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4-104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到监事三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名,三名监事参与了表决,经全体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吴俊中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同意选举吴俊中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七届监事会届期相同。
吴俊中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吴俊中先生简历:
吴俊中先生,196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曾任珠海纳思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珠海纳思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NINESTAR IMAGE TECH LIMITED总经理,珠海赛纳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珠海赛纳三维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主要任职珠海赛纳三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珠海赛纳科技有限公司高级顾问,本公司监事。
吴俊中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吴俊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1,077股。
吴俊中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吴俊中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