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4-025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3日以专人送出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在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路1294号公司25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拟提名李雪莲、张楠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仍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4-026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宇先生,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唐炫先生,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民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3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2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年度审计报酬与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能够按照2023年度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按时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在执行公司2023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续聘信永中和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信永中和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通过了此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4-027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该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自愿平等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了本次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交易1:哈尔滨工业大学为研究某损伤系统项目,拟将其中的高分辨率成像检测光学系统委托公司进行开发,上述合同将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合同金额为65.56万元人民币。
交易2:公司为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速度,拟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光机电一体化产品批产线升级改造及精密光机零件制造项目签订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上述合同将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合同金额为83.64万元人民币。
2020年6月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康为民先生向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新光光电582万股股票,该等捐赠涉及的财产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于2024年11月4日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捐赠股份完成过户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公司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谨慎性原则,确认哈尔滨工业大学为公司关联方;同时因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由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全资设立,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哈尔滨工业大学出资设立的法人独资有限公司,由此认定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亦为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哈尔滨工业大学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二)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哈尔滨工业大学签署技术开发合同、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本次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合同金额累计为人民币149.2万元。该关联交易议案董事会审议时不存在关联董事情形,无需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在对上述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前,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书面认可。独立董事认为以上交易是公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行为,存在一定必要性和合理性,交易定价系经双方根据合同实际情况协商、遵循市场价格和公开、公平、公正及合理的原则,该等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同意将上述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与哈尔滨工业大学拟签署的技术开发合同、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拟签署的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是公司进行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行为,交易内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遵循了诚实信用、公开、公平的原则。以上合同的实施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表决时,不存在关联董事情形,无需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2020年6月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康为民先生向原始基金来源于哈尔滨工业大学、财产主要用于支持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育事业发展的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新光光电582万股股票,捐赠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82%,该等捐赠涉及的财产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于2024年11月4日办理完毕,公司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谨慎性原则,确认哈尔滨工业大学为公司关联方;同时因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由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全资设立,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哈尔滨工业大学出资设立的法人独资有限公司,由此认定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亦为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关联人1:
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
法定代表人:韩杰才
举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开办资金:138,433万元
登记管理机关: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宗旨和业务范围:培养高等学历理工人才,促进科技发展。数学、物理、力学、材料、机械、仪器仪表、能源动力、电气信息、土建、环境与安全、交通运输、航空航天、工程力学、管理学科本科和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社会学、政治学、外语、环境科学、化工、工商管理、经济学、法学、化学、生物、武器、生物工程学科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育艺术学科本科学历教育博士后培养相关科研、继续教育、高职教育、专业培训与学术交流。
关联人2:
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哈尔滨市南岗区复华二道街1号
法定代表人:于吉鹏
注册资金:300万元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技术咨询;建设工程监理;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1:哈尔滨工业大学为研究某损伤系统项目,拟将其中的高分辨率成像检测光学系统委托公司进行开发,合同金额为65.56万元人民币。前述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
