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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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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1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4-080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对产业链养殖户和经销商等合作伙伴提供担保或反担保,额度不超过445,000万元,其中子公司广州海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390,000万元,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55,0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6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养殖户和经销商等合作伙伴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59,988.8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缓解公司产业链部分优质养殖户、经销商等合作伙伴的资金周转困难,加强其与公司的长期合作,促进合作伙伴与公司的共同进步,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主营业务,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产业链养殖户和经销商等合作伙伴(以下简称“被担保人”、“借款人”)的融资提供不超过445,000万元担保或反担保,该担保额度包括新增及在执行拟展期或续期的担保。

以上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度,授权期内任一时点公司对养殖户和经销商等合作伙伴的担保余额不能超过最高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在授权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本次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授权生效之日起,公司以前年度审议通过的对产业链养殖户和经销商等合作伙伴未使用的担保额度授权相应终止。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外提供担保事项

(一)担保人、被担保人及担保额度

1、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广州海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银担保公司”)和其他控股子公司。

2、被担保人均为与公司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优质养殖户和经销商等合作伙伴,并经由公司严格审查和筛选其资质后确定,整体风险可控。被担保对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被担保人向金融机构等的融资专门用于采购公司产品等。

4、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45,000万元,具体如下:

5、担保方式包括为合作伙伴的融资直接向金融机构等提供担保;以及第三方农担公司为合作伙伴向金融机构等融资提供担保后,子公司为合作伙伴向第三方农担公司提供反担保。

6、公司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

(二)风险防范措施

1、被担保人是经公司严格筛选后向金融机构等推荐的,且与公司保持良好业务关系,具有较好信誉和一定偿还能力的优质产业链养殖户和经销商等合作伙伴。

2、反担保业务是控股子公司在第三方农担公司对公司产业链养殖户和经销商等合作伙伴向金融机构融资采购公司产品提供担保的前提下,向第三方农担公司提供不超过借款人融资金额40%的反担保,风险可控。

3、被担保人需完善征信,并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减少公司的担保风险。

4、借款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专门账户用于贷款发放与归还,同时该账户融资资金仅用于向公司采购饲料、其他购销或租赁等业务往来,保证了公司销售回款或其他款项的回收。

5、借款人发生逾期的情况下,公司有权将借款人的相关款项(包括但不限于预付货款、销售返利和押金)代为用于偿还借款人逾期贷款本息。

6、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对借款人筛选、贷前授信额度评估、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规定。公司定期或不定期现场检查借款人生产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若出现风险预警情况,马上报告责任部门,启动风险防控措施。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优质养殖户、经销商等合作伙伴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发挥公司产业链优势,促进合作伙伴与公司共同进步与发展,该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担保对象为优质养殖户和经销商等合作伙伴,其具有良好信用记录和偿债能力,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转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养殖户和经销商等合作伙伴提供担保余额为159,988.8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14%;连同本次审议通过的新增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养殖户和经销商等合作伙伴的担保额度为604,988.80万元(其中海银担保公司开展正常对外担保业务额度为547,393.66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79%。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为养殖户和经销商等合作伙伴担保逾期9,214.86万元,已相应计提坏账准备6,984.88万元。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4-081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5年1月9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9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5年1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9日9:15至2025年1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2日(星期四)。

(六)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B股境外代理人、香港结算公司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填报的受托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通过交易系统的投票,不视为有效投票,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存在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需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任何需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对相关议案的表决均视为对该相关议案的无效表决,不计入统计结果。

委托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进行投票的其他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有明确投票意见指示,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东不得接受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明确投票意见指示的委托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博四路42号海大大厦2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上述议案3、4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普通决议议案,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议案1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25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选举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关于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及《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2024-078、2024-079及2024-080)。

(三)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月3日9:30-11:30和14:30-17:0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博四路42号海大大厦2座701房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不提供)、单位持股凭证(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加盖公章)办理登记。公司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加盖公章),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授权其名下境外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的,应提供相应的经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授权代表签字的持股说明。

授权委托书应包含但不限于:委托人全称、代理人全称;是否具有表决权;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弃权等的明确指示;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一个小时。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志健、卢洁雯、杨华芳

联系电话:(020)39388960

联系传真:(020)39388958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博四路42号海大大厦2座701房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1445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其他备查文件。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1。

2、投票简称:海大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2025年1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9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月9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除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以外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持股份的性质和数量(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4-079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对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计不超过1,1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本数,下同)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57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53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其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25,900.00万元,连同本次新增的1,100,000万元担保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共计1,325,9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49%,公司对该等被担保对象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其他少数股东能提供反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可控。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有序开展融资业务、增强与原材料等供应商的战略合作,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等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计不超过1,1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含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的反担保),其中,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57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530,000万元。该担保额度包括新增及在执行拟展期或续期的担保。具体担保额度预计如下:

注:因部分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较低,导致其资产负债率较高。上述均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且由其他少数股东提供反担保,公司担保风险较小。

本次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在授权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同类担保对象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如在额度生效期间有新增、新设控股子公司的,对该等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同类担保对象额度内分配使用。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公司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本次担保额度授权生效之日起,公司以前年度审议通过的未使用担保额度授权相应终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信息、公司与被担保人的股权关系(见附表一)

1、附表一所列控股子公司的其他少数股东需对公司的金融机构融资和应付款项担保承担反担保责任,将在公司提供担保时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合同,承诺在被担保人如无法如期偿还债务,而导致公司履行担保偿还义务后,其他少数股东将按其持有被担保人的股权比例对公司承担相应的偿还义务。

2、公司与附表一所列控股子公司的其他少数股东及提供融资贷款的金融机构和提供原材料等的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上述其他少数股东及提供融资贷款的金融机构和提供原材料等的供应商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3、被担保人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的主要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详见附表二。

(三)拟签署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上述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及应付款项提供保证担保,具体条款内容以与各合作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债权人:提供融资贷款的汇丰银行、渣打银行、花旗银行等金融机构;路易达孚(中国)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路易达孚(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路易达孚(上海)有限公司、东莞路易达孚饲料蛋白有限公司、厦门象屿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中粮油脂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黑龙江国贸农产有限公司、厦门国贸农产品有限公司、厦门国贸农林有限公司、中粮贸易有限公司及嘉吉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等原材料供应商。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筹措资金及增强与原材料等供应商的战略合作,更有效发挥公司集中采购优势,提高运营效率,保障控股子公司能获得更高的应付账款授信额度,增强盈利能力;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资产优良,偿债能力较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且由其他少数股东提供反担保,担保公平、对等,公司担保风险较小。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较好,财务状况稳健,且由其他少数股东提供反担保,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其他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25,9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50%,连同本次审议通过的新增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其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共计1,325,9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49%。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逾期金额为0元。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无其他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表一:被担保人的基本信息、公司与其的股权关系

(下转1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