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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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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7版)

允许公司与诸城市义和车桥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长沙义和车桥有限公司等由同一关联自然人陈宫博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关联交易在105,313万元的交易总额范围内调整使用。

3、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同意在2025年内向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采购发动机等产品19,130万元;同意在2025年内向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销售零部件816万元,合计19,946万元。

依照《规则》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张泉回避表决。

4、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同意在2025年内向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含全资子公司)采购变速箱等25,111万元,同意在2025年内向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提供三包索赔服务等57万元,合计25,168万元。

依照《规则》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张泉回避表决。

5、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陕西汉德车桥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同意在2025年内向陕西汉德车桥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采购车桥等产品,合计4,297万元。

依照《规则》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张泉回避表决。

允许公司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含全资子公司)、陕西汉德车桥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等由同一关联自然人张泉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关联交易在49,411万元的交易总额范围内调整使用。

6、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青特集团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同意在2025年内向青特集团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采购原材料等产品77,243万元;同意向青特集团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销售整车、底盘等产品501万元;合计77,744万元。

7、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青岛青特众力车桥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同意在2025年内向青岛青特众力车桥有限公司采购车桥等产品156,138万元;同意向青岛青特众力车桥有限公司提供三包索赔服务等81万元,合计156,219万元。

允许公司与青特集团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青岛青特众力车桥有限公司等由同一关联自然人纪建奕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关联交易在233,963万元的交易总额范围内调整使用。

8、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同意在2025年内向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采购发动机、配件等产品820,228万元;同意向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提供三包索赔、促销活动费、住宿、车联网服务等98,524万元;同意与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发生其他(含研究开发费等)关联交易事项1,076万元,合计919,828万元。

依照《规则》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常瑞、武锡斌、巩海东回避表决。

允许公司在与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的预计交易总额919,828万元范围内调整使用。

9、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同意在2025年内向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采购整车及底盘、配件、接受服务等427,644万元;同意在2025年内向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销售变速箱、发动机、配件、钢材、软件、模具等以及提供服务等964,844万元;同意在2025年内向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提供工具及土地、厂房仓库租赁等业务1,273万元;同意在2025年内与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事项13,264万元,合计1,407,025万元。

依照《规则》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常瑞回避表决。

允许公司在与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的预计交易总额1,407,025万元范围内调整使用。

10、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采埃孚福田自动变速箱(嘉兴)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同意在2025年内向采埃孚福田自动变速箱(嘉兴)有限公司采购变速箱、接受服务等206,068万元;同意在2025年内向采埃孚福田自动变速箱(嘉兴)有限公司提供后勤、保险服务等627万元;同意在2025年内向采埃孚福田自动变速箱(嘉兴)有限公司提供厂房、公用设备租赁业务1,308万元,合计208,003万元。

允许公司在与采埃孚福田自动变速箱(嘉兴)有限公司的预计交易总额208,003万元范围内调整使用。

1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北京福田康明斯排放处理系统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同意在2025年内向北京福田康明斯排放处理系统有限公司采购后处理等产品148,558万元;同意在2025年内向北京福田康明斯排放处理系统有限公司提供服务等1,072万元;同意在2025年内与北京福田康明斯排放处理系统有限公司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等1,075万元,合计150,705万元。

依照《规则》有关规定,关联董事武锡斌、巩海东回避表决。

允许公司在与北京福田康明斯排放处理系统有限公司的预计交易总额150,705万元范围内调整使用。

12、关于与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相关的关联交易:决议如下:

同意在2025年内向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采购原材料、零部件、整车等产品,合计222,111万元;同意在2025年内接受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服务,合计4,740万元;同意在2025年内向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销售整车、发动机、配件、模具等产品,合计245,437万元;同意在2025年内向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服务,合计3,206万元;同意在2025年内向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房屋租赁等,合计40万元;同意在2025年内与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相关的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事项:2025年,本公司在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与贷款利息之和不超过上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1%,即不超过59亿元;2025年,公司认购北京中车信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发行的ABS、ABN等产品,预计认购金额5,000万元;2025年,公司供应商通过本公司(含子公司)在北京福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供应商金融业务,预计发生资金往来85,000万元;2025年,公司(含子公司)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授信业务,预计发生资金往来40,000万元。

