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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2024-056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36号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李国杰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大会的通知、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4人,董事、总裁历军先生、独立董事郑永琴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董事候选人于化龙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翁启南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管李斌先生、任京暘先生、关宏明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新、范雅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