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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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临2024-80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工作需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3日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12月23日在公司总部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董事长帅富成先生通讯方式主持本次会议,董事邹癸森先生、黄亚先生、龙阳先生,独立董事凌志雄先生、胡君先生、周志方先生出席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管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本次会议同意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调整后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本次调整后的情况如下:

1、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帅富成;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帅富成、邹癸森、龙阳、凌志雄、胡君。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凌志雄;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凌志雄、周志方、邹癸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调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胡君;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胡君、凌志雄、黄亚。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调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周志方;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周志方、胡君、邹癸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公告编号:临2024-79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湖南省常德市德山经济开发区崇德路158号)五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帅富成先生因工作出差原因未能出席及主持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推举独立董事凌志雄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4人,出席3人,董事长帅富成先生因工作出差原因请假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胡靖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增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议案,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廖青云、吴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