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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028 证券简称:世茂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4-044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6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电话、信息等方式通知董事,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5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立峰先生主持,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李立峰、李春华、胡爱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立峰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春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胡爱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2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世茂能源《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一046)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沃健、吴引引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沃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沃健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吴引引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吴引引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9月9日到期。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一046)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考虑到公司不断提升治理条件以及对独董赋能更多,结合公司所处地区、行业、规模及目前经营状况,以及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支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独立董事薪酬为税前9万/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关联独立董事郝玉贵、吴引引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拟以160,000,000股普通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本次分配利润支出总额为96,000,000.0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2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世茂能源《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8)。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营业执照和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现行规定,在变更经营范围的同时,需要规范调整现有经营范围相关表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增加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公司已获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2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世茂能源《关于公司调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营业执照和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9)。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燃煤热电联产三期扩建项目”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600.94万元及期后产生的利息(最终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转入对应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针对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在满足付款条件时,通过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2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世茂能源《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0)。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51)。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上述议案1、2、3、4、5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5028 证券简称:世茂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4-045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6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电话、信息等方式通知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雅君主持,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提名李雅君、谢吴威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组成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雅君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谢吴威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一046)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考虑到公司不断提升治理条件以及对独董赋能更多,结合公司所处地区、行业、规模及目前经营状况,以及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支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独立董事薪酬为税前9万/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充分体现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2024年前三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规范、有效。监事会各位监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2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世茂能源《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实际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经营发展规划。因此,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2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世茂能源《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5028 证券简称:世茂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4-046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 年1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简历详见附件 1):

1、选举李立峰先生、李春华女士、胡爱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选举沃健先生、吴引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公司将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形式选举产生。

李立峰先生、李春华女士、胡爱华女士、沃健先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吴引引女士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9月9日到期。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李雅君女士、谢吴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2),并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张剑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2)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23日

附件1:董事简历如下:

1、董事李立峰先生

李立峰,男,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级经营师,本科学历,EMBA。2001年2月至2009年3月任宁波世茂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09年3月至2016年2月任宁波世茂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2月至今任宁波世茂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9月至今任宁波世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年7月至2017年11月曾先后担任过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长,2017年11月至2018年2月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6月至今任宁波甬羿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李立峰先生现任浙江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并担任余姚市第十届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宁波市第十六届商会副会长。曾荣获“余姚市劳动模范”及 “第十六届宁波市优秀企业家”等多项荣誉。

2、董事李春华女士

李春华,女,197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EMBA。2000年9月至2010年9月担任宁波华舜铝材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4月至2021年6月曾担任新疆晶鑫硅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9月至今担任宁波世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1年6月至今任新疆晶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李春华女士连任余姚市第十四届、十五届人大代表,现新疆浙江企业联合会(商会)常务副会长等职务

3、董事胡爱华女士

胡爱华,女,197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助理会计师,本科学历。1997年3月至2001年12月任余姚市电线电器厂会计助理,2002年1月至2006年12月任宁波世茂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出纳,2007年1月至2019年2月任公司财务部部长,2019年2月至2023年3月任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

4、独立董事沃健先生

沃健,男,196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教授,浙江省高校教学名师。曾先后担任浙江财经学院会计系副主任、教务处副处长、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教务处处长、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党委书记、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院长。曾任浙江高等教育学会独立学院分会副会长、教育部会计学专业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专家、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数字化课程资源研究分会副理事长。曾担任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海宁市政府智库专家、润土股份(002440)、报喜鸟(002158)、八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

5、独立董事吴引引女士

吴引引,女,197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历任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法律部工作人员、厦门大同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厦门市开元区公证处公证员、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科员、法律援助律师、浙江省司法厅办公室主任科员、浙江省司法厅办公室副主任、浙江省杭州建德市副市长(挂职)等职。现任浙江省律师协会秘书长、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律师,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和本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2:监事简历如下:

