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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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4-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750 证券简称:金天钛业 公告编号:2024-008

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聘任杨骁侃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各项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杨骁侃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杨骁侃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36-7318996

电子邮箱:ir@xtjtty.com

联系地址: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山街道青山社区乾明路97号

特此公告。

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6日

附件:

杨骁侃先生简历

杨骁侃,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2014年11月至2018年6月,任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处证券事务助理;2018年6月至2024年7月,先后任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主办、证券部部长兼证券事务代表;2024年7月加入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骁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750 证券简称:金天钛业 公告编号:2024-007

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工商登记成立日期:2013年11月6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人员信息

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16人。

3、业务规模

中审众环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

中审众环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制造业同类型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

从业执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33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行政监管措施28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情况

项目合伙人:舒畅

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或IPO)审计,2015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1:杨旭

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或IPO)审计,2015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2:刘艳林

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或IPO)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合伙人从业情况

姓名:罗跃龙

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成为资深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5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共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舒畅、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旭、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艳林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罗跃龙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舒畅、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旭、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艳林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罗跃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经公开选聘流程,公司2024年度审计相关服务费用共计66万元,其中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5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8万元。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公开选聘,公司拟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说明、募集资金核查等工作。

(二)上市公司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已与中审众环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聘请无异议。

三、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落实《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有利于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50 证券简称:金天钛业 公告编号:2024-009

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月1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山街道青山社区乾明路97号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10日

至2025年1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24年1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时间

2025年1月7日9:00-16:00

(二)现场登记地点

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山街道青山社区乾明路97号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6-7318996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本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3款所列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请于2025年1月7日下午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请来电确认登记状态。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由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理。

2、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提前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山街道青山社区乾明路97号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邮编:415001)

联系电话:0736-7318996

电子邮箱:ir@xtjtty.com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