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4-089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7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于2024年12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增加临时议案通知,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孙中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副董事长温美婵女士、董事白炜先生、独立董事李斐先生、独立董事吴辉先生、独立董事谷琛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持续一定的实施周期、且相关超募资金计划投资项目的研究、论证、立项及相关审批均需一定的时间,现阶段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故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通过对该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避免募集资金过度闲置,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会议精神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结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市值管理的相关意见,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持续提升公司管理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加强公司的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制定的《市值管理制度》。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4-090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7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宗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会主席吴宗林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4-091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7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541,666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7.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28,645,675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34,049,270.5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94,596,404.4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13日全部到位,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22]第3-90号)。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情况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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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846,60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784%,最高成交价为67.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0.6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296,903.8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期限已届满,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未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目前,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持续一定的实施周期,且相关超募资金计划投资项目的研究、论证、立项及相关审批均需一定的时间,现阶段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灵活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不超过2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将上述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担保,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现金管理产品。
(八)其他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现金管理类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明确好现金管理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内审部门对前述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前述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五、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持续一定的实施周期、且相关超募资金计划投资项目的研究、论证、立项及相关审批均需一定的时间,现阶段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故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通过对该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避免募集资金过度闲置,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尚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其孳息)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4-092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自身的战略规划、经营现状和财务状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的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核心业务,推动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公司秉承“让绿色能源无处不在”的使命,以及“成为全球用户最信赖的绿色能源品牌”的愿景,致力于锂电池储能类产品及光伏产品的研发、生产、品牌、销售。凭借对用户需求的敏锐洞察和深厚的研发实力,公司不断推动Solar Generator光充户外电源产品的升级迭代,进一步拓宽了Solar Generator光充户外电源的应用场景并保证了产品稳定可靠,目前公司产品累计获得《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福布斯》等在内的200余家全球权威媒体及机构推荐,全球累计销量超500万台。此外,公司将全场景家庭绿电产品作为新的核心业务发展方向,2024年陆续推出了首创的DIY小型家庭绿电系统和XBC光伏瓦家庭绿电系统等全场景家庭绿电解决方案。All-in-one设计的产品为消费者提供了全方位、一站式的家庭绿电解决方案,极大地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矩阵。
为加强全球市场渗透,公司依托本地化团队的经验和资源,通过品牌官网、第三方电商平台和线下零售的渠道策略,迅速拓展并构建全球渠道网络。公司目前已在全球建立23个品牌官网,产品覆盖50多个国家和地区,并与超过10,000家全球知名零售渠道进行紧密合作。
凭借不断增强的全球品牌力和产品竞争力,以及内部降本增效的一定成效,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实现较快增长。其中美国和日本等核心市场营业收入分别实现41.12%和72.69%的增长,新兴市场开拓成果逐步显现。随着数字化经营能力和效率的提升,公司期间费用率有所下降,实现盈利能力的快速提升。未来,公司将围绕全球化经营战略,深耕核心战略市场,加快培育新兴市场,坚持降本控费的战略目标,加快构建数字化经营平台,通过产品创新、渠道深化、品牌推广等措施,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的“三会一层”机制,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各司其职、权责分明,形成高效运作的治理体系。同时,规范内部制度体系,明确公司及股东的权利义务,推动公司健康发展,切实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未来,公司将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与经营管理水平,为公司的良性运转和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提供有力保障,实现公司长足发展,回馈广大投资者。
三、强化信息披露,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有效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规范信息披露流程,遵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合法合规等信息披露原则,履行各项信息披露义务,突出信息披露的重要性、针对性,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透明度。为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不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建立了多样化的沟通渠道,充分利用业绩说明会、互动易平台、股东会、现场调研、策略会、邮件、投资者热线等多维度和多元化的方式,全面展示公司业绩、财务状况和战略规划,使投资者能够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
为更好地向投资者传递多元化的内在价值、提升企业形象与品牌价值,自上市以来,公司已连续两年发布ESG报告,展现了公司在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责任方面的实践和成效。2022年,公司ESG荣获钛媒体“年度ESG创新企业奖”、2022年经济观察报“ESG企业之星”。2023年,公司ESG荣获Wind ESG 评级 A 级、EcoVadis Sustainability评级铜牌,并且获得2023福布斯中国ESG创新企业TOP50、国际知名可持续发展奖SEAL Awards 2023年度商业可持续发展奖、虎嗅2023“可持续品牌典范”榜单出海履责企业等荣誉。2024年,公司荣获香港品质保证局颁发的“杰出碳中和贡献管理大奖”和“ESG披露贡献先锋大奖”。除此之外,凭借在绿色制造方面的杰出表现,2023年,公司获得了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第七批国家级绿色工厂”称号。公司将不断完善ESG管理体系,持续推进ESG管理,提升ESG实践的专业性,增强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
未来,公司将继续严谨、合规地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中心,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透明度,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同时,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沟通的主动性、专业度、深入度,积极、高效传递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不断优化和丰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方式和方法,更有效地向投资者传导公司的价值。
四、重视股东回报,履行稳健分红策略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战略规划以及行业发展趋势,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自2022年上市至今,公司已进行两次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约2.35亿元。
未来,公司将继续根据所处发展阶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统筹考虑公司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落实推进“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切实与投资者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
五、实施回购,提振市场信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截至2024年10月31日回购期限届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46,609股,成交总金额为50,296,903.87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将根据所处行业特点和宏观趋势,综合考虑公司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切实与投资者共享公司的发展成果。
未来,公司将坚持以投资者为本,致力于提升股东回报水平,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稳健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持续践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为稳市场、稳信心积极贡献力量。
本次“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是公司基于目前经营情况和外部环境做出的方案,其实施可能受行业发展、经营环境、市场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4-093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月14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14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8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参加会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白松三路与民塘路交叉口西20米华侨城北站壹号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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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与前述登记文件送交公司,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星期一)9:00至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1月13日(星期一)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塘路与白松路交汇处西北角华侨城创想大厦2栋39层公司董秘办(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518109;联系电话:0755-21013327;传真号码:0755-29017110)。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秋蓉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民塘路与白松路交汇处西北角华侨城创想大厦2栋39层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联系电话:0755-21013327
传真:0755-29017110
邮箱:irm@hello-tech.com
邮政编码:518109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时间,与会人员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1327”;投票简称:“华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月14日(星期二)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星期二)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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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如无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则由代理人酌情决定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人(本公司)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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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票填写说明:在各选票栏中,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打“√”为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日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