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12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接12版)

2024-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版)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围绕核心业务进行技术研发,建立了涵盖材料应用、结构设计、制程工艺、设备和产线自动化等多方面的技术体系,掌握了多项核心专有技术,构建了完备的研发体系,形成了良好的研发机制。

发行人持续技术创新,不断积累经验,逐步延伸制造链条,掌握了层压贴合技术、薄膜溅镀技术、黄光微影技术等各生产环节的核心技术,且已经在低电阻率合金材料的开发方面取得进展,并基于对整体工艺的深刻理解自主进行生产流程自动化开发,构建了兼具完备性、协同性和通用性的制造体系,实现了产品的高质量、精益化生产。

发行人凭借优秀的研发及生产实力,被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苏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贴片式精密无源器件(钧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门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截至2024年6月30日,发行人共有研发人员108人,占员工总人数的9.72%,技术骨干均具有多年相关行业从业经历,具备丰富的工艺设计及研发经验。发行人建立了完善科学的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以鼓励研发设计人员积极进行自主创新,促进科技成果向商业应用转化。此外,发行人亦授予了核心技术人员股权,用于激励核心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并保障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

发行人在电流感测精密电阻、熔断器领域拥有丰富的技术储备并形成了相关专利。截至2024年9月20日,发行人拥有114项专利,其中22项为发明专利。

5)生产工艺:生产制造工艺体系完善,自动化生产能力行业领先

发行人通过多年的经验积累和技术改造升级,已建立完善的生产制造工艺体系。特别是在电流感测精密电阻的制造方面,发行人从材料的研发及选型开始,经过曝光、显影、蚀刻、退膜、挂镀等工艺流程,完成调阻、成型、测试并交付客户。发行人拥有蚀刻工艺(黄光微影工艺)生产电流感测精密电阻的能力,蚀刻工艺相较于其他制程的优势在于精度更高、更适合微型化电阻的生产、所制成的产品温度系数更低等方面。此外,挂镀环节属于电镀工艺、涉及电镀资质,部分同行业企业将该环节外包至有资质的公司加工,而发行人有能力和资质自行完成挂镀环节,发行人掌握了全流程的生产工艺。

通过多年的技术经验积累,发行人在生产过程中通过不断优化生产工艺及提升自动化生产水平,降低人力并提升产品一致性。在生产自动化方面,发行人掌握了产线生产设备自动化整合、熔断器高适配自动化加工包装设备、安全便捷自动化熔断器加工生产工艺等技术。通过生产自动化能力,发行人维持了较高的生产效率及产品质量。

本次发行价格10.4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对应的摊薄后市盈率为32.82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4年12月24日(T-4日)发布的“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40.40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对应的平均静态市盈率38.78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根据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258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5,670个,占剔除无效报价后配售对象总数的96.33%,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10,559,540.00万股,占剔除无效报价后申购总量的96.28%,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2,220.66倍。

(4)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cn.chinadaily.com.cn)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5)《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112,744.98万元,本次发行价格10.40元/股对应募集资金总额69,333.3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7,388.04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61,945.33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低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6)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有效认购倍数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10.7000元/股。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7)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7、按本次发行价格10.40元/股、发行新股6,666.6700万股计算,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69,333.3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7,388.04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61,945.33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8、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9、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10、网下投资者应根据《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5年1月2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5年1月2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11、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2、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中国证券业协会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13、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做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

14、网下、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的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具体回拨机制请见《发行公告》中“二、(六)回拨机制”。

15、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在深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16、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17、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18、请投资者务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第五十六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第七十一条,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19、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24年12月20日(T-6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网址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网址cn.chinadaily.com.cn)上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0、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钧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