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永杉锂业 公告编号:2024-095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炬泰”)持有公司股份数量71,840,11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94%。本次司法冻结股份为44,686,054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62.2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67%。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炬泰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钢石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钢石”)累计持有公司125,356,527股,累计冻结/标记股份52,787,152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42.1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24%。
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查询,宁波炬泰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已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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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宁波炬泰于2023年6月29日将其所持公司44,686,054股无限售流通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业务,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7月3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本次冻结股份均为宁波炬泰已质押股份。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标记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炬泰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钢石累计被冻结/标记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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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份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造成影响。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