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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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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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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被担保人2024年9月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为新设公司。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4-075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4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薛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9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总经理。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回收表决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候选人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81。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4-077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桂建芳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桂建芳先生因中国科学院关于院士兼职管理的相关规定,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17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桂建芳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在辞职生效之前,桂建芳先生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2024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高泽霞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补选其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高泽霞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高泽霞女士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高泽霞女士,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博士生导师。2005年6月毕业于华中农业大学水产养殖学专业,获学士学位;2010年6月在华中农业大学水产养殖专业获博士学位,同年7月到华中农业大学工作至今。2007年8月至2009年2月曾在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进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2015年11月至12月在挪威Nofima研究所进行访问学者研究;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曾在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进行访问学者研究;2017年12月年起任华中农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19年9月至今任华中农业大学水产学院副院长;现任华中农业大学二级岗教授、农业农村部淡水生物繁育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水产学会淡水养殖分会副主任、中国水产学会理事。

高泽霞女士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止于本公告日,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属于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4-076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4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沈东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9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三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回收表决票的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相关授信额度。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较好,财务状况稳健,且由其他少数股东提供反担保,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担保对象为优质养殖户和经销商等合作伙伴,其具有良好信用记录和偿债能力,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转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4-078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考虑到公司部分综合授信额度将要到期,公司拟在综合授信额度到期后向金融机构继续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25年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见下表:

上述授信额度及授信产品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产品主要为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公司将在授信额度内进行贷款,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且可在不同金融机构间调整。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总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可以公司自身或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名义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与各金融机构签署授信融资的有关法律文件,并授权薛华先生或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法人代表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质押、抵押等相关申请书、合同、协议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