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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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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4-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4-077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4-077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10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其中,董事郭川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炎顺先生主持。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2024年12月回购注销了2,547,779股限制性股票及4,965,213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由37,652,529,195股减少至37,645,016,203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至37,645,016,203元。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公司根据战略发展需要及《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拟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已于2024年12月6日公告了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等有关事项。根据《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确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候选人名单如下:

1、陈炎顺先生、冯强先生、高文宝先生、王锡平先生、郭川先生、叶枫先生、金春燕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唐守廉先生、张新民先生、郭禾先生及王茤祥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通过对上述十一名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审查,未发现候选人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候选人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未发现候选人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十一名董事候选人均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其中四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其中张新民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四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上述十一位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鼓励人才勇于任事,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风险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化解公司董事、监事及经营者的风险,避免公司因承担高昂的赔偿责任及法律费用而导致股东利益受损,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公司计划继续为新一届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内购买责任保险。其中,保费每年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承保人应为合格的保险机构。

由于该事项与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董事需回避表决,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电控产投拟投资显智链二期基金及显智链企业管理中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电控产投拟投资显智链二期基金及显智链企业管理中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审核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郭川先生、叶枫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办理贷款置换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办理贷款置换继续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23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炎顺先生,经济学硕士,正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1993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高级副总裁,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总裁,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总裁,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总裁,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裁,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席(首席执行官),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席,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京东方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下属子公司董事长。

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席,京东方光电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同时担任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副会长,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液晶分会理事长,2020年获评全国劳动模范,2021年荣膺《中国新闻周刊》年度经济人物,2024年获评“David Sarnoff产业成就奖”。

陈炎顺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2,900,000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冯强先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工程师。1998 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科技园事业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副总裁、京东方再生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京东方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北京英赫世纪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松下彩色显象管有限公司总经理,健康服务事业群 Co-CEO, 智慧医工业务董事长兼 CEO,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总裁。

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执行委员会副主席、首席人事官,北京京东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京东方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英赫世纪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京东方松彩创新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京东方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京东方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成都京东方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冯强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975,700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高文宝先生,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博士。2003年加入公司。

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总裁、执行委员会副主席,京东方精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等职务。

高文宝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1,860,700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锡平先生,大学本科。曾任南京瀚宇彩欣科技有限公司经理,历任公司生产管理中心负责人、合肥鑫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武汉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显示事业Co-CEO、首席采购官、中台负责人等职务。

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总裁,北京京东方光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京东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王锡平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852,400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郭川先生,硕士,二级律师。曾任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主任、法律事务部部长、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副总经理、董事。

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京国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京京管泰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郭川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叶枫先生,工学学士,工程师。曾任北京建中机器厂副厂长,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总经理,北京北广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北京大华无线电仪器厂厂长,北京大华无线电仪器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外派专职董事,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叶枫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金春燕女士,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北京建中机器厂财务管理部副部长,北京798文化创意产业投资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审计监察部部长、财务总监,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证券部副总监、资本运作部副总监、总监等职务。

现任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监,北京电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七九八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电控集成电路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北京国芯聚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金春燕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唐守廉先生,研究生学历,教授。曾任北京邮电大学财务处处长、管理与人文学院院长、经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经济管理学院执行院长,北京邮电大学校学术委员会常委和校劳务纠纷调解委员会主席等职务,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兼任工业与信息化部电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市场学会常任理事、中国法学会信息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技术经济研究会高级会员、中国商业统计学会常务理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评议专家等职务。

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唐守廉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新民先生,管理学博士,教授,曾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院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软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工商管理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副会长,中国金融会计学会副会长,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张新民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郭禾先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副会长等。

郭禾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茤祥先生,管理学博士,北京大学工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曾任厦门北大泰普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厦门北大泰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大学工学院副院长、内蒙古包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南方科技大学副校长。

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北京大学工学院研究员、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主任、中国产学研融合创新体系研究中心主任。

王茤祥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4-078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4-078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监事会共有监事7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其中,监事时晓东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谨女士主持。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公司根据战略发展需要及《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已于2024年12月6日公告了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等有关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对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经股东提名推荐,公司监事会征询相关股东意见,对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了审查,未发现候选人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未发现候选人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未发现候选人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要求。征求候选人本人意见后,监事会确定王谨女士、宋立功先生、魏双来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的股东监事候选人,上述3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风险管理水平,鼓励人才勇于任事,有效防范和化解公司董事、监事及经营者的风险,避免公司因承担高昂的赔偿责任及法律费用而导致股东利益受损,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公司计划继续为新一届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内购买责任保险。其中,保费每年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承保人应为合格的保险机构。

