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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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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4-061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6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出席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此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同意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刘洪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刘洪敏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刘洪敏,男,1970年出生,1997 年8月参加工作,200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四环长轻电器厂检验员,八达电器公司质检技术员、采购物流部部长,富奥江森公司运行经理、物料经理,天津一汽丰田公司第二工厂制造部成型课副课长、富维江森公司内饰工厂副厂长、厂长、内饰工厂厂长兼生产运行总监、生产运行总监兼座椅工厂厂长,成都富维延锋公司总经理,富维东阳公司副总经理、党总支书记兼成都富维延锋公司总经理,富维东阳公司总经理、党总支书记,一汽富维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富维东阳公司总经理、党总支书记。现任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长春富维东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总支书记。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刘洪敏先生的任职资格和标准进行了审查,认为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总经理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持有公司股票193,050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本议案已经公司十一届二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核,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刘洪敏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刘洪敏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刘洪敏,男,1970年出生,1997 年8月参加工作,200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四环长轻电器厂检验员,八达电器公司质检技术员、采购物流部部长,富奥江森公司运行经理、物料经理,天津一汽丰田公司第二工厂制造部成型课副课长、富维江森公司内饰工厂副厂长、厂长、内饰工厂厂长兼生产运行总监、生产运行总监兼座椅工厂厂长,成都富维延锋公司总经理,富维东阳公司副总经理、党总支书记兼成都富维延锋公司总经理,富维东阳公司总经理、党总支书记,一汽富维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富维东阳公司总经理、党总支书记。现任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长春富维东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总支书记。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刘洪敏先生的任职资格和标准进行了审查,认为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持有公司股票193,050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本议案已经公司十一届二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核,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业务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授权总经理办理筹资业务的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提请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理年累计金额不超过8亿元的筹资业务,其中单笔业务不超过5000万元,具体包括银行承兑汇票的开立、拆分以及银行借款等筹资业务。授权有效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股东大会,待相关工作及事项准备完成后,具体将另行适时提请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相关要求,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4-063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公司十一届二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洪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2024年4月一2027年4月)届满。

总经理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

附:总经理简历

刘洪敏,男,1970年出生,1997 年8月参加工作,200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四环长轻电器厂检验员,八达电器公司质检技术员、采购物流部部长,富奥江森公司运行经理、物料经理,天津一汽丰田公司第二工厂制造部成型课副课长、富维江森公司内饰工厂副厂长、厂长、内饰工厂厂长兼生产运行总监、生产运行总监兼座椅工厂厂长,成都富维延锋公司总经理,富维东阳公司副总经理、党总支书记兼成都富维延锋公司总经理,富维东阳公司总经理、党总支书记,一汽富维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富维东阳公司总经理、党总支书记。现任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长春富维东阳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总支书记。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4-062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陈培玉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培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在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中担任的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以及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关于“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的规定,陈培玉先生同时辞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辞职后,陈培玉先生仍在公司下属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后续将按照公司内部相关流程和制度要求逐步退出。

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陈培玉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陈培玉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和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总经理的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培玉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18,790股,该股份的变动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陈培玉先生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充分行使职权,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陈培玉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4-064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业务情况,现对公司章程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除上述条款进行修订外,其余条款均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4-065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暨聘任总经理、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上述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审议上述两项议案的股东大会,待相关工作及事项准备完成后,具体将另行适时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42 证券简称:一汽富维 公告编号:2024-066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相关要求,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战略引领

公司明确“以汽车零部件为主营业务”的发展战略,业务包含智能座舱系统、外饰系统、智能视觉系统、低碳化板块以及衍生业务板块,覆盖从产品设计、实验验证、生产运营、批量供货、售后服务等全业务链。

截至目前,公司已为一汽红旗、一汽-大众、一汽丰田、一汽奔腾、一汽解放、吉利、长城、沃尔沃、蔚来、理想、小鹏汽车、大众安徽、奥迪一汽新能源、赛力斯、中国重汽、北汽福田等国内多家传统车企及新势力头部企业提供配套服务。正是得益于与众多优质客户的深厚合作,公司的核心业务蓬勃发展,产品品质持续精进,这不仅增强了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更稳固了市场领先地位。多年来的锐意进取与创新实践,在产品开发领域、生产运营领域、智能制造领域取得长足的发展,并荣获多家主机厂颁发的荣誉,2023年获得一汽红旗“协同创新-旗智奖” “精致工程-旗质奖”“价值优享-旗挚奖”,获得一汽大众“卓越合作伙伴奖”及“捷出伙伴奖”,获得一汽丰田“品质优秀奖”及“品质优良奖”,获得一汽奔腾“新奔腾-金骏奖”及“新奔腾-精诚合作奖”,以及获得一汽解放“质量优胜奖”和“质量贡献奖”等。

