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4-074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或“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12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12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柳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四川长虹可持续发展(ESG)战略及目标的议案》
为践行可持续发展(ESG)理念,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结合公司ESG管理及实践现状,会议同意公司制定《四川长虹可持续发展(ESG)战略及目标》,主要涵盖总体战略、管理目标及保障措施等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ESG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根据前期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情况,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会议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技佳精工有限公司2024年度增加向关联人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控股集团”)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额度8,00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向关联人采购商品”从原预计交易额度136,276万元调增至144,276万元。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长虹控股集团为公司关联方,关联董事柳江先生、衡国钰先生、杨金先生、侯宗太先生、段恩传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临2024-076号)。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会议同意修订《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对部分条款的描述进行调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关联董事柳江先生、衡国钰先生、杨金先生、侯宗太先生、段恩传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在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2024年12月修订)》。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绩效年薪及业绩激励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方案》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业绩目标实际完成情况,会议同意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绩效年薪及激励的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董事杨金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回避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4-075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12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12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云强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前期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情况,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技佳精工有限公司2024年度增加向关联人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额度8,00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向关联人采购商品”从原预计交易额度136,276万元调增至144,276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临2024-076号)。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同意修订《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对部分条款的描述进行调整。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在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2024年12月修订)》。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4-076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额度无需提交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技佳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技佳”)预计增加2024年度与关联人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控股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基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 关联人回避事宜:鉴于本事项为关联交易,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柳江先生、衡国钰先生、杨金先生、侯宗太先生、段恩传先生回避表决。
● 本公告中涉及的相关数据如无特殊说明,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
一、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增加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增加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以同意4票,回避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会议同意长虹技佳增加2024年度向关联人长虹控股集团采购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8,0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长虹控股集团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向关联人采购商品”从原预计交易额度136,276万元调增至144,276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长虹控股集团为公司关联方,关联董事柳江先生、衡国钰先生、杨金先生、侯宗太先生、段恩传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金额总额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增加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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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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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长虹控股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合同执行,未出现违约情况。关联交易对方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长虹技佳根据业务需要,拟增加2024年度向关联人长虹控股集团采购大宗基础原材料的关联交易额度,采购物资包括镀锌钢板、酸洗板等。通过向长虹控股集团集中采购,发挥规模优势,降低采购成本,提高公司原材料采购业务的稳定性。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将本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定价,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