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4-65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会议)召开通知于2024年12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2.2024年12月24日,会议在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2507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董事长余德忠,董事余其波、李军、贾伟东和独立董事史建庄、叶建华、赵剑英共7人出席了会议,其中独立董事叶建华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参加。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余德忠主持。列席本次会议的有:监事周银辉、种煜晖、韩献会、毕瑞婕,副总经理刘中显、张俊杰,总会计师王萍,董事会秘书李琳。
5.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出席会议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持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董事会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1月14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持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1月14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林州弓上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议案》
为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高河南省电力供应稳定性,公司全资子公司林州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河南林州弓上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该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20万千瓦,总投资86.44亿元,建设筹建期24个月,施工总工期为72个月,预计2029年第一台机组投产,2030年全容量投产。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投资建设林州弓上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1月9日(星期四)下午15:00在公司2406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4-66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召开通知于2024年12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2.2024年12月24日,会议在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2507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监事会主席采连革,监事周银辉、种煜晖、韩献会、毕瑞婕共5人出席了会议,其中监事会主席采连革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参加。
4.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监事种煜晖主持会议。
5.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出席会议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持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监事会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1月14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4-67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均为12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即有效期将于2025年1月14日届满。
二、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持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公司拟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1月14日。
本次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4-68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林州弓上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林州弓上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高河南省电力供应稳定性,公司全资子公司林州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河南林州弓上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河南林州弓上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豫发改审批〔2022〕582号),该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20万千瓦,安装4台30万千瓦可逆式水轮发电机组。根据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审定的《河南林州弓上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总投资86.44亿元,建设筹建期24个月,施工总工期为72个月,预计2029年第一台机组投产,2030年全容量投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河南林州弓上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2.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合涧镇境内。电站距离彰德 500kV变电站约60km,上网接入系统条件较好。紧邻S302省道及G234国道,距离郑州市和安阳市直线距离140km和60km,对外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
3.项目规模:总装机容量为120万千瓦,安装4台30万千瓦可逆式水轮发电机组,可连续满发6个小时,设计系统效率75%。
4.建设周期及运营期:本项目建设筹建期24个月,施工总工期为72个月,预计2029年第一台机组投产,2030年全容量投产。
5.项目总投资:本项目工程总投资86.44亿元。
6.资本金:项目资本金17.29亿元。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对外投资建设河南林州弓上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保障河南省能源安全,加快公司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国家能源转型、保障河南省电力供应、公司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河南林州弓上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存在建设成本增加、投资回收、安全环保等风险,公司将通过做好项目建设进度规划,加快设计、施工进度;提高电站运营管理水平,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制定完善的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建设智慧安全管控系统等措施规避或降低相关风险。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子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河南林州弓上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4-69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月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月9日下午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9日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6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24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25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关于投资建设林州弓上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赴登记地点登记,也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报名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1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登记地点: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2509办公室。
(四)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代理人凭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和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2509办公室,邮政编码:450008。电话:0371-69515111,传真:0371-69515114,联系人:魏强龙。
(六)会议费用: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896”,投票简称为“豫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月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票数量: 代理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备注: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在“表决意见”栏内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