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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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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文女士担任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024-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68 股票简称:国电南自 编号:临2024-052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文女士担任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文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董文女士担任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自2024年12月26日起,任期截止日与本届董事会任期截止日相同。

董文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5-83410173;025-83537368

传真:025-83410871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星火路8号H楼三层证券法务部

电子信箱:s-dept@sac-china.com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

附 董文女士简历

董文女士,1975年9月出生,江苏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南京南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主任。现任: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截至目前,董文女士因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公司138,528股股票,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董文女士与公司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00268 证券简称:国电南自 公告编号:2024-053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月21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星火路8号,国电南自(浦口)高新科技园1号报告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21日

至2025年1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4已经公司2024年12月26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5已经公司2024年12月26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详见2024年12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欲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亲身或委托代理人)请在2025年1月17日(星期五)下午4:00前进行登记;

2、凡出席会议的股东(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授权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请在公告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3、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1月15日至1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4:00;

4、会议登记地址:江苏省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星火路8号H楼三层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25-83410173 ;025-83537368

传真:025-83410871

邮编:210032

联系人:董文 陈洁

六、其他事项

1、会议为期半天,出席者住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现场会议地址:江苏省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星火路8号,国电南自(浦口)高新科技园1号报告厅。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2024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024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268 股票简称:国电南自 编号:临2024-047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南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6日上午9:30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国电南自(浦口)高新科技园1号报告厅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8名,董事郭效军先生以视频接入方式参会。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经海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详见《国电南自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同意《关于修订〈公司融资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国电南自融资担保管理办法》(修订草案)。

(三)同意《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国电南自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规则》(2024年修订)。

(四)同意《关于审议〈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决策权责清单〉的议案》;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五)同意《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分项表决结果:

(1)4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同意票均为9票,反对票均为0票,弃权票均为0票。

(2)4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同意票均为9票,反对票均为0票,弃权票均为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24年12月27日任期届满,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4名,职工董事1名。公司现任董事将继续履职至公司新任董事选举产生之日。

经公司控股股东华电集团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建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经海林先生、刘颖先生、郭效军先生、陈忠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李同春先生、骆小春先生、胡进文先生、谢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新任董事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该事项将向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报。

详见《国电南自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六)同意《关于王茹女士辞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议案》;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茹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分工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王茹女士辞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的申请,王茹女士的辞职申请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王茹女士辞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后,在公司担任党委副书记,工会代主席职务。

详见《国电南自关于王茹女士辞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的公告》。

(七)同意《关于聘任董文女士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议案》;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董文女士担任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自2024年12月26日起,任期截止日与本届董事会任期截止日相同。

董文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附 董文女士简历

董文女士,1975年9月出生,江苏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南京南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主任。现任: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截至目前,董文女士因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公司138,528股股票,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董文女士与公司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详见《国电南自关于聘任董文女士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的公告》。

(八)同意《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同意公司董事会在2025年1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公司章程》第49条之规定,现指定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为:江苏省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星火路8号,国电南自(浦口)高新科技园1号报告厅。