公司把“提供一流座舱系统解决方案”作为“十四五”战略发展方向,统筹推进5大重点研发项目,轻量化域控制器、陶瓷传感器等创新产品取得新突破。同时还注重提升各业务板块的创新研发能力和整车同步开发能力,在资源整合、系统集成、技术创新等方面实现长足进步。作为“双百行动”和“深化行动”改革试点企业,公司将在国资委和运营公司的大力支持下,通过体制和机制创新,助推产品业务创新,从而实现从传统业务向创新业务发展的转变。

二、激发新质生产力新动能,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在“新四化”浪潮的推动下,公司深刻认识到,唯有不断创新,才能把握时代脉搏,赢得未来市场。公司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五大核心业务,创新研发中心启用、富维海拉研发楼工程项目提前投入使用,研发布局持续完善;深化自主研发,聚焦智能座舱、座舱衍生、高新科技三大业务架构,推动轻量化域控制器、陶瓷传感器等创新产品取得新突破,以新技术、新产品助推汽车零部件行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紧抓数字化转型新机遇,建成上下两级公司数据互通的经营驾驶舱,建立一汽富维敏态业务敏捷开发的数字化建设模式,一体化推进经营、管理、制造数字化建设,加快构筑企业竞争新优势。

2023年,一汽富维荣获“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入选吉林省国资系统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荣获长春市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二等奖和三等奖。

三、重视投资者回报,推动价值提升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积极回报股东,切实尊重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2021-2023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到57,508.33万元(含税),相应占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100.11%。2024年公司积极响应监管部门号召进行了三季度分红,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7,430.58万元(含税),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8.53%。

2024年11月28日,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响应“提质增效重回报”提案,切实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使公司股价与公司价值相匹配,并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自《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披露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人民币(含),不高于5,000万元人民币(含)。

2025年,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结合公司业务现状、未来发展规划以及行业发展趋势,以更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回馈广大投资者。

四、提高信披质量,优化投资者关系

自上市以来,公司始终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致力于加强信披文件的易读性、有效性,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以及透明度,确保所有股东公平、及时地获取公司应披露的信息。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持续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电话、邮箱、传真等多种渠道保持与投资者的联系与沟通,不断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公司将继续以高质量信息披露为抓手,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断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优化投资者关系工作,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更好地向市场和投资者传递公司的市场形象和品牌价值,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感。

五、坚持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效能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构建起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为主体结构的决策与经营管理体系,形成了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改革行动,根据中国证监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于2024年7月完成对《独立董事制度》的修订。

未来,公司将根据监管要求的最新变化,持续加强规范运作,健全科学制度体系,维护好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实现企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与“关键少数”群体始终保持紧密沟通。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内外部合规培训,及时传递监管动态和法规信息,进一步提升“关键少数”的履职能力和责任感。此外,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并指定人员协助独立董事高效、畅通履行职责。

未来,公司将持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畅通“关键少数”与监管机构及公司的沟通渠道,加强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管理层与中小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意识,倡导共同发展的理念,进一步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七、全面践行ESG理念,实现可持续发展路径

公司聚焦主责主业、致力于低碳发展、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并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保障利益相关方的权益,不断践行国企使命担当,持续助推汽车强国建设和汽车产业发展。2024年,公司首次发布《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公司管理体系。报告采用详尽的数据和具体生动的案例,全面展示了公司在公司治理、环境保护、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工作成效。

未来,公司将持续优化完善ESG治理体系,做精做细ESG工作,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共赢,用实际行动和业绩不断助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八、其他说明

公司将全力执行本行动方案,聚焦主责主业,提升经营质量,以高质量发展成果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与担当,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传递公司价值,继续保持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本方案所涉公司经营计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受国内外市场环境、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