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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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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93 证券简称:航发动力 公告编号:2024-44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0日分别以传真和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亲自出席9人,董事吴联合先生委托董事刘辉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王占学先生委托独立董事李金林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合计可履行董事权利义务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牟欣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章程》已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全面修订。修订后的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发布的《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工作及议事程序,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修订完善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发布的《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授权管理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厘清治理主体权责边界,提高经营决策效率,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董事会授权管理规则进行了全面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决策机制一览表的议案》

根据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一览表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5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本部拟在2025年度申请借款额度970,333万元、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贴现额度475,000万元。在上述融资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副董事长李健先生对外签订相关合同和协议。

各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拟在2025年度申请借款额度3,522,574万元,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贴现、信用证开证及保函额度940,200万元。在上述融资额度内,董事会授权相关单位法定代表人对外签订相关合同和协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发布的《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6)。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发布的《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7)。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牟欣先生、李健先生、孙洪伟先生、杨先锋先生、刘辉先生、吴联合先生、沈鹏先生回避表决,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相关事项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13日(周一)14:30

2.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6日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科教文中心第二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和会议召开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以现场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5.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议事规则的议案》

(2)《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93 证券简称:航发动力 公告编号:2024-45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0日分别以传真和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亲自出席3人,本次会议合计可履行监事权利义务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逢春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5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本部拟在2025年度申请借款额度970,333万元、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贴现额度475,000万元。在上述融资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副董事长李健先生对外签订相关合同和协议。

各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拟在2025年度申请借款额度3,522,574万元,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贴现、信用证开证及保函额度940,200万元。在上述融资额度内,董事会授权相关单位法定代表人对外签订相关合同和协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发布的《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6)。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发布的《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7)。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93 证券简称:航发动力 公告编号:2024-46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

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对象: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西安西航集团莱特航空制造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特公司)、西安西航集团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电设备)、西安西航商泰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泰公司)3家下属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 委托贷款金额:2025年度公司拟对下属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19,000万元。

● 委托贷款期限:一年。

● 委托贷款利率: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基准利率。

一、委托贷款情况概述

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全体董事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2025年度公司拟对下属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19,000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上述委托贷款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副董事长李健先生对外签订相关合同和协议。

为促进下属子公司的发展,保障其正常生产经营,拟对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本次委托贷款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根据《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贷款方基本情况

(一)莱特公司

1.基本情况

莱特公司成立于2007年5月11日,注册资本为62,815.0574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史小强,注册地址为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关中综合保税区A区(莱特厂房),经营范围: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零部件、机电产品的制造、销售、研发、检测、修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机械加工;保税物流;非金属、金属材料的销售;机械加工技术服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71.0965%的股权。

莱特公司资信情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50,076万元,负债总额34,634万元,资产负债率23.08%。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87,252万元,利润总额10,232万元,净利润8,308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莱特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属于《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

2.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1)北京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7.6062%)执行事务合伙人:航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9月28日

出资额:634,32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7层2-701A

北京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为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持有公司3.68%股份,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2)中国南航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6062%)

法定代表人:敬公斌

成立日期:2017年6月8日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新白云机场南工作区空港5路南航明珠大酒店213室(空港白云)

中国南航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3)陕西西安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基金(有限合伙)(持股比例7.6062%)

执行事务合伙人:陕西西安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9月15日

出资额:300,000万元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凯瑞大厦B座A2402-81室

陕西西安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基金(有限合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4)西安经开渭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0849%)

法定代表人:席保军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16日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景路中段16号白桦林国际A座6层

西安经开渭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3.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委托贷款的说明

陕西西安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基金(有限合伙)、北京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属于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其业务范围仅限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明确不得从事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中国南航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西安经开渭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由于其持股比例低,不对非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因此,基于上述原因,其他股东无法按照出资比例向莱特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莱特公司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风险控制。公司将会按照现行相关财务、内控制度要求,加强对子公司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4.公司2024年度对莱特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情况

2024年度,公司对莱特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额度为16,000万元,由于莱特公司融资安排调整,截至本公告日未对其提供委托贷款;莱特公司未发生委托贷款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二)机电设备

