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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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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编号:临2024-058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3以电子邮件及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表决人数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讨论表决,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编号:临2024-059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将影响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及披露信息。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也涉及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但是不影响2023年年度报告的主要会计数据和主要财务指标。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将对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报表科目进行更正。公司2023年半年度末总资产减少606,704.86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减少1,779,135.00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减少1,779,135.00元;公司已披露的2023年三季度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从盈利转为亏损。2023年三季度末总资产减少7,905,166.56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减少8,384,254.62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减少8,384,254.62元。

一、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2023年半年度和三季度报告,公司存在未将基金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情形。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8月申购华银稳健成长4号私募基金2,000 万元、基成盈赢宝私募基金1,000万元,将其计入以公允价值变动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核算。公司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三十五条规定,在2023年半年度、三季度及时将前述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2023半年报少计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09.31万元,2023年三季报少计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054.20万元。造成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科目列报不准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现对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2024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本次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采用追溯重述法对已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更正,并同步更正2023年年度报告中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半年度报告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合并利润表项目

(3)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4)母公司利润表项目

(二)2023年三季度报告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合并利润表项目

(三)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信息更正情况

1、2023年年度报告第二节之九、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更正前:

九、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九、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其他内容调整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对已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中与上述财务数据相关的正文及附注内容同步进行了更正,更正后的定期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董事会、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程序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事项。

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审计委员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的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 金花股份 编号:临2024-060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48号)核准,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票67,974,413股(A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38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7,599,993.9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8,780,819.60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3月22日出具的《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8]61060001号)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8 年4月3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12月17日,公司在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银行”)增设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同国金证券、长安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1月13日,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新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同国金证券、兴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2月10日,公司已将上述长安银行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划转至浦发银行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办理完毕长安银行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国金证券、长安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2023年12月5日,公司在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杏园路支行(以下简称“齐商银行”)新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同国金证券、齐商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24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24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24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前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成时间进行延期。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与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9号)。

2023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0号)。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新工厂搬迁扩建项目”厂房和建筑建设已完工,主要生产线及配套设备已订购并陆续到场,目前正处于设备安装、净化装修、公用系统等安装工作。为保障募投项目工程安全和项目效益,降低募投项目风险,结合相关部门审批验收等不可控因素,经公司审慎研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新工厂搬迁扩建项目”受规划调整,工程验收推迟等因素影响,无法按照原计划于2024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目前主体建设已完成,主要生产线及配套设备已订购并陆续到场,目前正处于设备安装、净化装修、公用系统等安装工作。因相关部门审批验收等不可控因素,为保障募投项目工程安全和项目效益,降低募投项目风险,经过公司审慎分析和综合评价,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将合理安排募投项目建设周期,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保障募投项目按期顺利推进。

五、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保障措施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进度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有序推进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目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建设中,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公司将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按照公司预定完成时间制定设备安装、净化装修、公用系统安装等后续工作计划,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积极协调相关资源,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以保障按照预定时间完成募投项目建设。

六、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判断,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进度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投资总额的变更,有助于提高项目的实施质量,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花股份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编号:临2024-061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3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程序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事项。

(二)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判断,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进度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投资总额的变更,有助于提高项目的实施质量,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