交易2:为促进公司光机电一体化产品批产线升级改造及精密光机零件制造项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报建手续按期完成、后续竣工验收顺利交付,公司拟将此项咨询业务(包含工程项目管理、报批报建、工程监理等)委托给项目管理公司即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合同金额为83.64万元人民币。前述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交易1: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系双方根据合同实际情况、遵循市场价格和公开、公平、公正及合理的原则,依据我公司成本核算(主要是技术开发及生产加工、装调测试和试验等成本)及相关工作量判断,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定价,该等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交易2: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调研多家监理公司后选定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系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单位,资质齐全且提供服务更加全面,经综合对比该公司价格最优且服务最适合公司需求。本次关联交易定价系双方根据合同实际情况、遵循市场价格和公开、公平、公正及合理的原则,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技术开发合同
(1)委托方(甲方):哈尔滨工业大学;受托方(乙方):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服务项目: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高分辨率成像检测光学系统项目
(3)项目内容:
技术目标:完成高分辨率成像检测系统的设计并研制产品实物。
技术内容:1、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或任务书完成设计、复算及仿真。2、研制产品实物,完成产品实物装调、测试及相关试验 。
技术方法和路线:连续变焦光学设计、复杂光学系统调试方法。
(4)合同金额:65.56万元人民币。
(5)支付方式:分阶段收费。
(6)履约时间:合同签订并按本合同足额支付第一次款项后(以银行对账单时间为准)120 日内交付成果。
(7)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违约方应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8)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
(1)委托方: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咨询人: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高新区光机电一体化产品批产线升级改造及精密光机零件制造项目咨询服务
(3)工程咨询服务内容:
1. 工程项目管理(竣工报验):(1)水土保持验收、规划验收、消防验收、环保验收、节能验收等手续办理(以上所需第三方机构出具相关检测文件,均由建设单位委托);(2)人防验收、项目竣工验收、工程档案验收手续办理等;(3)房产证件办理(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房产地形测绘、测量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
2. 报批报建: 完成本项目环保审批、节能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用电报装、临时供排水报装、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人防审批、消防审批、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质量安全备案手续等 ;
3. 工程监理: 完成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工作 。
(4)工程规模:新建建筑物一栋,建筑面积约14650.21平方米。
(5)合同金额:83.64万元人民币
(6)支付方式:分期支付工程咨询报酬
(7)履约时间:自合同签订至项目房产证办理完成截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8)违约责任:咨询人应当履行工程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对违反合同约定的,委托人可以在工程咨询报酬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具体违约责任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9)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如果双方不能在 14 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截至本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以上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7条中规定的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按照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不包含上述交易,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与哈尔滨工业大学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达到888.39万元。
七、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交易1:公司与关联方哈尔滨工业大学拟签署的技术开发合同,是公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行为,该项目符合新光光电的主营业务和发展方向,能够进一步促进校企合作,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哈尔滨工业大学作为高等院校,专业涉及广泛,承接的研发项目较多,其依据产品研制特殊性需求,委托公司在自身优势领域研究开发高分辨率成像检测光学系统具有合理性。本次关联交易涉及金额较低,公司不会因此对哈尔滨工业大学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均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交易2:公司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拟签署的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属于公司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常规业务,是公司进行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行为。本次关联交易涉及金额较低,公司不会因此对哈尔滨工业大学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均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八、 上网公告附件
(一)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4-028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月1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路1294号2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10日
至2025年1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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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1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5年1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到公司证券投资部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哈尔滨市松北区创
新路1294 号TA 楼15 层)。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1月8日16: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4、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国兴
联系电话:0451一58627230
Email:xggdchenguoxing@163.com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路 1294 号
邮编:150080
(二)注意事项
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三)法律见证
拟聘请有关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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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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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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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4-024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提名情况如下(简历见附件):