详见《国电南自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经海林先生,1968年8月出生,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国家电力公司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总厂财务处会计、处长助理、副处长,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党组成员,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党组成员,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法律顾问,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截至目前,经海林先生因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公司163,007股股票,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经海林先生与公司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颖先生,1972年12月出生,东南大学计算机、工商管理双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总厂调试工程师、设计师,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营销部经理、华北大区总监,南京新宁电力技术有限公司营销总监,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副主任、主任兼北京办事处主任,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监兼市场部主任,国电南自水利水电自动化分公司总经理,南京河海南自水电自动化有限公司总经理,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南京国电南自自动化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截至目前,刘颖先生因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公司138,528股股票,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刘颖先生与公司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郭效军先生,1965年5月出生,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电力系统及自动化专业,工学硕士,正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电力工业部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总厂线路保护分厂技术副厂长,国家电力公司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总厂第一副总工程师、技术处处长,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党委成员,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党组成员,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党委委员,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副主任级咨询。截至目前,郭效军先生因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公司138,528股股票,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郭效军先生与公司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忠勇先生,1968年8月出生,毕业于陕西机械学院水工建筑专业,大学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曾在宝珠寺水力发电厂、宝珠寺水电建设管理局、四川紫兰坝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各种职务,曾任四川华电西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公司波罗水电站建设公司筹备处、叶巴滩水电站建设公司筹建处副主任,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四川公司、华电四川发电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金沙江上游前期部(西藏项目前期部)主任,华电西藏能源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直属党委书记、党委委员、工委主任、工会主席、党委副书记,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直属单位专职董事。截至目前,陈忠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陈忠勇先生在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任直属单位专职董事,在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任董事,除此以外,陈忠勇先生与公司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同春先生,1963年6月出生,毕业于河海大学水工结构工程专业,工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河海大学水资源高效利用与工程安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南京河海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河海大学创新研究院院长,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抗震防灾专委会主任委员,河海大学农业工程学院院长,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河海大学水利水电工程学院教授,江苏省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常务理事兼秘书长,中国水利学会水工结构专委会副主任委员、水利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截至目前,李同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李同春先生与公司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骆小春先生,1969年11月出生,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博士。曾任南京工业大学法律系副主任、主任,校学科建设办公室副主任,海外教育学院副院长。现任南京工业大学学术期刊编辑部主任,法学教授。兼任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法学会房地产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期刊协会常务理事,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截至目前,骆小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骆小春先生与公司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胡进文先生,1964年5月出生,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毕业于长春理工大学,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兵器下属国营五二五厂财务处处长、副总会计师、副厂长,中国北化特化公司副总经理,江苏紫金电子集团公司(734厂)总经理、厂长,南京华东电子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总会计师,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总经济师兼审计部部长,南京长江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截至目前,胡进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胡进文先生与公司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谢磊先生,1982年9月出生,毕业于南京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软件与理论专业专业,工学博士。2010年起在南京大学任职,现任南京大学计算机学院教授、博导、副院长,从事计算机领域的教学和研究工作,获得过“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创新人才团队”、“南京大学五四青年奖章”等,发表多篇学术论文。截至目前,谢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谢磊先生与公司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00268 股票简称:国电南自 编号:临2024-050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24年12月27日任期届满,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4名,职工董事1名。公司现任董事将继续履职至公司新任董事选举产生之日。

经公司控股股东华电集团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建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经海林先生、刘颖先生、郭效军先生、陈忠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李同春先生、骆小春先生、胡进文先生、谢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新任董事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该事项将向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报。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于2024年12月27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监事会主席1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现任监事将继续履职至公司新任监事选举产生之日。

