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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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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65 证券简称:海格通信 公告编号:2024-057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事宜由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23日以书面通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及其他列席人员。公司7名董事全部参与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表决,形成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四川海格恒通专网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海格天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腾投资”)联合收购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海格恒通专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格恒通”)剩余3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海格恒通75%股权,全资子公司天腾投资将持有海格恒通25%股权,从而实现对海格恒通的全面控股。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四川海格恒通专网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杨文峰先生因工作安排,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公司董事李铁钢先生因工作安排,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杨文峰先生和李铁钢先生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申请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君先生和黄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变动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5年1月14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在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海云路88号海格通信产业园模拟器三楼会议中心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65 证券简称:海格通信 公告编号:2024-058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四川海格恒通专网科技有限公司

3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四川海格恒通专网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海格天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腾投资”)联合收购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海格恒通专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格恒通”或“标的公司”)剩余30%股权,合计交易金额为4,8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海格恒通75%股权、全资子公司天腾投资将持有海格恒通25%股权,从而实现对海格恒通的全面控股。

2、公司将收购海格恒通股东四川维德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维德”)持有海格恒通的3.04%股权,交易价格为486.4万元,收购自然人股东陈焕明持有海格恒通的1.96%股权,交易价格为313.6万元;天腾投资将收购四川维德持有海格恒通的25%股权,交易价格为4,000万元。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收购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一

1、企业名称:四川维德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刘甫容

4、成立时间:2003年9月3日

5、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

6、注册地址:绵阳市游仙区欧家坝工业园

7、经营范围:无线通信系统设备(不含卫星系统接收装置和大功率发射器)、对讲系统设备、无线接收器材、电子产品、电子元器材生产、销售,社会公共安全防范的设计、工程施工及产品销售,软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四川维德持有海格恒通28.04%股权。

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川维德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0、四川维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转让方二

1、姓 名:陈焕明

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依法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身份证号码:3101091965******23。

3、陈焕明持有海格恒通1.96%股权。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焕明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陈焕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四川海格恒通专网科技有限公司

(二)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三)法定代表人:李铁钢

(四)成立日期:2010年3月10日

(五)注册资本:9,740万元人民币

(六)注册地址:绵阳市游仙区民泰路8号

(七)经营范围:无线通信器材、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计算机软件的开发、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维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通讯产品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八)股权结构: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海格恒通70%股权,四川维德持有海格恒通28.04%股权,陈焕明持有海格恒通1.96%股权。

(九)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3月31日,总资产23,592.19万元,净资产13,910.78万元;2024年1-3月营业收入1,027.92万元,净利润-509.82万元(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23,047.72万元,净资产14,420.60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1,972.02万元,净利润484.34万元(经审计)。

(十)评估情况:根据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广州海格天腾投资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四川海格恒通专网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4)第3-0158号),以2024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经综合分析,选用资产基础法作为评估方法,评估结论为:海格恒通的所有者权益(合并口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3,910.78万元,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16,128.59万元,增值率15.94%。

(十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格恒通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交易方式、定价方式、资金来源

(一)交易方式

公司收购四川维德持有海格恒通的3.04%、陈焕明持有海格恒通的1.96%股权,合计5%;天腾投资收购四川维德持有海格恒通的25%股权。

(二)交易定价

参考以2024年3月31日为基准日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出具的天健粤审[2024]1355号《审计报告》、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众联评报字(2024)第3-0158号《资产评估报告》,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标的公司交易整体估值为人民币16,000万元。

四川维德转让海格恒通28.04%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486.4万元,陈焕明转让海格恒通1.96%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13.6万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天腾投资自筹资金。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一(受让方):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二(受让方):广州海格天腾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一(出让方):四川维德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二(出让方):陈焕明

标的公司:四川海格恒通专网科技有限公司

(一)标的股权的出售和受让

1、根据本协议条款,乙方一同意向甲方一出售标的公司3.04%股权(下称“标的股权(一)”)、向甲方二出售标的公司25%股权(下称“标的股权(二)”),乙方二同意向甲方一出售标的公司1.96%股权(下称“标的股权(三)”,与标的股权(一)、标的股权(二)合称“标的股权”),而甲方同意购买前述股权(下称“本次股权转让”)。

2、各方同意以2024年3月31日为基准日,截至基准日标的公司整体估值为人民币16,000万元,相应地,乙方一持有的标的股权(一)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86.4万元(“股权转让款(一)”),乙方一持有的标的股权(二)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000万元(“股权转让款(二)”),乙方二持有的标的股权(三)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13.6万元(“股权转让款(三)”,与股权转让款(一)、股权转让款(二)合称“股权转让款”)。

3、上述股权转让款为含税价格。本次股权转让产生的任何税款(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印花税等),均应由各方各自自行承担,且应由各方各自自行申报和缴纳该等税款。

