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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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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4-077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药集团”、“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十届三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4年12月20日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华伟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1、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议案(详见《昆药集团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关联董事邱华伟先生、颜炜先生、周辉女士、郭霆先生、梁征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

此议案审议通过,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修订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3、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4、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5、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昆药集团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4-080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月22日 09点 00分

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医路166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中心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22日

至2025年1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备注: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审核通过。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3、4、5已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的公司十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十届二十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议案2已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的公司十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十届三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4年12月6日、1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临时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书、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5年1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医路166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联系人:董雨

电话:0871-68324311

传真:0871-68324267

邮箱:irm.kpc@kpc.com.cn

邮编:650106

六、其他事项

会期一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4-078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三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药集团”、“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十届三十次监事会会议。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4年12月20日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钟江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议案(详见《昆药集团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公告》)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关联监事钟江先生、邵金锋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

此议案审议通过,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公告编号:2024-079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必要业务,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不利影响,对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无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无不利影响。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预估2025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11.37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12月25日,公司十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十届三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议案》。关联董事邱华伟先生、颜炜先生、周辉女士、郭霆先生、梁征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关联监事钟江先生、邵金锋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在充分了解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后,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为保证公司正常销售业务需求发生的交易,为生产经营所必须,并持续进行的关联交易事项,对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条件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项议案,认为: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持续性业务,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条件和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实际发生数据未经审计)

3、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类别如下:(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 2024年1-10月实际发生额未经审计,实际情况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对方均为受同一控制方中国华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润”)控制的企业。因关联人数量较多,将单笔金额较小的预计交易按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医药集团”)

(2)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润医药商业”)

(3)华润河南医药有限公司(简称“华润河南医药”)

(4)华润湖南医药有限公司(简称“华润湖南医药”)

(5)深圳华润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润三九医贸”)

(6)华润湖北医药有限公司(简称“华润湖北医药”)

(7)华润南京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南京医药”)

(8)华润江苏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江苏医药”)

(9)华润立方药业(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立方药业”)

2、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为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三九”),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润。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对方均受同一控制方中国华润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均为公司关联方。其中,华润三九之控股股东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为华润医药集团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华润三九医贸为华润三九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医药集团”)为华润医药集团所控制之公司,华润医药商业为北京医药集团之控股子公司,华润河南医药、华润润曜健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润曜健康”)、华润湖南医药、华润江苏医药均为华润医药商业的全资子公司,华润江苏医药持有华润南京医药70%股份,华润医药商业持有华润湖北医药60%股份,华润润曜健康持有华润立方药业51%股权。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涉及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指标正常且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关联方长期占用本公司资金并造成呆坏帐的可能,均非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依据

1、定价政策: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定价依据:(1)采购原材料及产成品的定价依据: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关联方以公允的价格向本公司提供产品,双方在参考同类产品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协商定价。(2)销售产品的定价依据:公司向关联企业销售产品的定价,以公司直接销售给其他非关联经销商的价格扣除原相关产品独自销售时承担相应费用的基础上,协商确定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价格,确保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防止出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按以上原则确定,交易双方将根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调剂使用与各关联方的具体交易金额,与各关联方确认具体协议内容并办理协议签署等事宜,协议内容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属于为保证公司正常销售业务需求发生的交易,为生产经营所必须,并持续进行的关联交易事项,对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双方的关联交易按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地进行,维护了各方的利益。该项关联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无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