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27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公告编号:2024-055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昭衍新药”)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1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冯宇霞女士主持;公司全部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作出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补选顾静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任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补选杨福全先生、阳昌云先生、应放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鉴于孙明成先生、翟永功先生及欧小杰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在公司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孙明成先生、翟永功先生、欧小杰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各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任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H股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考虑到公司业务发展及为提高 H 股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变 更H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披露的H股公告:《建议进一步更改所得款项净额用途》。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董事冯宇霞、左从林、高大鹏回避表决该事项。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核欣(苏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董事左从林回避表决该事项。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参与投资基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参与投资基金,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不超过800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参与投资基金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参与投资设立基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参与投资设立基金,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参与投资设立基金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降低财务成本,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发展需要的情况下,公司2025年度拟用于委托理财的闲置自有资金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20亿元,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国债逆回购及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其他低风险理财对象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授权期内,资金可由公司及子公司滚动使用,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委托理财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更改香港主要营业地点的议案》
自2025年1月10日起,公司于香港的主要营业地点将由香港九龙观塘道348号宏利广场变更至香港铜锣湾希慎道33号利园一期19楼1920室,下述各地址将一并迁往:
(1)股份权益登记册的地址;及
(2)公司秘书及其他职位的通讯地址。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同 意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和2025 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会议召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会议将审议如下议题:
1.00《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罗樨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顾静良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杨福全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阳昌云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应放天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董事会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27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公告编号:2024-056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12月20日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何英俊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作出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H股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H股募集资金用途,是以公司业务发展及为提高H股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且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及经营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监事会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披露的H股公告:《建议进一步更改所得款项净额用途》。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27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公告编号:2024-057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比例较低,没有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释义:
公司或昭衍新药: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舒泰神: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核欣医药:核欣(苏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关联董事冯宇霞、左从林、高大鹏对相关议案予以回避表决。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认为: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均系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或成本加成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条款公平合理,且符合股东整体利益,没有发现有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按法律程序进行审议,涉及须由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事项时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具体公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 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其他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1:
企业名称: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性 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周志文
注册资本:47,777.2555万元
实际控制人:周志文、冯宇霞
主营业务:生产片剂、硬胶囊剂、散剂、口服溶液剂、治疗用生物制品(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12月07日);医药、生物制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二路36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舒泰神的总资产为133,222.03万元,总负债为31,155.24万元,归母净资产为102,066.79万元,营业收入为36,417.54万元,归母净利润为-39,889.28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截至2024年9月30日,舒泰神的总资产为128,411.93万元,总负债为25,121.93万元,归母净资产为103,290.00万元,营业收入为7,859.81万元,归母净利润为-594.1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与舒泰神同受冯宇霞、周志文的实际控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相关规定,舒泰神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关联方2:
企业名称:核欣(苏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性 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左从林
注册资本:1,311.111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销售代理;医院管理;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制药专用设备制造;药物检测仪器制造;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医疗设备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江苏省太仓市沙溪镇昭溪路90号5幢4层
主要股东:左从林持股约18.59%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核欣医药的总资产为10,628.92万元,总负债 为140.76万元,归母净资产为10,488.16万元,营业收入为1.05万元,净利润为-2,146.82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核欣医药的总资产为10,536.75万元,总负债为111.46万元,归母净资产为10,425.29万元,营业收入为0,净利润为-2,062.8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左从林先生在核欣医药担任董事长,持股比例约18.59%,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核欣医药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
上述关联方均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不会形成公司的坏账损失,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或成本加成方式确定,遵循自愿、公允、协商一致的原则。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药物非临床研究服务和临床服务及实验模型的供应,其中药物非临床研究服务为公司的核心业务,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公司在经营规模、技术人才、业务经验、技术水平与质量控制、行业资质和客户资源等方面已具备较大优势。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制药企业,因此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业务经营发展需要,交易价格比照市场价格或成本加成确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该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日常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27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公告编号:2024-058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任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辞任及补选非独立董事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昭衍新药”)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左从林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的书面辞呈,左从林先生因个人及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及上述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关委员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左从林先生持有公司A股股份14,098,317股。
根据《公司法》《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左从林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人数,其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左从林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
左从林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左从林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经营发展、规范治理所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顾静良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补选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孙明成先生、翟永功先生及欧小杰先生的书面申请,由于上述三位独立董事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限即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中的委员职务。具体如下:
