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7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工作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讨论表决,一致同意形成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讨论表决,一致同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8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落实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17号解释”)及财政部会计司编写并发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指南汇编2024》”)要求进行的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为落实执行财政部17号解释及财政部会计司《指南汇编2024》的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内容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17号解释,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前述三项会计政策变更未对公司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2024年3月,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指南汇编2024》,规定企业提供的、不能作为收入规定的单项履约义务的质量保证,因该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前述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仅对利润表中成本费用项目互相调整。
(二)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上述规定,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对相关经济业务处理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解释17号、《指南汇编2024》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指南汇编2024》的规定,将公司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重述最近一期合并财务报表。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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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新规定和要求而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编号:2024-069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决算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前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2024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指派王天平先生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工作调整,王天平先生不再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指派张帆先生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负责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二、本次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诚信和独立性情况
(一)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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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从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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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诚信和独立性情况
变更后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本次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造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