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4-078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6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阮立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5日。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开展铜、银、铝、锡、塑料粒子、纸浆等大宗原材料的期货业务。投入的流动性资金(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即2025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5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2025年2月6日至2026年12月31日。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在前述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内,办理具体相关手续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8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4-079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6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俞颖其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等情形;同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就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4-080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委托
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的产品种类: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较低风险型产品,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相关事宜的推进,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委托理财事宜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因此实际收益无法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投资理财产品以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为前提,以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评级较低为主要考量。公司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中短期较低风险投资理财,参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及基金公司类固定收益类产品等,并不得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五)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笔委托理财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两年。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并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具体事宜办理。
三、委托理财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较低风险型产品,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相关事宜的推进,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委托理财事宜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因此实际收益无法预期。
(二)风控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以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评级较低为主要考量。公司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中短期较低风险投资理财,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风险可控。公司已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权限、审核流程、报告制度、受托方选择、日常监控与核查、责任追究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1.公司已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相关的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等方面均作了规定,各理财产品的购买由财务管理中心资金管理部根据市场情况提出建议,经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审批后方可购买,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2.公司将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理财产品投资,并保证委托理财产品的资金均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3.定期关注投资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一旦发现有可能产生风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利益。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投资收益。(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4-081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 决议有效期限:自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5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及存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001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59.4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67,000,000.00元,扣除各项新股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03,208,5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月23日出具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3号)验证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二)前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1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性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分别于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2月10日部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2024-07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归还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12,331万元。公司将于前次授权到期之日前及时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18,296.36万元,含置换预先投入金额34,315万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2,285.23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等),其中存储于募集资金账户金额为14,996.23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7,289.00万元。具体项目投资情况见下表:
■
[注1]:“年产4亿套转换器自动化升级建设项目”已结项,结余募集资金14,792.51万元已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注2]:“渠道终端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已结项,投资进度超过100%主要系该项目利用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投入所致。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5日。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经公司2024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该计划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发表了专项意见,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及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等情形;同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4-082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为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
● 交易品种:铜、银、铝、锡、塑料粒子、纸浆等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期货品种。
● 交易工具:场内期货或者场内期权等衍生品合约。
● 交易场所: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
● 交易金额:公司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上述额度在授权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交易已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授权期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即2025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5日。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可以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降低其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但进行期货交易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技术风险、操作风险、系统风险、政策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有效规避和降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二)交易金额
公司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上述额度在授权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从事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通过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期货合约开展铜、银、铝、锡、塑料粒子、纸浆等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期货品种。
(五)交易期限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即2025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5日。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的议案》,本次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期货行情变动幅度较大,交易存在高杠杆,价格波动较大时,可能造成期货保证金的全部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资金存在流动性风险,甚至可能因不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造成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4、操作风险:由于交易员主观臆断或不完善的操作造成错单,给公司带来损失。
5、系统风险:全球型经济影响导致金融系统风险。
6、政策风险: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来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已建立《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将严格按照该制度进行操作,确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
2、公司期货业务仅限于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保值、避险的运作,不以逐利为目的,保值数量不超过全年生产需求量。针对已确定产品价格的订单,适时在期货市场对原料进行买入保值,锁定原材料价格,针对未确定产品价格的订单,依据对整体金融与商品市场的深入分析,采取一定比例进行买入保值。
3、公司在制定期货交易计划同时制定资金调拨计划,防止由于资金问题造成机会错失或由于保证金不足被强行平仓风险。
4、公司期货交易计划设定止损目标,将损失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防止由于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造成严重损失。
5、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以期货端损益对冲现货端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稳定盈利水平,提升公司防御风险能力。同时,公司已就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相应的内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将审慎、合法、合规地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套期保值》相关规定执行。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就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4-083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授信期限:自2025年2月6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授信方式:信用授信。
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金额为准,实际融资金额以与银行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在前述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内,办理具体相关手续事宜。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4-084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股权激励回购注销实施完成,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主要内容保持不变。如有其他修订系非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引用条款所涉及条款编号变化、标点的调整等,不再作一一对比。上述修订后的注册资本以最终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为准。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本次变更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4-085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1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月1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日显北路88号宁波公牛电器有限公司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17日
至2025年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本次股东会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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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具有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方式:股东亲自到本公司登记地点或以发送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办理。
(三)登记时间:2025年1月13日至1月14日(9:00 至 11:30,13:00 至 16:30)。
(四)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观海卫镇观海卫工业区东区三海路32号。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33561091
联系传真:021-33561091
邮箱:ir@gongniu.cn
邮政编码:315314
联系人:刘圣松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自理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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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