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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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2024年12月31日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
公告

2024-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国香港证券市场节假日休市安排,以及中国投资信息有限公司、中国创盈市场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港股通交易日安排的通知,2024年12月31日下午香港证券交易所休市且不提供港股通服务。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根据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的相关规定,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2024年12月31日暂停下列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并将自2025年1月2日起恢复办理上述对应业务。各基金业务开放状态情况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具体详见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一、适用基金

二、特别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在2024年12月31日仍可进行上述场内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2、本公告为上述基金因2024年12月31日下午香港证券交易所休市且不提供港股通服务暂停和后续恢复相关业务的说明,各基金如因其他原因已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限制有关业务上限或有其他交易状态限制的,本次恢复日起仍受相关交易状态限制,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3、若节假日安排、中国香港证券市场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发布新的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影响上述基金申赎等业务办理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业务安排。为避免因假期原因、非港股通交易日原因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

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华夏特变电工新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基础设施项目公司

完成吸收合并的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二、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完成吸收合并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2024年6月19日起生效,本基金自2024年7月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截至本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披露日,本基金已认购“中信证券-特变电工新能源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全部份额,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专项计划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已取得哈密市旭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PV公司”)全部股权、SPV公司已取得哈密华风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全部股权,有关权属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已完成。

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披露的吸收合并安排,专项计划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持有SPV公司100%股权、SPV公司持有项目公司100%股权后,专项计划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作为SPV公司唯一股东作出股东决定,同意SPV公司将其持有的项目公司100%股权转让予专项计划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SPV公司和项目公司成为兄弟公司。专项计划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持有项目公司100%股权后,专项计划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作出股东决定,同意由项目公司以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SPV公司,合并的具体方式为注销SPV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项目公司作为存续公司继承SPV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等。

截至2024年12月25日,项目公司已取得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出具的证明文件,SPV公司取得合并注销证明,项目公司与SPV公司的吸收合并已完成。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项目公司存续并继承SPV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等,项目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不变,合并后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773.333334万元。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华夏希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12月27日起取消华夏希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上限。投资者办理本基金具体业务的流程、规则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