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安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恢复大额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业务
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2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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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C类份额成立于2024年12月24日,不涉及此次恢复业务。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4年12月25日起取消本基金对非个人投资者大额申购、定投及转换转入业务的限制,恢复办理本基金的正常申购、定投及转换转入业务。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5日
关于南方中证A100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变更为南方中证A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并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的公告
南方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南方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名而来,南方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于2018年1月16日由南方恒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基金管理人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根据《南方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约定:“若将来基金管理人推出以中证A100指数为标的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相应调整为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的联接基金模式并对投资运作等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届时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公司旗下南方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已于2024年12月19日成立。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2024年12月27日起,将南方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南方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南方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中相关条款。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本基金变更为南方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后,基金的登记机构将进行基金份额变更登记,即将“南方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变更为“南方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基金份额”,“南方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变更为“南方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C类基金份额”,“南方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I类基金份额”变更为“南方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I类基金份额”。基金简称分别由“南方中证A100指数A”变更为“南方中证A100ETF联接A”,基金代码“202211”不变;“南方中证A100指数C”变更为“南方中证A100ETF联接C”,基金代码“005691”不变;“南方中证A100指数I”变更为“南方中证A100ETF联接I”,基金代码“022614”不变。
前述变更不影响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及销售服务费率均保持不变(销售机构对费率实施优惠的,从其规定)。
二、《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涉及基金变更、法律法规更新以及基金实际运作情况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本次系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修改,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修订后的《南方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南方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自2024年12月27日起生效,原《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自同日起失效。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南方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和《南方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登载于规定网站。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南方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南方中证A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2、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关注基金特有风险,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南方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订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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