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24-052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上午9: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晶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关于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及政策精神,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公司在兼顾长远发展和股东回报的基础上,决定暂以2024年9月30日总股本313,489,036股为基数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674,451.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后续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且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有关规定,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股利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无重大差异。同意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以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于2025年1月10日(周五)下午14:3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9名董事赞成,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0名董事回避。
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以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24-053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丰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制定的《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以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2024-054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关于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及政策精神,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在综合考虑持续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前三季度。
2.财务概况: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9,883,460.21元,未分配利润为845,265,432.31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59,474,728.62元,未分配利润为1,107,118,318.2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45,265,432.31元。
3.具体方案:暂以2024年9月30日总股本313,489,036股为基数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674,451.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后续分配。
(二)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的调整原则
若在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是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经营状况、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制定的,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无重大差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经审议通过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57 证券简称:富临运业 公告编号: 2024-055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年12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10日(周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月10日(周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月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可委托代理人(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239号N区29栋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在2024年12月26日的《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有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1月9日(周四)9:00至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三)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N29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洪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N29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610091
电话:028-83262759
传真:028-83251560
2.本次股东会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57”投票简称为“富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月10日(周五)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周五)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贵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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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