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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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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10 证券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张艳利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9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12月23日上午10时在公司洛阳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6名,董事长谢灵江先生授权委托副董事长张艳利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含职工代表董事2名),独立董事3名。经符合条件的股东提名,并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邬劲松先生、张艳利女士、司马隆奇先生、郭成芳女士4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1 提名邬劲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 提名张艳利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 提名司马隆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 提名郭成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第七届董事会中另外2名职工代表董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含职工代表董事2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通过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复生先生、姚庆霞女士、童靖先生3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2.1 提名张复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2 提名姚庆霞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3 提名童靖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复生先生、姚庆霞女士、童靖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复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月8日(星期三)下午14时,在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青年创业大厦16层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9)。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300510 证券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磊磊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9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12月23日上午11时在公司洛阳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经符合条件的股东提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白冠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产生。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中另外2名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七届监事会成员就任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300510 证券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7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原定任期将于2024年12月30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董事会候选人事项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含职工代表董事2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符合条件的股东提名,并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邬劲松先生、张艳利女士、司马隆奇先生、郭成芳女士4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第七届董事会中另外2名职工代表董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复生先生、姚庆霞女士、童靖先生3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复生先生、姚庆霞女士、童靖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复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违反《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则的规定。

2、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3、在新一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总计将不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4、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在其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3日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邬劲松先生

邬劲松,男,汉族,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先后在北京市石景山区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延庆县(区) 财政局、北京市延庆区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及中国林业集团二级公司中林森旅控股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北京市石景山区地方税务局科员、副科长、科长,北京市延庆县(区) 财政局副局长,北京市延庆区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中国林业集团二级公司中林森旅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目前在洛阳古都丽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邬劲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目前在洛阳古都丽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洛阳古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母公司)担任董事长;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张艳利女士

张艳利,女,汉族,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先后在洛阳古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洛阳金元古城文化建设有限公司、洛阳金隅城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任洛阳古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妇联主席、洛阳金元古城文化建设有限公司董事、洛阳金隅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目前任金冠股份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艳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目前在洛阳古都丽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洛阳古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母公司)担任监事;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司马隆奇先生

司马隆奇,男,汉族,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先后在河南言亮律师事务所、上海源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古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曾任河南言亮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上海源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控部法务、洛阳古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审计部经理。目前担任洛阳古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职务,担任洛阳古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司马隆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目前在公司控股股东洛阳古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职务,在股东洛阳古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监事,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郭成芳女士

郭成芳,女,汉族,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先后在河南省豫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洛阳金元古城文化建设有限公司,洛阳古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洛阳东都垚元控股有限公司工作,目前任洛阳古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金冠股份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郭成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目前在公司控股股东洛阳古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东洛阳古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管理部经理,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1、张复生先生

张复生,男,汉族,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郑州大学金融学专业,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资格,曾任郑州大学商学院会计系主任、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曾先后兼任过思达高科(000676)、 新乡化纤(000949)、太龙药业(600222)、飞龙股份(002536)、林州重机(002535)、宇通客车(600066)、驰诚股份(834407)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设研院(300732)、金丹科技(300829)、郑州宇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金冠股份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复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姚庆霞女士

姚庆霞,女,汉族,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经济学学士、管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国注册金融分析师CRFA,取得中国私募基金管理资格。曾任郑州工行航海支行、纬三路支行行长;河南省工行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房地产信贷部副总经理、个人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消费信贷部总经理、私人银行部郑州分部总经理、私人银行中心资深经理,工银家族公司高级顾问,河南家族办公室负责人。2019年3月至今担任郑州天健湖经济研究所有限公司所长、高级研究员,郑州天健湖资本力量会务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12月起任金冠股份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职河南正阳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姚庆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童靖先生

童靖,男,汉族,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民革党员,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专业,博士学历,具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资格。曾任河南大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河南经典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现任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就业创业指导专家,中国政法大学犯罪与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员、河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郑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任金冠股份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童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300510 证券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8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原定任期将于2024年12月30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监事会候选人事项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符合条件的股东提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白冠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产生。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中另外2名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违反《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则的规定。

2、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七届监事会成员就任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3、公司对第六届监事会成员在其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3日

附件: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1、白冠秋先生

白冠秋,男,198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二级建造师,企业合规师。先后任职于洛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洛阳金元古城文化建设有限公司综合部、洛阳天囿园林发展有限公司综合部、洛阳古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古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经理,2021年12月至今任金冠股份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白冠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目前在公司控股股东洛阳古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监事;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300510 证券简称:金冠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9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2025年12月23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8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8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形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2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5年1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青年创业大厦1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提案1.00、2.00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3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在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

提案1.00、2.00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提案2.00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1月3日上午10:00至下午16:30;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1月3日下午16:30之前送达公司。

2、登记地点: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青年创业大厦16层金冠股份证券部。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除前述资料外,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和本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前述资料外,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参会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应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2025年1月8日会议前半小时进行签到进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帅

联系电话:010-68712663

邮箱地址:jilinjinguan@163.com

联系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青年创业大厦16层

邮 编:471000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510

2、投票简称:金冠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月8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对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所列各项议案进行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公司承担。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