4、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二)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1、第一期股权转让款。按协议中约定的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甲方一应向乙方一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4,097,122元;甲方一应向乙方二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746,398元;甲方一应依据本协议向标的公司杭州分公司支付人民币820,480元,作为接受乙方一和乙方二委托,代其向标的公司杭州分公司支付的员工薪酬;甲方二应依据本协议向标的公司支付人民币18,802,230元,以此代乙方一偿还其对标的公司的债务。

2、第二期股权转让款。在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甲方一应向乙方二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200万元,甲方二应向乙方一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7,197,770元。

3、第三期股权转让款。按协议中约定的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甲方一应向乙方二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336,000元,甲方二应向乙方一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400万元。为避免疑义,甲方实际应付金额以按协议规定扣减后的金额为准。

(三)过渡期安排

各方同意,过渡期内,标的公司不对股东进行任何形式的利润分配,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分红或其他利润分配方式。

(四)违约责任

一旦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当在收到守约方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股权转让款的20%。

(五)生效与修订

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且获得甲方及标的公司内部有权决策机构批准(以孰晚为准)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另行协商后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的修改与变更必须经各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次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海格恒通专注于专网通信设备的研发与销售,在公安和轨道交通等国家关键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和市场优势。近年来,海格恒通积极进军电力和铁路等专网通信新领域,不断拓展业务范围。随着公安PDT对讲机、辅警对讲设备以及模拟对讲设备的国产化和数字化进程的加快,以及电力、铁路专网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海格恒通迎来了战略发展新契机。为及时把握市场机遇,海格恒通需加强与母公司进行战略协同和资源整合,以确保其持续规模化增长和竞争力提升。

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海格恒通7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通过与天腾投资实现对海格恒通的直接及间接100%控股,将有利于公司对海格恒通在治理结构、发展战略、经营决策等方面的深度整合,进一步集中公司资源,加大在关键领域的投入,确保海格恒通快速响应市场变化,在专网通信行业中占据更有利的竞争地位,实现经营规模的扩张和市场占有率的提升。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出具的天健粤审[2024]1355号《审计报告》;

3、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众联评报字(2024)第3-0158号《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65 证券简称:海格通信 公告编号:2024-059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变动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变动的情况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分别收到董事杨文峰先生、李铁钢先生书面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报告。公司董事杨文峰先生因工作安排,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杨文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李铁钢先生因工作安排,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李铁钢先生仍继续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及子公司相关职务等。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杨文峰先生和李铁钢先生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申请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文峰先生和李铁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对杨文峰先生和李铁钢先生在公司董事会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君先生和黄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刚先生现为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全资子公司中移(上海)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目前,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9,009,3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为深入推进公司与中国移动的业务协同,公司董事会此次同意提名黄刚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将有利于加快双方在“北斗+”行业应用拓展、空天地一体化协同发展、低空基础设施建设、车路云一体化建设、综合运维业务拓展等领域的业务协同,进一步完善双方产投协同联动机制。

中移(上海)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对内称“中移上海产业研究院”)是中国移动出资20亿组建的以从事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为主的全资子公司,也是中国移动面向5G和人工智能,引领时空信息、智慧交通、工业能源、金融科技等领域数字化服务的专业研发机构。

特此公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27日

附件:候选人个人简历

1.李君先生简历

李君先生,中国国籍,1979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现任广州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广州数字金融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云融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广州广电云融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广东省广业电子机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项目经理,广州市掌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广州广电云链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高级审计经理,财务会计部高级财务经理、部长助理、副部长,资本运营部副部长等职务。

李君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资产运营部部长等职务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2.黄刚先生简历

黄刚先生,中国国籍,1973年生,高级工程师,本科复旦大学,研究生北京大学。现任中移(上海)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移智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车载信息服务产业应用联盟副理事长、车联网身份认证和安全信任试点专家委员会专家等职务。曾任职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政企客户分公司副总经理。带领团队深耕时空信息、智慧交通等领域,特别是5G+北斗、2V车联网、车路协同等方面有深刻的理解,相关研究成果在业界形成一定影响力;牵头完成“5G+北斗高精度时空定位核心能力攻关”“智能车路协同及通感算异构融合关键技术研究及系统实践”等多个项目荣获省部级奖项。

黄刚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465 证券简称:海格通信 公告编号:2024-060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1月14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月1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7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出席会议和参加决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海云路88号海格通信产业园模拟器三楼会议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 提案1.00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举非独立董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提案审议的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5.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在2025年1月13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6.登记时间: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13日工作日9:00-11:00和14:00-16:00。

7.登记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海云路88号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8.联系方式

联系人:舒剑刚、王耿华

联系电话:020-82085571

联系传真:020-82085000

邮政编码:510663

9.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2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有关股东身份证明文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65

2.投票简称:海格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一: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5年1月14日下午在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海云路88号海格通信产业园模拟器三楼会议中心召开的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本提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举非独立董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 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