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
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92 证券简称:达梦数据 公告编号:2024-039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
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并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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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无实质性修订条款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统一将阿拉伯数字调整为中文数字、标点的调整以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等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修订。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故不进行逐条列示。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二、修订及制定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拟修订和制定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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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制度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88692 证券简称:达梦数据 公告编号:2024-040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公司公告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本报告期(2024年7-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175,382.16元,2024年1-9月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4,360,678.33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123,628,608.46元。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76,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000,000.00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占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合并报表(未经审计)中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3.39%。公司已于2024年10月16日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2024年半年度派发现金红利83,600,000.00元(含税)。如上述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完成后,公司2024年1-9月累计派发现金红利121,60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1-9月未经审计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的69.74%。
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利润分配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并综合考虑公司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批准后实施。本分红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风险警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88692 证券简称:达梦数据 公告编号:2024-041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19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菁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周淳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特此公告。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688692 证券简称:达梦数据 公告编号:2024-042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月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999号未来科技大厦C3栋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1918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9日
至2025年1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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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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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月8日9:30-17:30,以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5年1月8日17:3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999号未来科技大厦C3栋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应持下述登记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拟现场登记的股东请事先与公司前台取得联系,告知办理股东大会现场登记事宜,可进入公司所在楼层办理登记。股东或代理人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电子邮件方式请于2025年1月8日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发送至邮箱dameng@dameng.com进行登记。信函方式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5年1月8日17:30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如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本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股东公章。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请参会股东自理交通、食宿。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卜京红女士
电话:027-87588000
电子邮箱:dameng@dameng.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999号未来科技大厦C3栋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1918会议室
特此公告。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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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