允许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孙)公司)在与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相关的预计交易总额1,195,534万元范围内调整使用。

表决结果如下:

(1)若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派出董事回避表决,表决情况:依照《规则》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常瑞、顾鑫、王学权、吴骥回避表决。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相关的关联交易。

(2)若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派出董事不回避表决,表决情况:依照《规则》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常瑞、顾鑫、王学权回避表决。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相关的关联交易。

对于上述预计交易,允许公司在与同一交易对象的交易预计总额范围内与关联单位开展业务;上述预计额度允许在受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不同关联主体之间进行调剂;允许在由同一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进行调剂;上述预计额度允许在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之间进行调剂。

以上所有关联交易授权期间为2025年1月1日一2025年12月31日(如遇到国资审批等因素,授权期间延长至新一期年度关联交易计划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止)。

以上各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福田汽车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89号)。

(二)关于与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风险评估报告、风险处置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审核意见,并且关联董事应该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内控委员会召开了会议,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了同意意见。

决议如下:

1、《关于与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同意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

(2)授权经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本事项尚需提交福田汽车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关于对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3、《关于对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1、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派出董事回避表决,表决情况:

依据《规则》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常瑞、顾鑫、王学权、吴骥回避表决。截至2024年12月25日,共收到有效表决票7张。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派出董事不回避表决,表决情况:

依据《规则》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常瑞、顾鑫、王学权回避表决。截至2024年12月25日,共收到有效表决票8张。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与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90号),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对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关于对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三)《关于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计划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内控委员会召开了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25日,共收到有效表决票11张。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计划的议案》。

决议如下:

授权经理部门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年度授权额度:

(1)同意自2025年1月1日一2025年12月31日(如遇国资审批等因素,授权期间延长至新一期外汇衍生品交易计划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交易额度不超过6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得超过6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2)上述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由本次会议一并审核通过,外汇衍生品交易实施时将不再提交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3)该授权额度内发生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金额将在中报和年报中予以汇总、体现或说明。

该议案尚需提交福田汽车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91号),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截至2024年12月25日,共收到有效表决票11张。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92号)。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66 证券简称:福田汽车 公告编号:2024-092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月10日 11点30分

召开地点:福田汽车106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10日

至2025年1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25年1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诸城市义和车桥有限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青特众力车桥有限公司、常瑞、武锡斌、巩海东等。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月6日 9:30-11:30 13:00-15: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阳路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股东账户、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电子邮件(600166@foton.com.cn)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本次会议联系人:林月月 联系电话:010-80708602

邮箱:600166@foton.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阳路15号。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66 证券简称:福田汽车 编号:临2024一090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称“协议”)。

● 财务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法人,依照《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二)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影响: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等产生不利影响。上市公司的收入、利润也不依赖此关联交易。所以,此关联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任何影响。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财务公司进行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的其他交易,也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其他关联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福田汽车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接受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按协议约定开展存款(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存款余额不超过59亿元)、信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05亿元人民币)、结算、其他金融业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将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因此本次交易尚需提交福田汽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公司在财务公司贴现及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0元;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为2亿元,支付借款利息316.5万元;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结算账户存款余额为36.79亿元,在其他银行存款余额为49.14亿元,在北汽财务公司的存款比例为42.82%。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二、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12月12日,公司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与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并且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内控委员会召开了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了同意意见。

《关于与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决议如下:

1、同意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

2、授权经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该议案尚需提交福田汽车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如下:

(1)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派出董事回避表决,表决情况:

本公司共有董事11名,依据《规则》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常瑞、顾鑫、王学权、吴骥回避表决。截至2024年12月25日,共收到有效表决票7张。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派出董事不回避表决,表决情况:

本公司共有董事11名,依据《规则》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常瑞、顾鑫、王学权回避表决。截至2024年12月25日,共收到有效表决票8张。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三、关联方介绍

(一) 关联方关系介绍

财务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法人,依照《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二)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朱正华。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6%股权,北京汽车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0%股权,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4%股权,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

历史沿革:2011年11月9日成立。

主营业务:(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10)从事同业拆借;(11)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12)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13)有价证券投资(除股票 、信托投资以外)。

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2023年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总资产4,797,788万元、净资产662,906万元、营业收入131,122万元、净利润62,352万元。

2024年1-9月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4,773,819万元、净资产683,557万元、营业收入129,449万元、净利润46,463万元。

公司与财务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保持独立。

四、《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乙方: 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二)金融服务内容

(1)存款服务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严格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存取自由的原则;财务公司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向公司提供的存款产品形式有: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财务公司承诺,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厘定,且不低于国内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档次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公司在财务公司处开立存款账户,自主选择不同的存款产品和期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存款余额不超过59亿元;财务公司保障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在公司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2)信贷服务

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财务公司将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业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本协议期间,公司拟向财务公司申请最高不超过10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执行将根据公司情况及综合授信评级,双方另行签订协议。财务公司承诺,向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将由双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不时颁布利率及现行市况协商厘定,且贷款利率将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3)结算服务

财务公司根据公司的指令为公司提供付款或收款的结算服务,以及与结算服务相关的辅助业务;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上述结算服务,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财务公司承诺给予公司结算费用优惠。

(4)其他金融业务

财务公司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财务公司承诺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三)协议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协议由双方各自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及授权签署后生效,有效期一年。

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协议仍然有效。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对协议进行单方面的变更、修改或解除。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进一步满足了公司在生产经营、日常管理过程中对资金、结算、管理等方面的需求。该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等产生不利影响。上市公司的收入、利润也不依赖此关联交易。所以,此关联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任何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应由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以上规定,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及立场,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相关的文件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由银保监会核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存款、信贷、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进行正常经营活动的客观需要,遵循了公正、公平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符合商业惯例,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以及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对上述关联交易表示认可,并同意将《关于与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且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七、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进行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的其他交易,也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其他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66 证券简称:福田汽车 编号:临2024一088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12月12日,公司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通讯监事会的通知及《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及《关于与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9名,实际出席监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截至2024年12月25日,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诸城市义和车桥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同意在2025年内向诸城市义和车桥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采购车桥等产品95,662万元。

依照《规则》有关规定,关联监事陈宫博回避表决。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长沙义和车桥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同意在2025年内向长沙义和车桥有限公司采购车桥等产品9,651万元。

依照《规则》有关规定,关联监事陈宫博回避表决。

允许公司与诸城市义和车桥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长沙义和车桥有限公司等由同一关联自然人陈宫博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关联交易在105,313万元的交易总额范围内调整使用。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同意在2025年内向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采购发动机等产品19,130万元;同意在2025年内向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销售零部件816万元,合计19,946万元。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同意在2025年内向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含全资子公司)采购变速箱等25,111万元,同意在2025年内向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提供三包索赔服务等57万元,合计25,168万元。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陕西汉德车桥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同意在2025年内向陕西汉德车桥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采购车桥等产品,合计4,297万元。

允许公司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含全资子公司)、陕西汉德车桥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等由同一关联自然人张泉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关联交易在49,411万元的交易总额范围内调整使用。

6、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青特集团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同意在2025年内向青特集团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采购原材料等产品77,243万元;同意向青特集团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销售整车、底盘等产品501万元;合计77,744万元。依照《规则》有关规定,关联监事纪建奕回避表决。