经公司控股股东华电集团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为:宋志强先生、白延辉先生。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新任监事将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该事项将向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报。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经海林先生,1968年8月出生,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国家电力公司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总厂财务处会计、处长助理、副处长,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党组成员,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党组成员,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法律顾问,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截至目前,经海林先生因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公司163,007股股票,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经海林先生与公司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颖先生,1972年12月出生,东南大学计算机、工商管理双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总厂调试工程师、设计师,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营销部经理、华北大区总监,南京新宁电力技术有限公司营销总监,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副主任、主任兼北京办事处主任,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监兼市场部主任,国电南自水利水电自动化分公司总经理,南京河海南自水电自动化有限公司总经理,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南京国电南自自动化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截至目前,刘颖先生因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公司138,528股股票,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刘颖先生与公司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郭效军先生,1965年5月出生,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电力系统及自动化专业,工学硕士,正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电力工业部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总厂线路保护分厂技术副厂长,国家电力公司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总厂第一副总工程师、技术处处长,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党委成员,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党组成员,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党委委员,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副主任级咨询。截至目前,郭效军先生因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公司138,528股股票,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郭效军先生与公司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忠勇先生,1968年8月出生,毕业于陕西机械学院水工建筑专业,大学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曾在宝珠寺水力发电厂、宝珠寺水电建设管理局、四川紫兰坝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各种职务,曾任四川华电西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公司波罗水电站建设公司筹备处、叶巴滩水电站建设公司筹建处副主任,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四川公司、华电四川发电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金沙江上游前期部(西藏项目前期部)主任,华电西藏能源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直属党委书记、党委委员、工委主任、工会主席、党委副书记,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直属单位专职董事。截至目前,陈忠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陈忠勇先生在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任直属单位专职董事,在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任董事,除此以外,陈忠勇先生与公司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同春先生,1963年6月出生,毕业于河海大学水工结构工程专业,工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河海大学水资源高效利用与工程安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南京河海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河海大学创新研究院院长,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抗震防灾专委会主任委员,河海大学农业工程学院院长,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河海大学水利水电工程学院教授,江苏省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常务理事兼秘书长,中国水利学会水工结构专委会副主任委员、水利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截至目前,李同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李同春先生与公司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骆小春先生,1969年11月出生,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博士。曾任南京工业大学法律系副主任、主任,校学科建设办公室副主任,海外教育学院副院长。现任南京工业大学学术期刊编辑部主任,法学教授。兼任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法学会房地产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期刊协会常务理事,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截至目前,骆小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骆小春先生与公司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胡进文先生,1964年5月出生,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毕业于长春理工大学,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兵器下属国营五二五厂财务处处长、副总会计师、副厂长,中国北化特化公司副总经理,江苏紫金电子集团公司(734厂)总经理、厂长,南京华东电子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总会计师,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总经济师兼审计部部长,南京长江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截至目前,胡进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胡进文先生与公司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谢磊先生,1982年9月出生,毕业于南京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软件与理论专业专业,工学博士。2010年起在南京大学任职,现任南京大学计算机学院教授、博导、副院长,从事计算机领域的教学和研究工作,获得过“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创新人才团队”、“南京大学五四青年奖章”等,发表多篇学术论文。截至目前,谢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谢磊先生与公司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宋志强先生,1976年11月出生,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大学本科,高级审计师。曾任:审计署太原特派办企业审计处副处长,华电山西能源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纪检办公室)副主任,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北京监督中心审计处副处长、处长,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驻北京审计处处长。现任: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主任,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截至目前,宋志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宋志强先生在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任副主任,在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任监事,在中国华电海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监事,除此以外,宋志强先生与公司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白延辉先生,1967年7月出生,高级会计师,中央党校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曾任:新疆昌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科长、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新疆华电红雁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党委委员,新疆华电哈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纪检办公室)主任。现任: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驻南京审计处副处长,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截至目前,白延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白延辉先生在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驻南京审计处任副处长,除此以外,白延辉先生与公司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00268 股票简称:国电南自 编号:临2024-051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王茹女士辞去公司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王茹女士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茹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分工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王茹女士辞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的申请,王茹女士的辞职申请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王茹女士辞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后,在公司担任党委副书记,工会代主席职务。

王茹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以来,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此,公司董事会对王茹女士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68 证券简称:国电南自 编号:临2024-048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南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6日上午10:30以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国电南自(浦口)高新科技园1号报告厅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志强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为3 票,反对票为0 票,弃权票为0 票。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于2024年12月27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监事会主席1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现任监事将继续履职至公司新任监事选举产生之日。

经公司控股股东华电集团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为:宋志强先生、白延辉先生。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新任监事将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该事项将向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报。

详见《国电南自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同意《关于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议案》;

同意票为3 票,反对票为0 票,弃权票为0 票。

监事会同意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国电南自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2月27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宋志强先生,1976年11月出生,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大学本科,高级审计师。曾任:审计署太原特派办企业审计处副处长,华电山西能源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纪检办公室)副主任,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北京监督中心审计处副处长、处长,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驻北京审计处处长。现任: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主任,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截至目前,宋志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宋志强先生在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任副主任,在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任监事,在中国华电海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监事,除此以外,宋志强先生与公司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白延辉先生,1967年7月出生,高级会计师,中央党校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曾任:新疆昌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科长、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新疆华电红雁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党委委员,新疆华电哈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纪检办公室)主任。现任: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驻南京审计处副处长,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截至目前,白延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白延辉先生在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驻南京审计处任副处长,除此以外,白延辉先生与公司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00268 股票简称:国电南自 编号:临2024-049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同意公司以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016,276,378股,此议案经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与2024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上级主管单位工作安排调离至其他企业工作,2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等级为C,同意公司对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82,816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16,276,378股减少至1,016,093,562股。

2024年7月19日,公司回购并注销股权激励182,816股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总股本由1,016,276,378股减少至1,016,093,562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拟修订《公司章程》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