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4-124
债券代码:127015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
债券代码: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希望转债”2024年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希望转债”将于2025年1月3日按面值支付第五年利息,每10张“希望转债”(面值1,000元)利息为16.00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5年1月2日
3、除息日:2025年1月3日
4、付息日:2025年1月3日
5、本次付息期间及票面利率:本次计息期间为2024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2日,票面利率为1.60%。
6、“希望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1月2日,凡在2025年1月2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5年1月2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5年1月3日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3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债券代码:127015),根据《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和《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公司将于付息日(2025年1月3日)支付“希望转债”第五年利息,现将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希望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7015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400,000万元(4,000.00万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400,000万元(4,000.00万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0年2月4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0年1月3日至2026年1月2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
8、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0年7月9日至2026年1月2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
9、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20%、第五年1.60%、第六年2.00%。
10、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 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1、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2、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14、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希望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年跟踪评级报告》《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跟踪评级报告》《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2年跟踪评级报告》《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及《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评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希望转债”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评价展望为“稳定”。
二、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期为“希望转债”第五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4年1月3日至 2025年1月2日,票面利率为1.60%,即每10张“希望转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16.00元(含税)。
1、对于持有“希望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12.80元;
2、对于持有“希望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规定,免征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16.00元;
3、对于持有“希望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16.00元,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三、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等有关条款规定,本次可转债付息的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如下:
1、债权登记日:2025年1月2日(星期四);
2、除息日:2025年1月3日(星期五);
3、付息日:2025年1月3日(星期五)。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5年1月2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希望转债”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希望转债”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34号)规定,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故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4-125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秘书兰佳主持,出席本次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共179名,代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42,513,747.77份,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了提高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的效率,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和《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拟设立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机构。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负责,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任期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42,513,747.77份,占出席本次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了提高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的效率,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和《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选举冯小辉、李佳伟、白旭波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一致。
同日,公司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冯小辉为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一致。
以下为上述管理委员会委员在公司的任职情况:
冯小辉:海外BU总裁
李佳伟:饲料产业BU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白旭波: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上述管理委员会委员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 职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40,885,000份,占出席本次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96.17%;反对0份,;弃权0份;候选人冯小辉、李佳伟、白旭波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和《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现持有人大会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或负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的出席、提案、表决等的安排,以及参与公司现金分红、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的安排;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4、负责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5、负责与专业机构的对接工作(如有);
6、代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7、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十章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相关规定对持有人权益进行处置;
8、决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收回份额或权益的归属;
9、管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时,决定标的股票处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10、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11、负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减持安排;
12、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本授权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完结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42,513,747.77份,占出席本次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