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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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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4-044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12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司于2024年12月09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与会人员已知悉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仕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监事会人数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内容: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提高监事会的运作效率和战略决策水平,同意将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整为3名,同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内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后续章程备案等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监事会人数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及董事任期于2025年1月9日届满,需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吴仕明先生、吴桐女士、王海先生、丁重辉女士、古小峰先生、李国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01《关于提名吴仕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关于提名吴桐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3《关于提名王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4《关于提名丁重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5《关于提名古小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6《关于提名李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内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及董事任期于2025年1月9日届满,需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穆培林女士、赵锐女士、姜哲铭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穆培林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3.01《关于提名穆培林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2《关于提名赵锐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03《关于提名姜哲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增加实施主体、延期的议案》

表决内容:同意“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中的7,258.2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新增母公司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增加实施主体、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内容:同意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9)。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4-045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监事会人数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内容: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提高监事会的运作效率和战略决策水平,同意将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调整为3名,同时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监事会人数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及监事任期于2025年1月9日届满,需换届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张颖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增加实施主体、延期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增加实施主体、延期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中的7,258.2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新增母公司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增加实施主体、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4-046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监事会人数

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科希德”或“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监事会人数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提高监事会的运作效率和战略决策水平,拟将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调整为3名。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作如下修订: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后续章程备案等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4-047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增加

实施主体、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结项募投项目:“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达成预期目标,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科希德”或“公司”)拟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中的7,258.26万元(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拟增加实施主体募投项目: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公司拟新增母公司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 拟延期募投项目:结合目前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

● 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5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41.2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774.4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347.4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2,426.96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7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100Z0058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赛诺希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希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增加实施主体、延期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1、募投项目结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截至2024年11月30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募集资金节余金额⑤=①-②-③+④,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2、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1)在生产基地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执行项目招标制度,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募投项目所需的设备购置方案、工程方案进行了一定的优化,较好地控制了工程建设和采购成本。

(2)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依法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3、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分配资源,促进业务发展,公司拟将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1)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节余募集资金7,258.26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实际金额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转至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述已签订合同暂未支付款项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用于后续支付包含尚未支付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购置等合同的尾款、质保金、预备金等款项。

(2)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仍将保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直至完成后续相关待支付项目,相关待支付项目支付完成后,该募集资金专户如有节余(含理财及利息收入)将直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公司将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二)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情况

1、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拟新增母公司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加后,为方便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之间将通过内部往来的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

2、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原因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公司拟新增母公司赛科希德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有利于公司内部研发资源的统筹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募投项目的高效实施。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1、募投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下列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2、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入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但受近年来经济下行、政策变化、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审慎进行该募投项目的投资建设。考虑募投项目实际实施进度,并结合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战略规划和实际业务开展需求等,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该项目进行延期,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项目延期符合募投项目建设的客观实际、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关注市场环境变化,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增加实施主体、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增加实施主体、延期是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并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及自身发展经营战略所做出的审慎决策,未涉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有利于整合公司内部资源,更好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

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增加实施主体、延期的议案》,同意“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中的7,258.2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新增母公司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

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增加实施主体、延期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增加实施主体、延期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增加实施主体、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增加实施主体、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增加实施主体、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4-048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于2025年1月9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吴仕明先生、吴桐女士、王海先生、丁重辉女士、古小峰先生、李国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穆培林女士、赵锐女士、姜哲铭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穆培林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候选人已书面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公司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别以累计投票制的方式进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张颖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1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吴仕明先生简历

吴仕明,男,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5年至2003年,在北京世帝科学仪器公司(现已更名为“北京世帝科学仪器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03年至2015年,任北京赛科希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3月至2020年11月,任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北京赛诺恒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年4月至今,任北京赛诺希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吴仕明直接持有公司36,787,9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4.66%;通过北京赛诺恒科技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207,4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8%。与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桐为父女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吴桐女士简历

吴桐,女,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7年毕业于对外经贸大学卓越国际学院工商管理专业,获学士学位。2007年8月至2015年12月,任北京赛科希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职员;2015年12月至2016年10月,任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职员;2016年11月至今,任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主管。

截至目前,吴桐直接持有公司2,719,4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6%,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仕明之女;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王海先生简历