孙明成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翟永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欧小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孙明成先生、翟永功先生及欧小杰先生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以上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经营发展、规范治理所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杨福全先生、阳昌云先生、应放天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鉴于孙明成先生、翟永功先生及欧小杰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在公司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孙明成先生、翟永功先生、欧小杰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各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
上述董事候选人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资格审查,并经公司董事会全体讨论后审议通过。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顾静良:男,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6年4月加入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药效/毒理专题负责人、药物代谢实验室副主任及主任、市场销售部总监等职位。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品牌官。
截至本公告日,顾静良先生持有公司A股股份269,8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6%,顾静良先生之配偶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冯宇霞女士姑姑之孙女,除此之外,顾静良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人等不良记录,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福全,男,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1987年7月毕业于郑州大学分析化学专业,获理学学士学位;1992年12月毕业于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分析化学专业,获理学博士学位。1992年12月至1995年6月在日本环境厅国立环境研究所环境化学部从事博士后研究;1995年6月至2000年12月任北京新技术应用研究所副研究员;2000年12月至2004年6月任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NIH)、国立心肺和血液研究所(NHLBI)访问学者。2006年7月至8月任美国斯克利普斯研究所高级访问学者;2004年6月至今任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质谱首席技术专家,中国科学院大学岗位教授,蛋白质科学研究平台蛋白质组学技术实验室主任,中国蛋白质组学学会理事,中国质谱学会理事及中国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会脂质与脂蛋白专业分会理事等。
截至本公告日,杨福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人等不良记录,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阳昌云,男,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管理学(会计学)博士。1993年6月毕业于兰州商学院(现兰州财经大学),获会计学学士学位;1999年9月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现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获会计学硕士学位;2011年9月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现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获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学位。1993年7月至1999年9月任宁波大学会计系讲师;2000年5月至11月,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2001年2月至2007年3月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经理;2007年4月至2009年8月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09年9月至2015年1月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15年1月至2020年12月任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21年2月至2023年5月任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总监;2023年9月至今任北京珅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阳昌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人等不良记录,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应放天,男,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24年5月当选欧洲工程院院士;2020年任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生态设计领域)院长;2005年7月至2010年8月担任浙江大学计算机学院工业设计系副主任、副教授;2005年7月至今先后担任计算机辅助产品创新设计教育部工程中心主任、教授;2010年4月至2023年11月担任杭州高越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4月至今担任杭州亿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8年5月至今担任浙江省服务机器人重点实验室副主任、教授;2009年10月至2019年8月担任徐州中矿安信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0年2月至今担任浙江大学国际设计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教授;2014年8月至2024年4月担任杭州亿脑创新工场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3月至今担任中国工业设计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2015年8月至2022年6月担任浙江逸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8月至今担任杭州易链工业设计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6月至2024年8月担任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应放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人等不良记录,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证券代码:603127 公告编号:2024-059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参与投资
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金名称:北脑一期(北京)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投资金额: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指定子公司拟作为北脑一期(北京)股权投资中心的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不超过800万元人民币
● 相关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日,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指定子公司尚未与相关各方签署《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尚需履行内部流程。该基金尚处于筹备阶段,能否顺利完成备案以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由于股权投资基金具有较长的投资周期,公司本次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且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一、本次投资概述
为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在资源、专业判断及投资管理上的优势,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昭衍新药”、“公司”)或其指定子公司拟与北京崇德英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德英盛”)、北京慧智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智富”)及北京国超超群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超超群”)签署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参与投资北脑一期(北京)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本基金计划以脑科学为切入点,主要投资新一代神经系统疾病诊断与治疗等领域,为提高公司的诊疗水平提供优质技术项目。本次投资基金事项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助于公司整合优质并购项目,拓宽产业投资渠道,为公司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和保障。本基金目标募集规模预计为9,000万元人民币(实际募集规模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公司或其指定子公司将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不超过800万元人民币,占有限合伙不超过8.89%份额。由于基金设立及运作的需要,本基金已先期由北京崇德英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慧智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北京国超超群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启动注册设立,目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手续。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参与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以不超过800万元人民币投资参与本基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
1、企业名称:北京崇德英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六街88号院2号楼2层2216室
4、法定代表人:苏严
5、注册资本:1,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5年05月06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3398047105
8、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基金管理人备案情况:管理人登记编码:P1060569
10、股东持股:
■
11、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北京崇德英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12、北京崇德英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除本公司外的其他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之一:
1、企业名称:北京慧智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3、住所:北京市昌平区昌平镇南关路1号楼3层1-311
4、法定代表人:钱利群
5、注册资本:100万元
6、成立日期:2021年12月21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7FFBF27J
8、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计算机系统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企业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电脑录入、打字;电脑动画设计;包装装潢设计;模型设计;摄影扩印;电影摄制;文艺创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销售文化用品、体育用品、玩具、乐器、照相器材、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股东持股:
■
10、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北京慧智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11、北京慧智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有限合伙人之二:
1、企业名称:北京国超超群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3、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三街18号院6号楼1层158室
4、法定代表人:张臣
5、注册资本:600万元
6、成立日期:2024年09月14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400MADYUEM543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股东持股:
■
10、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北京国超超群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11、北京国超超群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拟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北脑一期(北京)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基金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昌平区生命科学园医科路9号院4号楼三层303-393
4、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崇德英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注册资本:1,810万元
6、成立日期:2024年11月18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E56RJ8XY
8、有限合伙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融资咨询服务;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管理模式:基金的投资及管理事务由普通合伙人崇德英盛负责执行
10、存续期限:2024年11月18日至2031年11月17日
11、合伙人认缴出资额:
■
注:由于基金设立及运作的需要,本基金已先期由崇德英盛、慧智富及国超超群启动注册设立,其他有限合伙人增资金额将以《合伙协议》为准。