由于该事项与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监事需回避表决,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12月23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谨女士,法学博士,正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法律与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法律部副总经理、企业发展部/法律部副总经理。

现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兼任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易亨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北京益泰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王谨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宋立功先生,正高级会计师,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主任科员,北京无线电厂总会计师,北京北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书记,北京电子控股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总监。

现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监。兼任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京东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国芯聚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宋立功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魏双来先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曾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北京北广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员,北京北广数字广播电视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总工办主任、副总经理,北京北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电视部部长、执行总裁兼战略总监、副总经理兼执行总裁,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科技产业部副部长、市场部部长、智能装备及系统事业部总监、运营管理部总监、特种业务部总监。

现任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环保部总监,兼任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北京大华无线电仪器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北京正东电子动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北京798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魏双来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4-079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4-079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电控产投拟投资显智链二期基金及显智链企业管理中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11月,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公司”)通过下属子公司京东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创投”)出资9.9亿元人民币与滁州政府投资平台等设立北京显智链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显智链二期基金”或“基金”),且在2023年9月通过全资孙公司天津京东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京东方创投”)出资350万元与北京益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益新”)成立北京显智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显智链企业管理”)作为基金普通合伙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下属子公司参与设立北京显智链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现北京电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控产投”)拟作为基金有限合伙人现金出资2亿元参与显智链二期基金,且出资100万元受让北京益新持有的显智链企业管理10%的财产份额,京东方拟放弃优先购买权。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控”)为京东方、电控产投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相关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3、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郭川先生、叶枫先生)已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电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西五街5号C区5层502

3、成立日期:2008-10-30

4、注册资本:120,000万元

5、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法定代表人:吕延强

7、经营范围:投资及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人民币

9、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2023年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10、历史沿革:

电控产投前身系北京和智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本3,000万元,系北京电控全资子公司。

2018年12月,电控产投名称更名为北京电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正式开始运营,注册资本变更为60,000万元,变更后电控产投股东为北京电控、京东方、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电控产投股权结构调整,变更后电控产投股东为北京电控、京东方、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电控产投股东同比例增资,增资后电控产投注册资本变更为120,000万元。

11、经查询,电控产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其他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

1、机构名称:北京芯动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5-06-15

3、注册地: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99号33幢D栋2231号(集中办公区)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人民币

8、北京芯动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10月30日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P1025879。

9、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公司为北京芯动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参股股东;除上述持股关系外,北京芯动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二)有限合伙人之一

1、公司名称:滁州市城投鑫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龙蟠街道中都大道1598号15层

3、成立日期:2016-03-30

4、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法定代表人:司武水

7、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及资产管理;投资信息咨询;受托资产管理;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滁州市蔚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持股

9、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滁州市城投鑫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三)有限合伙人之二

1、公司名称:滁州市中新苏滁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滁州市苏滁现代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徽州南路1999号

3、成立日期:2014-10-15

4、注册资本:220,000万人民币

5、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法定代表人:何剑

7、经营范围:筹措园区建设资金;承担园区基础设施、基础产业、能源、交通、市政公用事业、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任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凭资质经营)、房屋租赁;从事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资本运作;参与土地整理。(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人民币

9、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滁州市中新苏滁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四)普通合伙人

1、机构名称:北京显智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成立时间:2023-09-25

3、注册地: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99号33幢D栋2层2118号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益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人民币

7、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显智链企业管理有限合伙人天津京东方创投为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除上述关系外,显智链企业管理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四、拟投显智链二期基金项目方案

(一)基金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北京显智链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成立日期:2023-11-28

3、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99号33幢D栋2层2121号

4、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5、存续期限:8年,其中投资期5年,退出期3年,投资期及退出期满后,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合伙人会议审议同意,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可延长2年。

6、退出机制:按照合伙协议约定通过投资收益分配、其他收益分配、合伙企业清算等形式。

7、投资策略:重点对显示产业、人工智能、大数据、智慧物联、智慧医工、物联网、新能源等相关领域上下游具备成长性、创新性的全阶段的企业进行投资。

8、管理人:北京芯动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显智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0、基金规模及合伙人出资:总规模不超过50亿元,截止至本次电控产投增资前,基金认缴出资总额10.5亿元,实缴出资2.1亿元,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认缴出资比例、实缴出资额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11、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六人组成,由管理人提名人员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就合伙企业投资、退出等事项作出决策,所有决策应经六分之五以上(含本数)委员同意方可通过。