7、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青岛青特众力车桥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同意在2025年内向青岛青特众力车桥有限公司采购车桥等产品156,138万元;同意向青岛青特众力车桥有限公司提供三包索赔服务等81万元,合计156,219万元。依照《规则》有关规定,关联监事纪建奕回避表决。

允许公司与青特集团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青岛青特众力车桥有限公司等由同一关联自然人纪建奕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关联交易在233,963万元的交易总额范围内调整使用。

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同意在2025年内向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采购发动机、配件等产品820,228万元;同意向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提供三包索赔、促销活动费、住宿、车联网服务等98,524万元;同意与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发生其他(含研究开发费等)关联交易事项1,076万元,合计919,828万元。

允许公司在与北京福田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的预计交易总额919,828万元范围内调整使用。

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同意在2025年内向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采购整车及底盘、配件、接受服务等427,644万元;同意在2025年内向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销售变速箱、发动机、配件、钢材、软件、模具等以及提供服务等964,844万元;同意在2025年内向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提供工具及土地、厂房仓库租赁等业务1,273万元;同意在2025年内与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事项13,264万元,合计1,407,025万元。允许公司在与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的预计交易总额1,407,025万元范围内调整使用。

10、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采埃孚福田自动变速箱(嘉兴)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同意在2025年内向采埃孚福田自动变速箱(嘉兴)有限公司采购变速箱、接受服务等206,068万元;同意在2025年内向采埃孚福田自动变速箱(嘉兴)有限公司提供后勤、保险服务等627万元;同意在2025年内向采埃孚福田自动变速箱(嘉兴)有限公司提供厂房、公用设备租赁业务1,308万元,合计208,003万元。允许公司在与采埃孚福田自动变速箱(嘉兴)有限公司的预计交易总额208,003万元范围内调整使用。

1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北京福田康明斯排放处理系统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同意在2025年内向北京福田康明斯排放处理系统有限公司采购后处理等产品148,558万元;同意在2025年内向北京福田康明斯排放处理系统有限公司提供服务等1,072万元;同意在2025年内与北京福田康明斯排放处理系统有限公司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等1,075万元,合计150,705万元。

允许公司在与北京福田康明斯排放处理系统有限公司的预计交易总额150,705万元范围内调整使用。

12、关于与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相关的关联交易:决议如下: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同意在2025年内向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采购原材料、零部件、整车等产品,合计222,111万元;同意在2025年内接受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服务,合计4,740万元;同意在2025年内向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销售整车、发动机、配件、模具等产品,合计245,437万元;同意在2025年内向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服务,合计3,206万元;同意在2025年内向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房屋租赁等,合计40万元;同意在2025年内与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相关的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事项:2025年,本公司在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与贷款利息之和不超过上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1%,即不超过59亿元;2025年,公司认购北京中车信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发行的ABS、ABN等产品,预计认购金额5,000万元;2025年,公司供应商通过本公司(含子公司)在北京福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供应商金融业务,预计发生资金往来85,000万元;2025年,公司(含子公司)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授信业务,预计发生资金往来40,000万元。

依照《规则》有关规定,关联监事焦枫回避表决。

允许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孙)公司)在与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相关的预计交易总额1,195,534万元范围内调整使用。

对于上述预计交易,允许公司在与同一交易对象的交易预计总额范围内与关联单位开展业务;上述预计额度允许在受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不同关联主体之间进行调剂;允许在由同一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进行调剂;上述预计额度允许在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之间进行调剂。

以上所有关联交易授权期间为2025年1月1日一2025年12月31日(如遇到国资审批等因素,授权期间延长至新一期年度关联交易计划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止)。

以上各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福田汽车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89号)。

(二)《关于与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依据《规则》有关规定,关联监事焦枫回避表决。截至2024年12月25日,共收到有效表决票8张。监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决议如下:

1、同意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

2、授权经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该议案尚需提交福田汽车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与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90号)。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