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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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722 证券简称:同益中 公告编号:2024-030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景盛南二街17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兴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来侃因出差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苏敏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侦、崔红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