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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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26 证券简称:华西证券 公告编号:2024-049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6日(星期四)15: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公司会议中心4楼406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毅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和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43,661,5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9%;反对1,347,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2%;弃权184,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761,7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484%;反对1,347,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09%;弃权184,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0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陈笛、孟柔蕾

3、见证律师结论性意见: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