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人”)作为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星化工”)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对龙星化工进行了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培训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18日,中泰证券相关人员通过发送电子课件要求持续自主学习的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及证券部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的内容主要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与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实务案例分享,以及募集资金管理要点相关法律法规和近期被监管/处分案例介绍等。
三、培训结论
通过本次培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加强了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与规范运作的认识,加深了对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的理解,有助于公司加强募集资金日常监管,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保荐代表人: 刘霆 宁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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