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同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4-084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客户浙江国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康新能源”)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并已被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裁定受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的基本情况
2023年6月,公司与国康新能源签署了TOPCon电池设备销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金额约为人民币4.41亿元(含税),设备分批次交付,货款分阶段结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重大销售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合同签订后,公司按约生产及交付了对应合同金额16,879.14万元(含税)的设备,该部分设备尚未验收。公司已收到合同预付款和部分发货款项合计13,883.80万元(含税)。
截至2024年11月30日,与合同相关的存货余额合计18,797.96万元(其中已交付的发出商品9,492.78万元,未交付的其他存货9,305.18万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关注到国康新能源被其他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预计将导致上述合同的继续履行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果上述合同不能履行,与合同相关的存货存在减值的风险。目前,国康新能源的破产清算的具体方案尚未出台,且破产清算程序复杂、流程较长,该事项将对公司本期或后期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影响的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影响金额以经审计财务数据为准。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资金、在手订单充足,上述事项未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三、应对措施
公司将根据国康新能源的破产清算进展及根据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及时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的测试工作,并将测试结果核算计入相应会计期间。公司也将采取向其他客户销售或者存货改造等方式,减少公司未来可能产生的损失。
同时,公司已组织专人负责梳理债权、收集证据,将根据法院的有关规定提交债权申报材料,并通过其他合法途径积极维护公司权益。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