12、管理费率:投资期内认缴出资总额的2%/年,退出期内每年为未退出项目剩余投资本金的1.5%。

13、利益分配顺序:

① 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额返还;

② 全体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的8%/年单利门槛收益回报;

③ 普通合伙人绩效收益追补(③=(②+③)*20%);

④ 超额收益按全体合伙人80%/普通合伙人20%分配。

14、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2023年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15、已投资项目情况:

基金围绕投资策略,积极寻源。截至当前,已完成1个项目投资。

(二)增资方案

根据2023年11月28日签署的《北京显智链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当前仍属于基金后续募集期。

电控产投拟以1元/1元份额的价格,作为有限合伙人向显智链二期基金认缴出资2亿元。电控产投增资后,显智链二期基金认缴出资规模增加至12.50亿元。基金规模及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本轮尚存在其他投资者同时投资的可能性,基金规模及各合伙人出资比例会根据最终的募资情况有所调整。

(三)拟签署协议基本情况

(1)协议名称:《北京显智链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2)协议内容:2023年11月28日,京东方创投与滁州市城投鑫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滁州市中新苏滁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滁州市苏滁现代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显智链企业管理签署《北京显智链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电控产投本次增资基金,基金合伙人拟重新签署的协议《北京显智链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关键条款变化点:

① 基金合伙人和基金认缴出资总额变化。

② 合伙权益定义:由“就有限合伙人而言,是指基于其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而在合伙企业中享有的财产份额,包括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获得收益分配、清算财产分配等权益;就普通合伙人而言,除基于普通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所享有的财产份额外,还包括其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取得收益分成等权益。”变更为:“就有限合伙人而言,是指基于其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所享有的表决权,及基于实缴出资额而在合伙企业中享有的财产份额,包括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获得收益分配、清算财产分配等权益;就普通合伙人而言,除基于普通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所享有的表决权,及基于实缴出资额而享有的财产份额外,还包括其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取得收益分成等权益。”

(3)协议的生效:本协议自全体合伙人共同有效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拟投北京显智链企业管理中心项目方案

(一)所涉标的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北京显智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成立时间:2023-9-25

3、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99号33幢D栋2层2118号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6、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益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出资结构:

单位:万元人民币

9、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2023年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10、经查询,显智链企业管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转让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益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99号33幢D栋2233号(集中办公区)

3、成立日期:2015-06-24

4、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5、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北京益新于2022年0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登记编号P1073042。

(三)受让方基本情况

详见“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名称: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23年11月30日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评估结果:根据本次评估的资产基础法结论,北京益新持有的显智链企业管理10%财产份额对应的评估值为100.00万元。

评估结论:总资产账面值1,000.00万元,评估值1,000.00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变化。负债账面值0.00万元,评估值0.00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账面值1,000.00万元,评估值1,000.00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变化。

2、交易方案

电控产投拟以1元/1元份额的价格,出资100万元受让北京益新持有的基金普通合伙人显智链企业管理10%的财产份额,且天津京东方创投拟放弃对该事项的优先购买权。显智链企业管理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五)拟签署协议基本情况

(1)协议名称:《北京显智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2)协议各方:北京益新、电控产投、天津京东方创投

(3)合伙人的出资额、出资方式、缴付期限:全体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总额为1000万元。

各合伙人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如下:

各合伙人应按约定缴纳出资款,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4)利润分配:各方同意并确认,合伙企业有利润可供分配时,由普通合伙人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利润分配原则进行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原则:各方同意按下列比例分配利润。

(5)合伙人会议的职权:合伙人会议为合伙人之议事程序,合伙人会议讨论决议如下事项:①听取普通合伙人的年度报告;②变更有限合伙企业的企业名称;③变更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④修改有限合伙协议;⑤有限合伙企业的解散及清算事宜;⑥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名;⑦合伙人除名;⑧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应当由合伙人会议决议的其他事项。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做出决议,除法律、法规及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按各自的出资数额进行投票,并须经出资总额的60%以上(含本数)同意方可通过。涉及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名或合伙人除名的决议事项的,经除该合伙人外的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通过。合伙人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合伙人会议,直接作出决议。

