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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2024-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653 证券简称:康希通信 公告编号:2024-058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将回购资金总金额由“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将回购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

● 除上述调整以及上述调整带来的回购股份数量和比例调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14日,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16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尚未进行回购交易。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基于充分利用国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支持政策,结合当前市场行情及公司股价变化等情况,为保障回购股份方案顺利实施,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公司现对回购股份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具体情况

公司已收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招商银行上海分行承诺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800.00万元整且不超过回购资金的70%的专项贷款资金用于公司股票回购。承诺有效期为自承诺书出具之日起12个月,具体贷款事宜以最终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

五、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及建立完善长效激励机制的需要,有利于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切实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和健康发展。

鉴于部分回购资金源于银行回购专项贷款,本次增加回购规模在一定程度上相应增加了企业负债,但长远来看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

六、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事项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88653 证券简称:康希通信 公告编号:2024-059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12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PING PENG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部分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基于充分利用国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支持政策,结合当前市场行情及公司股价变化等情况,为保障回购股份方案顺利实施,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对回购股份方案进行调整。除调整回购股份金额下限和资金来源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特此公告。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