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国晟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76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为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5人,实际参会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吴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子公司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7)。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8),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1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北京市海淀区门头馨园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具体安排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79)。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特此公告。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国晟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78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减资标的名称:新疆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国晟世安”)
● 减资金额:对新疆国晟世安减资人民币33,000万元,减资完成后,新疆国晟世安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5,000万元减至人民币12,000万元。
● 本次减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减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一、本次减资概述
(一)本次减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未来发展规划和项目实际需要,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晟世安”)拟对其全资子公司新疆国晟世安减资人民币33,000万元。减资完成后,新疆国晟世安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5,000万元减至人民币12,000万元。本次减资前后公司对新疆国晟世安的持股比例不变,本次减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二)本次减资的审批程序
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减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江苏国晟世安对其全资子公司新疆国晟世安减资人民币33,000万元。
公司过去12个月内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减资事项如下: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过去12个月内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减资金额累计达到5.1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因此本次减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减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减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新疆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824MACQBQJP93
法定代表人:吕夫建
注册资本:4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3-08-03
住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胜利路681号办公楼207室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光通信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江苏国晟世安持有新疆国晟世安100%股权。
新疆国晟世安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减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资系基于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项目实际需要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减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国晟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78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对原《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详情如下:
一、注册资本等变更情况
根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24 年11月19 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56名激励对象授予1,378.4978万股限制性股票、1,378.4978万份股票期权。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取得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42,857,142元增加至人民币656,642,12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642,857,142股增加至656,642,120股。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总股本的变更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修订的《公司章程》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国晟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79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月1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门头馨园路1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13日
至2025年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6月1日、2024年12月2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6,8-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按照以下方法进行登记: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单位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个人股东授权委托,由委托代理人持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单位股东授权委托的,由委托代理人持单位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4、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
股东、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可持上述相应证件资料原件在下述时间、地址办理登记:
时间:2025年1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门头馨园路1号 董事会办公室
(2)其他方式登记
股东、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上述证件资料原件邮寄或电子版发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杨晓凤
电话:010-88862070-20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门头馨园路1号 邮编:100093
邮箱:dongshiban@grandsunergytech.com
(二)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无需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股东、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需要出示会议登记中所述的相应证件资料的原件。
2、会议时间预计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