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3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聂蓉女士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97人,代表股份为50,854,5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605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50,702,7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418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8人,代表股份151,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1人,代表股份3,769,8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3,618,0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4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8人,代表股份151,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9%。(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包含通讯形式),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822,8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7%;
反对1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9%;
弃权1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下同),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738,1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91%;
反对1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34%;
弃权1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75%。
上述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张伟丽律师、尤松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4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年12月16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其中,董事长谭政先生因故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聂蓉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吴甦先生以视频会议方式参加并通讯表决)。公司董事聂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效果,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公司综合考虑政策要求、经济环境、市场行情等因素审慎投入募集资金,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有所延缓,实施进度未能达到预期。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拟将“声迅华中区域总部(长沙)建设项目”和“声迅智慧安检设备制造中心建设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保荐机构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额度授权使用期限为12个月(自2025年1月20日起至2026年1月19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保荐机构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5年度内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抵押、保函、信用证等各类业务。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项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有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保荐机构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5、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6、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5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6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季景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可转债募投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并延期。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及募投项目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在授权额度和期间内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开展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8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快速发展,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不断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5年度内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抵押、保函、信用证等各类业务。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项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有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在上述授信总额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可根据公司营运资金的实际需求而确定具体融资金额,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6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声迅股份”)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途、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的情况下,同意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声迅华中区域总部(长沙)建设项目”和“声迅智慧安检设备制造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6年12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或“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68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2.8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280.00万张,期限6年。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527,010.44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3,472,989.56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永证验字(2023)第2100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与湖南声迅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关村银行”)、中邮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与湖南声迅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银行、中邮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北京中关村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前述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和情况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效果,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公司综合考虑政策要求、经济环境、市场行情等因素审慎投入募集资金,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有所延缓,实施进度未能达到预期。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经审慎研究论证后决定对可转债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二)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和实际情况,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基于审慎原则,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途、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的情况下,拟对以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期限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四、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如下:
“声迅华中区域总部(长沙)建设项目”之“运营中心项目”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提升安防系统集成业务在航空、智慧交通、反恐安全等领域的产品供应能力和安防运营服务业务在校园安全、智慧停车、医院安防等领域的运营服务能力,同时将进一步优化运营服务中心的办公环境、人员结构配置,提高湖南本地及周边城市运营服务能力;巩固并提升公司在华中地区的监控报警业务和轨道交通安检业务的市场份额;进一步深入挖掘客户资源和拓展平台的应用领域,实现规模化运作,为公司树立专业化的安防运营服务商的品牌形象,有效增强公司的市场渗透能力,为公司在新市场的业务开拓提供有力支撑。
“声迅华中区域总部(长沙)建设项目”之“研发中心项目”项目建成后,公司可以通过投入先进研发环境、研发设备及优秀研发人才,聚焦于治安反恐安全防范、智慧交通、智慧停车和机场安防等关键系统的研发,以满足公司在反恐、民航、交通领域的新产品研发,拓展公司业务类别,保证公司产品与服务的技术先进性,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
“声迅智慧安检设备制造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公司能够有效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生产技术水平,从而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和综合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公司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客户资源、成熟的研发体系和深厚的技术积累、高效的营销管理体系和管理团队以及过往生产经验能够支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实施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发展需要,具备投资的必要性与可行性,预计收益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也将密切关注相关经济、政策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合理安排。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公司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是公司经过审慎研究论证后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途、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的情形,有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并延期。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声迅华中区域总部(长沙)建设项目”和“声迅智慧安检设备制造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6年12月31日。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可转债募投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并延期。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7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声迅股份”)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或“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68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2.8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280.00万张,期限6年。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527,010.44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3,472,989.56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永证验字(2023)第210002号《验资报告》”。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截至2024年11月30日,剩余募集资金金额含现金管理收益。
2、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为严格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品种,投资品种应当满足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的要求。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等品种。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额度授权使用期限为12个月(自2025年1月20日起至2026年1月19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及办理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投资产品均将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只能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品种,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产品投资操作。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及募投项目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在授权额度和期间内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开展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声迅股份本次以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声迅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声迅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9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声迅股份”)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或“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68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2.8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280.00万张,期限6年。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527,010.44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3,472,989.56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永证验字(2023)第210002号《验资报告》”。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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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2024年11月30日,剩余募集资金金额含现金管理收益。
2、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了充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测算,按照2024年11月20日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10%计算,预计12个月可为公司减少财务费用约217.00万元(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从而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经营效益。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声迅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声迅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声迅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