四、有限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或其指定子公司尚未与相关各方签署《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尚需其他交易方履行内部流程。最终协议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合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以公司业务为基础,借助各合作方的资源、专业经验及投资管理上的优势,以脑科学为切入点,主要投资新一代神经系统疾病诊断与治疗等领域,为提高公司的诊疗水平提供优质技术项目。本次投资基金事项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助于公司整合优质并购项目,拓宽产业投资渠道,为公司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和保障。另外,公司借助普通合伙人的管理经验和风险控制体系,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投资项目质量,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情况。对于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并将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程序规范,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六、本次投资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或其指定子公司尚未签署《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尚需履行内部流程。本基金尚需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实施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且由于股权投资基金具有较长的投资周期,公司本次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另外,本次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及时了解基金的管理运作情况,密切关注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合作的专业机构具有丰富的投资经验并具有专业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将加强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密切关注相关监管政策变化,按照规范要求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严格做好投资风险管控,切实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有效维护公司投资资金安全。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证券代码:603127 公告编号:2024-060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参与投资
设立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金名称:华夏致远创业投资(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定名称为准)
● 投资金额: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指定子公司拟作为华夏致远创业投资(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 相关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日,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指定子公司尚未与相关各方签署《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尚需履行内部流程。该基金尚处于筹备阶段,能否顺利完成备案以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由于股权投资基金具有较长的投资周期,公司本次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且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一、本次投资概述
为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在资源、专业判断及投资管理上的优势,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昭衍新药”、“公司”)或其指定子公司拟与华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人”)及各相关方签署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发起设立华夏致远创业投资(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基金”、“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将致力于发展Alpha靶向治疗的产业链,促进其临床普及,以期显著提升有关肿瘤患者的生存状态和生存期,将主要对分子诊断和靶向治疗用生物医药及其分子结构或原料、分子诊断和靶向Alpha治疗用放射性药物及其结构或原料以及相关专业服务等全产业链的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本基金目标募集规模为2.03亿元人民币,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占有限合伙不超过9.85%份额。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参与投资设立基金的议案》,同意以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投资参与设立本基金。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
1、企业名称:华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3、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院1号楼1至7层101内2层216室
4、法定代表人:李一梅
5、注册资本:50,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23年10月09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D1MGY873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基金管理人会员编码:GC1600033066
10、股东持股: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11、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华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12、华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拟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华夏致远创业投资(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2、基金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主要经营场所:以实际公司注册为准
4、执行事务合伙人:华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5、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创业投资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6、管理模式:基金的投资及管理事务由普通合伙人华夏股权投资负责执行
7、合伙期限:合伙企业工商登记的合伙期限为二十年,自合伙企业设立日起算
8、合伙人认缴出资额: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为200万元人民币,单个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全部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最低限额为2.01亿元人民币
注:以上信息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四、有限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或其指定子公司尚未与相关各方签署《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尚需其他交易方履行内部流程。最终协议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合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基金事项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借助各合作方的资源、专业经验及投资管理上的优势,有助于公司整合优质并购项目,拓宽产业投资渠道,为公司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和保障。另外,公司借助普通合伙人的管理经验和风险控制体系,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投资项目质量,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情况。对于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并将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程序规范,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六、本次投资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或其指定子公司尚未与各相关方签署《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尚需履行内部流程。本基金尚处于筹备阶段,实施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且由于股权投资基金具有较长的投资周期,公司本次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另外,本次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及时了解基金的管理运作情况,密切关注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合作的专业机构具有丰富的投资经验并具有专业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将加强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密切关注相关监管政策变化,按照规范要求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严格做好投资风险管控,切实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有效维护公司投资资金安全。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27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公告编号:2024-061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种类: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国债逆回购及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其他低风险理财对象和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 委托理财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委托理财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会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委托理财因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投资收益不可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发展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国债逆回购及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其他低风险理财对象和理财产品,主要是为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金收益。
(二)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2025年度用于委托理财的闲置自有资金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20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授权期内,资金可由公司及子公司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自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理财方式
本次委托理财可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国债逆回购及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其他低风险理财对象和理财产品。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投资品种的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主体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委托理财期限
委托理财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投资收益,降低财务成本,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发展需要的情况下,公司2025年度拟用于委托理财的闲置自有资金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20亿元,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国债逆回购及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其他低风险理财对象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授权期内,资金可由公司及子公司滚动使用。
三、理财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较低风险型,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对委托理财的内部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公司财务部后续也将负责对购买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等进行分析,并加强监督。如后期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公司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委托理财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对已委托理财的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对具体的投资审批流程进行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将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