1、监事李雅君女士

李雅君,女,196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初中学历。2002年2月至今任宁波世茂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2012年7月至2018年2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年2月至2019年1月任公司监事,2019年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2、监事谢吴威先生

谢吴威,男,197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1年8月至2012年6月任宁波舜象科技有限公司热电车间电气主管。2012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电仪车间主任助理、主任,公司工程管理办公室主任,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公司设备管理部经理,并兼任公司监事。

3、职工代表监事张剑波先生

张剑波,男,198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技师,工程师职称。2005年5月至2012年2月任宁波舜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仪控主管。2012年3月至2013年2月任公司电仪车间主任助理,2013年3月至2013年11月任公司电仪车间副主任,2013年12月至2016年1月任公司生产技术办公室主任,2016年2月至2019年1月任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主任。2019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工程师兼技术研发部经理,并兼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05028 证券简称:世茂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4-047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剑波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职工代表监事张剑波先生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12月23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张剑波先生

张剑波,男,198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技师,工程师职称。2005年5月至2012年2月任宁波舜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仪控主管。2012年3月至2013年2月任公司电仪车间主任助理,2013年3月至2013年11月任公司电仪车间副主任,2013年12月至2016年1月任公司生产技术办公室主任,2016年2月至2019年1月任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主任。2019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工程师兼技术研发部经理,并兼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证券代码:605028 证券简称:世茂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4-050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茂能源”或“公司”)根据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2021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600.94万元(最终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12号)核准,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6,72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475.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245.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于2021年7月6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372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二)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根据市场发展情况,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将原“燃煤热电联产三期扩建项目”备用的1台高温高压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暂缓建设,视未来下游市场需求变动及实际经营需要由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变更后原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35,745万元,其余募集资金11,500万元变更为建设日处理500吨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3年4月10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世茂能源《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07)。调整后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日处理500吨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的部分均为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所产生的理财收益。

注2: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含待支付验收款、质保金尾款等,该部分款项待验收期、质保期满达到付款条件后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注3:公司“燃煤热电联产三期扩建项目”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处理500吨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运营。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高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了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目前的投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600.94万元及期后产生的利息(最终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转入对应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针对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在满足付款条件时,通过自有资金进行支付。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公司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更改或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实际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经营发展规划。因此,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5028 证券简称:世茂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4-048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拟160,000,000股普通股为基数向普通股股东分配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茂能源”或“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124,485,046.63元,第三季度期末未分配利润545,836,663.11元。根据公司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推出积极回报投资者的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6,000,000.00元(含税)。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现金分红占 2024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77.12%。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充分体现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2024年前三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规范、有效。监事会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5028 证券简称:世茂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4-049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营业执照和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 年 12 月 20日,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营业执照和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经营范围情况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现行规定,在变更经营范围的同时,需要规范调整现有经营范围相关表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增加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公司已获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

二、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经营范围的变更、《公司章程》的修订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5028 证券简称:世茂能源 公告编号:2024- 051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月7日 14点2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余姚市小曹娥镇滨海产业园广兴路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7日

至2025年1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相关信息。

公司将在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登载《世茂能源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于 2025 年 1 月 6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6:30)持有关证明到浙江省余姚市小曹娥镇滨海产业园广兴路8号办公楼二层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 2025 年 1月 6 日 16:00,信函、传真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做好会议地区有关要求的准备工作。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三)会议联系地址:浙江省余姚市小曹娥镇滨海产业园广兴路8号办公楼二层董办 邮政编码:315475

(四)联系人:吴建刚

电话:0574-62087887,传真:0574-62102909

邮箱:shimaoenergy@shimaoenergy.com

(五)其他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若有变更将按规定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5028 证券简称:世茂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4-052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近日,公司收到天健所送达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的情况

天健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2024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尹志彬和王晓康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4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因工作调整,现委派翁伟接替尹志彬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翁伟和王晓康。

二、变更人员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翁伟,1997年12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1997年12月开始在天健所执业。

三、本次变更人员的诚信记录和独立性

签字注册会计师翁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四、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2024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宁波世茂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