(6)违约责任: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7)协议的生效: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六、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财产份额转让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是公司基于所涉标的整体发展规划和适当风险控制等因素做出的决策。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显智链企业管理的财产份额未发生变化,仍持有35%的财产份额,显智链企业管理仍为公司参股企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七、其他事项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八、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交易外,2024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电控产投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九、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董事会意见

1、同意北京电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向北京显智链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现金出资2亿元;

2、同意天津京东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放弃对北京电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受让北京益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显智链企业管理10%财产份额的优先购买权;

3、同意北京电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受让北京益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显智链企业管理10%的财产份额;

4、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上述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件。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显智链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草案);

4、《北京显智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草案);

5、《北京电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拟收购北京益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显智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0%财产份额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4-080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4-080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办理贷款置换继续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下属子公司武汉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京东方”)实施武汉高世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TFT-LCD)生产线项目的资金需要,武汉京东方此前向国家开发银行经办分行及其牵头组建的银团(以下简称“贷款方”)申请了外汇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以下简称“原贷款”),由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目前,原贷款合同未到期余额为90,450万美元。

为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贷款利率成本,武汉京东方拟向贷款方申请不超过62亿元人民币的银行贷款,专项用于置换原贷款的未到期贷款余额。根据贷款方要求,由公司为该笔置换贷款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武汉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7月14日

3、注册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临空港大道 691号

4、法定代表人:刘文瑞

5、注册资本:260亿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相关产品及其配套产品投资建设、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企业管理咨询及服务;房屋租赁;设备租赁(除专项审批)。(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注:2023年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9、经查询,武汉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拟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借款人:武汉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3、贷款人:国家开发银行经办分行及其牵头组建的银团

4、担保代理人:国家开发银行经办分行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金额:贷款总额不超过62亿元人民币

7、保证期间:不超过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8、生效条款:自保证人和贷款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董事会意见

武汉京东方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日常运营由公司负责,公司可按照意愿控制武汉京东方的决策、经营和管理;其他股东未实际参与武汉京东方的运营,本次担保其他股东未按照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为保障公司权益,本次担保由武汉京东方提供相应反担保。同时,本次担保按照实际担保额的1%/年向武汉京东方收取担保费用。

本次为武汉京东方提供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62亿元人民币,有利于促进公司债务结构的进一步优化,降低被担保人的运营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本次置换完成后,原贷款对应的担保义务终止,不增加公司实际担保金额。

根据资金测算,被担保人运营情况稳定,未来资金流入可满足其贷款还本付息需求,违约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金额为613亿元(含本次担保预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3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没有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保证合同(草案)。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4-081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4-081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5年1月14日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9:15至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6日

B股股东应在2025年1月6日(即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12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

1、上述提案已经于2024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及《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提案1、提案2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4、提案5、提案6需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月10日、1月13日,9:30-15:00

3、登记地点: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12号

邮政编码:100176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电话:010-64318888转联系人

联系人:黄晶、于含悦

电子邮件:huangjing-hq@boe.com.cn、yuhanyue@boe.com.cn

2、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725,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2、意见表决: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

本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持有股份数*7。

在表决权总数范围内,股东可把表决票集中投给一位或分散投给7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但投票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

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持有股份数*4。

在表决权总数范围内,股东可把表决票集中投给一位或分散投给4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但投票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

②选举公司监事

选举监事时,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持有股份数*3。

在表决权总数范围内,股东可把表决票集中投给一位或分散投给3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但投票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证券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法人股东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种类: A股 B股

委托有效期限:2025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本人/公司(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一、提案4.00、提案5.00及提案6.00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具体说明如下:

(1)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与监事的选举分别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委托人拥有的表决权数分别为其于股权登记日持有的公司股票数乘于应选举的非独立董事人数(7 名)、独立董事人数(4 名)、监事人数(3名);

(2)在每一项表决权数额度范围内,委托人可自主分配同意票数,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数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数自主分配给两位或两位以上的候选人;

(3)如委托人所投出的表决权总数等于或者小于其累积可使用表决权数,则投票有效,实际投出表决权总数与累积可使用表决数间的差额部分视为放弃;如委托人所投出的表决权总数超过其累积可使用表决权数的,该委托人对该事项的投票无效

二、委托人应决定对上述其他议案投票赞成、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划“ √ ”,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则视为授权委托股东对该授权委托无效。如未选择的,视为全权委托受托人行使投票权。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