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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黑龙江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受让大庆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100%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1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577 证券简称:龙版传媒 公告编号:2024-044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黑龙江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受让大庆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100%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2024年11月25日,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黑龙江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受让大庆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由公司子公司黑龙江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受让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庆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格由双方根据符合《证券法》中规定的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2024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黑龙江出版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大庆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大庆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发评报字[2024]第146号)确认的交易标的净资产评估值确定。根据评估报告,大庆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为5,180.84万元,受让交易价格为人民币5,180.84万元。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24年12月20日,标的公司大庆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已完成本次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工商变更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标的公司大庆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对其《公司章程》一并进行了修订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备案。除上述变更外,标的公司其他工商信息不变。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子公司黑龙江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标的公司大庆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100%股权,标的公司大庆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三、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工商变更登记已完成,公司将按本次交易《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履行后续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义务。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