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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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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红利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分红公告

2024-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现行《申万宏源红利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约定,收益分配应遵顼以下原则:1、本集合计划每一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2、在符合有关集合计划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本集合计划每个会计年度收益分配次数至少为1次,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个会计年度累计分配金额不得低于年末可供分配利润的70%。若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3、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后,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本集合计划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红利与红利再投资,红利再投资增加的份额计入集合计划份额总规模,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转为集合计划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集合计划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红利;5、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分红资金将按除息日的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份额。投资人在不同销售机构处可以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集合计划的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有效申购申请的集合计划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有效赎回申请的集合计划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集合计划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3.3、投资者可以在集合计划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4、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4年12月30日自集合计划托管账户划出。

3.5、本集合计划分红并不改变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本集合计划投资风险或提高本集合计划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3.6、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管理人网站www.swhyzcgl.com或拨打管理人的客服热线95523咨询。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