王海,男,197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4年毕业于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医学检验专业。1991年7月至2016年12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临检科主管技师;2017年6月至2018年7月,任北京倍肯恒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POCT部门学术总监;2018年8月至2019年8月,任北京倍肯恒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POCT部门运营总监;2019年9月至今,任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学术应用部总监;2020年3月至2020年11月,任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2020年11月至今,任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1月至今,任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王海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北京赛诺恒科技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39,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4%。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丁重辉女士简历

丁重辉,女,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6年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自动控制专业,获学士学位,2013年毕业于澳门城市大学MBA专业,获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1996年7月至2004年6月,在北京世帝科学仪器公司工作;2004年7月至2007年,任北京赛科希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管理者代表;2007年至2015年,任北京赛科希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兼质量管理体系管理者代表;2015年12月至今,任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质量管理体系管理者代表。2007年11月至今,任北京胜达昊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9月至2016年11月,任北京赛科希德生物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长期从事生物医学检测技术及仪器、试剂及耗材一体化的研究和产品转化。现为国家科技专家库及北京市科委专家库专家,SAC/TC338/SC1全国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电器设备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设备分技术委员会委员,SAC/SWG11全国工具酶标准化工作组委员。承担起草行业标准8个。获北京市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

截至目前,丁重辉本人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941,6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9%。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古小峰先生简历

古小峰,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5年毕业于北京联合大学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1995年8月至2004年3月,在北京世帝科学仪器公司工作;2004年4月至2007年7月,任北京赛科希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程部总监;2007年8月至2015年12月,任北京赛科希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兼工程部总监;2015年12月至今,任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工程部总监;2021年4月2022年5月,任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中心总监。

截至目前,古小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264,86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9%。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李国先生简历

李国,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1年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会计学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16年取得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2018年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2011年11月至2014年6月,任北京瑞风协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6月至2016年5月,任北京冶联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5月至2017年5月,任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2017年5月至今,任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目前,李国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1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穆培林女士简历

穆培林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资深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生于1966年1月。1991年4月至1994年4月,任职于财政部会计司;1994年4月至2002年2月,任职于中国会计学会;2002年2月至2004年7月,任职于中信银行总行会计部;2004年7月至2021年1月,任职于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二级业务经理,已退休。现兼任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穆培林女士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赵锐女士简历

赵锐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主任检验师,生于1965年4月,1984年9月至1989年7月毕业于吉林医学院(现北华大学)医学检验专业,获医学学士学位;1989年8月至2020年4月,就职于北京电力医院,2020年4月退休。2005年4月至2012年9月,担任检验科副主任(主持工作),2007年9月至2012年9月,担任检验科副主任/输血科副主任(主持工作),2012年10月至2018年4月,担任检验科主任,2018年4月至2020年4月,担任感染疾控管理处处长,已退休。现兼任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赵锐女士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姜哲铭先生简历

姜哲铭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资深中国律师,生于1977年10月,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硕士。2000年7月至2002年8月,任职于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检察院;2004年1月至2005年4月,任职于浙江东方正理律师事务所;2005年5月至2007年3月,任职于北京市君佑律师事务所;2007年3月至2008年4月,任职于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2008年4月至2009年12月,任职于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2009年12月至今,任职于北京市君佑律师事务所。现兼任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姜哲铭先生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张颖先生简历

张颖,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9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工商管理专业。1997年至2003年,在北京世帝科学仪器公司工作;2003年至2007年,任北京赛科希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主管;2007年至2011年,任北京赛科希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兼生产主管;2011年至2015年,任北京赛科希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兼生产主管、物资部主管;2015年12月至今,任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兼物资部经理;2020年4月至今,任北京赛诺希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张颖本人直接持有公司1,108,86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4%。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4-049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月10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百利街 19 号院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10日

至2025年1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1月6日9:00-11:30,13:30-16:00

(二)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百利街19号院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10-89281810-808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2、非自然人股东登记:非自然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如为合伙企业,则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非自然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1月6日下午 16:00 前送达登记地点。

(四)注意事项: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股东可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三)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百利街19号院赛科希德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张嘉翃;

3、固定电话:010-89281810-808;

4、邮 编:102600;

5、电子邮箱:investor@succeeder.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