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006 股票简称:大秦铁路 公告编号:【临2024-067】
债券代码:113044 债券简称:大秦转债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及监事,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提前赎回“大秦转债”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以及当前的市场情况,董事会决议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授权管理层或管理层指定的人员负责后续“大秦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内容详见2024年12月2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关于提前赎回“大秦转债”的公告》。
表决情况: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25日
股票代码:601006 股票简称:大秦铁路 公告编号:【临2024-068】
债券代码:113044 债券简称:大秦转债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大秦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公司股票自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24日,在连续十六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5.71元/股的120%,即6.86元/股。按照《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大秦转债”已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 本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大秦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大秦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5.71元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63号”文核准,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向社会公开发行32,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200,000.0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4号文同意,本次交易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月1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大秦转债”,债券代码“113044”。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大秦转债”自 2021 年6 月18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大秦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7.66元/股,“大秦转债”发行之后,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利润分配以及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转股价格相应调整,最新转股价格为5.71元/股。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和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大秦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20%(含 12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2×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2: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24日,公司股票在连续十六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5.71元/股的120%,即6.86元/股。按照 “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大秦转债”已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提前赎回“大秦转债”的决定
2024 年 12 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大秦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大秦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四、相关主体减持可转债情况
经核实,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 6 个月内均不存在交易 “大秦转债”的情况。
五、风险提示
投资者所持“大秦转债”除在规定期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 5.71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 100 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本公司将尽快披露相关公告明确有关赎回程序、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等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