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24-039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8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名。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一)《公司章程》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股东会议事规则》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董事长工作细则》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风险管理制度》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防止资金占用制度》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舆情管理制度》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第(一)项至第(三)项、第(六)项、第(九)项、第(十三)项、第(十六)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讨论。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李文江、张洪涛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4)。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24-040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
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讨论。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讨论。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24-041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12月25日,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同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能力,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结合自身经营实际,拟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作如下修订。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
(一)新增条款
■
(二)修订条款
■■
(三)其他修订内容
■
(四)除前述三项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未发生变更。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相关制度的修订
■
上述制度中第1项至第3项、第6项、第9项、第13项和第16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新增或修订后的上述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24-042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公司与关联方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24年12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关联董事李文江先生、张洪涛先生回避表决。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出具了同意的核实意见。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单位:万元
■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各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为:以当地可比市场价为准。
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关联方以正常的价格向本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与关联方进行交易,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进行此类关联交易,能够节约和降低采购费用,降低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有利于保证本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的、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核认为:
1.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合理、客观,属于公司正常和必要的经营行为。
2.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客观、公正,定价依据透明、合理,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的、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3.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股东北京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需进行回避表决。
六、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此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相关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关联交易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现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监事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十次会议决议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公告编号:2024-043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有关通知,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解释第17号规定,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首次执行时,《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根据解释第17号追溯调整。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公告编号:2024-044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月14日 15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甲2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13日
至2025年1月14日
投票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15:00至2025年1月14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12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2、特别决议议案:1.01、1.02、1.03、1.0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15:00至2025年1月14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股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股权证、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或股权证凭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股权证凭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以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的,现场出席会议时,应提交上述登记材料原件。
(二)现场会议登记时间:
2025年1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办法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甲2号
联系电话:010-69446339
传真:010-69446339
邮政编码:101300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二)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现场会议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