1、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提名康为民先生、康立新女士、王玉伟先生、曲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提名孙伟民先生、王会林先生、姜广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孙伟民先生、王会林先生、姜广顺先生目前均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培训记录证明,三位候选人均已承诺尽快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科创板独立董事相关培训证明。其中,王会林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5%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分别形成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待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李雪莲女士、张楠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定于2025年1月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上述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6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康为民先生,1966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哈尔滨工业大学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应用物理、仪器科学与技术专业。1990 年 7 月至 1994 年 5 月,任哈尔滨激光研究所工程师;1994年 6 月至 2001 年 8 月,任哈尔滨工业大学自动化仪表与控制研究所副研究员;2001 年9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哈尔滨工业大学光学目标仿真与测试技术研究所所长;2016 年5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王玉伟先生,196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财经大学、香港浸会大学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历任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中直股份、中国中期、哈高科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黑龙江省上市公司协会副秘书长。现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董事会秘书专业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上市公司协会董事会秘书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康立新女士,1968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北林业大学毕业,本科学历,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1990 年 8 月至 1994 年 5 月,任哈尔滨电影机械厂研究所助理工程师;1994 年 5 月至 1998 年 5 月,任威海木机集团公司研究所工程师;1998 年 5 月至 2003年 3 月,任哈尔滨工业大学外聘科研人员;2003 年 3 月至 2013 年 10 月,在哈尔滨工业大学光学目标仿真与测试技术研究所从事研发工作;2010 年 4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飞天科技董事长;2007 年 11 月至 2013 年 4 月,任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研发总监、军品事业部总经理。
4、曲波女士,1970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光学、工商管理专业。1991 年 8 月至 2002 年 4 月,历任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民品研发中心设计员、综合管理室主任;2002 年 4 月至 2012 年 8 月,任哈尔滨哈星汽车部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 年 10 月至 2018 年 12 月,历任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企划部部长、科研部部长、研发中心主任、副总经理、总经理;2018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孙伟民先生,196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机械设计及理论(光纤智能结构)专业。1986年获黑龙江省物理竞赛第一名并保送入北京大学物理系,1990年获理学学士并获优秀毕业生称号,被推荐入哈尔滨工业大学应用物理系光学专业攻读硕士学位,1993年获理学硕士,2005年取得哈尔滨工程大学机械设计及理论专业(光纤智能结构方向)博士学位。哈尔滨工程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军事科学院兼职博士生导师。曾任哈尔滨工程大学理学院副院长、院长、党委书记、教务处长、本科生院常务副院长、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党委书记、党委书记兼院长等职务;现任哈尔滨工程大学教授、中国光学学会光学教育专委会常务委员、中国光学学会光电技术专委会常务委员、中国光学工程学会海洋光学专委会委员、中国光学工程学会海洋信息网络专委会委员、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光机电技术与系统集成分会理事、黑龙江光学学会党总支书记、黑龙江省仪器仪表学会常务理事、西班牙GTC高分辨率超稳定光谱仪项目技术指导委员会委员。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结题优秀),合作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4项,科技部国际合作项目1项等。
2、王会林先生,196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郑州航空工业管理专科学校毕业,会计专业,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税务师。1982年6月至 1988年8月,任哈尔滨伟建厂(后更名为哈尔滨飞机制造公司、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计;1988年8月至2000年12月,任中国冶金进出口黑龙江公司会计、业务员;2009年5月至今,任黑龙江德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
3、姜广顺先生,1971 年 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北林业大学毕业,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东北林业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入选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典型脆弱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专项:野生动物迁移扩散机制与种群管控技术”项目首席科学家。兼任东北林业大学学术会员会委员、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学科带头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猫科动物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中俄东北虎保护与恢复联合实验室主任、国际学术期刊Wildlife Letters创刊主编、国际学术期刊Wildlife Research副主编、国际学术期刊Journal of Zoological Research 联合主编(曾任)、《野生动物学报》编委、《兽类学报》编委、《东北林业大学学报》编委、《国家公园》编委、中国林学会“自然保护地与生物多样性分会”常务委员兼秘书长、 中国动物学会“保护生物学分会”常务委员、中国动物学会“兽类学分会”常务委员、国际动物学会“全球变化的生物学效应专家工作组”委员、世界自然基金会“虎豹保护项目高级咨询专家”、俄罗斯远东虎豹保护专家委员会荣誉专家、东北虎豹国家公园“野生动物紧急救助专家组”成员、全国检查机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技术专家”等职务。主持国际、国内科研项目100余项。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李雪莲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06年11月至2016年2月任航天科工哈尔滨风华有限公司会计;2016年3月至今就职于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总账会计、财务部副部长。
2、张楠女士,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专业,本科学历,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书。2014年7月至2021年7月曾任盛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哈尔滨市科佳通用机电股份公司证券专员,2021年7月至今就职于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证券投资部证券事务专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