳大药厂致根制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6年11月至今,任湖南华纳大药厂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4年12月至今,任华纳药厂副总经理。

2、知识产权情况

公司享有上述人员在公司任职期间形成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公司与上述人员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权属完整性的情况。

3、履行保密和竞业限制情况

公司与上述人员分别签署了《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对公司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保护、竞业禁止等事项作了明确规定,双方明确约定了保密内容和违约责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上述人员有违反上述相关协议的情形。

(二)新增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鉴于上述情形,公司结合未来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研发人员任职情况、教育背景、工作履历、技术经验、主要知识产权、科研成果、研发统筹能力等因素,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新增认定庞永清、尹建新、谢菊丽、陈晓光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简历如下:

庞永清,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毕业于内蒙古医学院药学专业。2002年7月至2008年4月,任承德颈复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员;2008年4月至2009年12月,任湖南康寿制药有限公司检验员;2009年12月至2015年12月,历任湖南华纳大药厂有限公司QC、研究员;2016年1月至今,历任湖南华纳大药厂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主任、副总经理。

尹建新,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山东大学应用化学专业。2005年7月至2013年5月,历任上海阳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员、副部长;2013年6月至2015年4月,任嵊州市油脂化工厂研发中心主任;2015年5月至2022年3月,历任上海键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副部长、部长;2022年3月至今,任上海致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部长;2024年9月至今,任湖南华纳大药厂致根制药有限公司研发总监。

谢菊丽,女,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生物工程专业,执业药师。2006年至2012年先后任湖南康源制药有限公司QC、QA、质量部经理;2013年至2018年3月,任湖南康源制药有限公司质量负责人、质量受权人、研发技术负责人。2018年4月至今,历任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二分厂厂长、生产负责人、总厂副厂长,负责无菌制剂产品技术开发等相关工作。

陈晓光,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科院上海有机所。2010年7月至2013年7月,任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主管;2013年7月至2014年10月,任江苏东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副部长;2014年12月至2015年3月,任苏州朗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主管;2015年4月至2018年3月,任南京杰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主任;2018年4月至2022年11月,任湖南华纳大药厂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化学部部长;2022年11月至今,任湖南华纳大药厂手性药物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兼总经理助理。

(三)调整后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7人。

本次调整前核心技术人员具体如下:黄本东、徐燕、周志刚、皮士卿、谭跃。

本次调整后核心技术人员具体如下:徐燕、皮士卿、谭跃、庞永清、陈晓光、谢菊丽、尹建新。

二、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研发人员是公司持续创新以及后续研发的重要基础,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培育,公司已建立起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培养了一大批经验丰富的研发骨干人才,建立起完善的人才梯队,支撑公司产品研发以及后续产业化的稳定发展。

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后,原核心技术人员仍继续在公司任职并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不会对公司的产品研发及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本次新增认定的核心技术人员为公司现有技术研发骨干人才,有助于高效推进公司研发项目,并为公司核心产品的技术升级及产业化提供有力支撑。

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专利权属的完整性,亦不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技术优势、业务及产品创新能力产生实质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相关核心技术人员工作内容调整已完成,公司技术研发团队架构完整,研发管理体系健全,公司各项研发项目有序推进。公司高度重视核心技术及产品的持续研发与创新,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保持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同时构建坚实的研发人才梯队,持续提升公司的综合技术创新能力。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华纳药厂研发团队结构完整,研发团队总体相对稳定;黄本东、周志刚在公司工作期间参与的研发项目相关技术成果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其职务调整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公司的研发项目处于正常有序推进状态,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未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