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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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0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近日,公司及子公司扬州棒杰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4)苏银综授额字第000297号-担保01、(2024)苏银综授额字第000297号-担保02),继续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棒杰新能源向广发银行申请2,898.97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近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城中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署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TC322989100ZGDB2024N08X),继续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棒杰新能源向建设银行申请的2,298.74万元的流贷业务提供担保。上述《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3、上述担保均为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及续贷需求,不涉及新增上市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义务的情形。

一、概述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授信额度(含融资租赁),同意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的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担保,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子公司对公司担保,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以及子公司切分占用公司或者其他子公司综合授信。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5亿元,向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40亿元。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登载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一)关于与广发银行签署保证合同

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披露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公司及子公司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棒杰”)分别与广发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4)苏银综授额字第000145号-担保01、(2024)苏银综授额字第000145号-担保02),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棒杰新能源”)向广发银行申请5,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截至本公告日,棒杰新能源已归还相关借款。

为满足棒杰新能源的经营及续贷需求,近日,公司及扬州棒杰分别与广发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4)苏银综授额字第000297号-担保01、(2024)苏银综授额字第000297号-担保02),继续为棒杰新能源向广发银行申请2,898.97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及扬州棒杰本次为棒杰新能源提供的担保额度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本次担保不涉及新增上市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义务的情形。

(二)关于与建设银行签署保证合同

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披露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41),公司与建设银行签署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棒杰新能源向建设银行申请9,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实际担保余额为2,298.74万元。

为满足棒杰新能源的经营及续贷需求,近日,公司与建设银行签署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TC322989100ZGDB2024N08X),继续为棒杰新能源向建设银行申请的2,298.74万元的流贷业务提供担保。上述《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公司本次为棒杰新能源提供的担保额度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本次担保不涉及新增上市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义务的情形。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C44P336J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陆港街66号芯汇湖大厦23层

法定代表人:陈剑嵩

注册资本:88,200万元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光电子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池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电池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关系:公司持有棒杰新能源68.0272%股权

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前述被担保对象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4)苏银综授额字第000297号-担保01)

担保方: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2,898.97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4)苏银综授额字第000297号-担保02)

担保方: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2,898.97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TC322989100ZGDB2024N08X)

担保方: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城中支行

被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2,298.74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相关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本次担保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有利于子公司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25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92,986.46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4.87%,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间互相担保。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

截至2024年12月25日,公司光伏板块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累计逾期或提前到期的担保金额合计约8,128.77万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2024年8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光伏板块子公司部分借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2024-062),于2024年10月11日披露的《关于光伏板块子公司部分逾期贷款续贷完成暨子公司部分借款逾期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于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1月2日、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2月26日披露的《关于光伏板块子公司部分借款逾期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2024-073、2024-078、2024-080、2024-091);公司光伏板块子公司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合计约为2,646.01万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2024年8月30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2024-061),于2024年10月25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暨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于2024年11月20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于2024年12月4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暨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于2024年12月7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因案件尚未判决,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1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光伏板块子公司部分借款逾期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光伏板块子公司受外部经营环境承压、金融机构授信政策收紧的影响,出现部分授信无法续作、被金融机构要求提前偿还的情况,导致短期债务压力较大,致使光伏板块部分子公司出现未能按时履行部分债务偿还义务的情况。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1日、2024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光伏板块子公司部分借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2024-062),于2024年10月11日披露了《关于光伏板块子公司部分逾期贷款续贷完成暨子公司部分借款逾期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于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1月2日、2024年11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光伏板块子公司部分借款逾期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2024-073、2024-078、2024-08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光伏板块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累计逾期或提前到期的借款金额合计约11,128.77万元(上述借款金额不包含因逾期产生的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6%。

一、已披露的逾期借款进展情况

二、其他说明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已加入债委会,现公司及子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的续贷工作。针对其他逾期借款,一方面公司已督促子公司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合理控制产能,实施精细化管理,逐步降低成本;另一方面,公司及子公司正在积极与银行、金融机构等相关方沟通,计划通过留债展期、借新还旧、调整还款计划等方式,逐步化解债务逾期问题。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已与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牵头的共计14家金融债权人组成的债委会共同签署了《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债委会协议》及《〈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债委会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就债委会的工作职能、授权事项、债务化解工作等事项进行了约定。并且,公司已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等多家银行完成相关贷款续贷,与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并调整了相关融资租赁业务的租金支付表。

公司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借款逾期事项,公司将根据借款逾期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