1.基本情况

机电设备成立于2007年1月15日,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于驰,注册地址为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西航集团公司生产区内,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特种设备销售;防腐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业管理;图文设计制作;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照明器具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安防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环保咨询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市政设施管理;金属结构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环境保护监测;办公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机械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家具销售;电工器材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通用零部件制造;金属制品修理;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供冷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园区管理服务;生产线管理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门窗制造加工;喷涂加工;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风机、风扇制造;紧固件制造;除尘技术装备制造;污泥处理装备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数控机床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五金产品制造;仪器仪表修理;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交通设施维修;广播电视设备专业修理;通信交换设备专业修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消防技术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施工专业作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筑劳务分包;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额20,146万元,负债总额12,595万元,资产负债率62.52%。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3,079万元,利润总额1,072万元,净利润853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2.公司2024年度对机电设备提供委托贷款情况

2024年度,公司对机电设备提供委托贷款额度为1,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对机电设备提供委托贷款1,000万元;机电设备未发生委托贷款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商泰公司

1.基本情况

商泰公司成立于1999年4月19日,注册资本为12,024.9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勇,注册地址为西安市经开区尚苑路4955号大普工业园7号楼4层401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金属工具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刀具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模具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金属制品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对外承包工程;农副产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肥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气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模具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软木制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金属工具销售;刀具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计量技术服务;标准化服务;工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能量回收系统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研发;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民用航空器维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额30,169万元,负债总额19,910万元,资产负债率65.99%。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9,372万元,利润总额357万元,净利润239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2.公司2024年度对商泰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情况

2024年度,公司对商泰公司提供委托贷款额度为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对商泰公司提供委托贷款5,000万元;商泰公司未发生委托贷款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委托贷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莱特公司、机电设备、商泰公司签署委托贷款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为:公司2025年度拟向莱特公司、机电设备、商泰公司分别提供不超过13,0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的委托贷款,期限1年,委托贷款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基准利率,资金用途主要为子公司日常经营周转。违约责任:若子公司不能按时偿还债务,子公司承诺以自有资产向公司偿还,将委托贷款损失降至最低。子公司违反公司制度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未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子公司须承担赔偿责任。截至本公告日,委托贷款协议尚未签署。

四、委托贷款风险防控措施

公司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将采取有效的担保措施,以其有效资产(实际价值大于委托贷款金额)进行抵押或者质押,或由第三方对借款单位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经董事会成员对本次贷款方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董事会认为: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情况下,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同时可以支持子公司发展,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上述委托贷款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委托贷款风险可控,利率公允,委托贷款对象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实际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15%;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委托贷款;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委托贷款。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93 证券简称:航发动力 公告编号:2024-47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牟欣先生、李健先生、孙洪伟先生、杨先锋先生、刘辉先生、吴联合先生、沈鹏先生已回避表决。

●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长期、持续和稳定的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将能为公司业务收入及利润增长做出相应的贡献,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当期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

●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交易情况概述

因公司所生产产品的特点,生产产品所需要的合格原材料供应商、产品用户部分为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发)控制的下属单位(不包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中国航发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发及其实际控制的下属单位均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之发生的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12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牟欣先生、李健先生、孙洪伟先生、杨先锋先生、刘辉先生、吴联合先生、沈鹏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对2024年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进行披露,2024年关联交易各项预计金额及1-11月各项实际发生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注:上述2024年1-11月数据未经审计。

(四)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注:上述2024年1-11月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2023年度已披露的同类业务金额;2024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2024年1-11月的同类业务金额。

单位:万元

注:上述2024年1-11月数据未经审计;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协议约定了与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发财务公司)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单日最高存款限额,其中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0亿元,每日最高存款结余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协议有效期为:2023年5月5日至2026年5月4日。

二、关联人和关联关系介绍

前述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方基本情况如下:

1.中国航发

中国航发成立于2016年5月3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MA005UCQ5P,注册资本为5,0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曹建国,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5号,经营范围:军民用飞行器动力装置、第二动力装置、燃气轮机、直升机传动系统的设计、研制、生产、维修、销售和售后服务;航空发动机技术衍生产品的设计、研制、开发、生产、维修、销售、售后服务;飞机、发动机、直升机及其他国防科技工业和民用领域先进材料的研制、开发;材料热加工工艺、性能表征与评价、理化测试技术研究;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经营国家授权、委托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国航发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股权结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其70%、20%、6%、4%的股权。

履约能力:中国航发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2.中国航发财务公司

中国航发财务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1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MA01G3070M,注册资本为15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管见礼,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7号楼7层,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国航发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法人。

股权结构:中国航发持有其100%股权。

履约能力:中国航发财务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分别发生的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主要指公司与中国航发系统内单位发生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水电汽等其他公用事业费用(销售)、提供代理、租出等交易事项。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主要指公司与中国航发系统内单位发生的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借款、租入等交易事项。

3.支付借款利息。主要指公司与中国航发系统内单位发生的贷款、专项借款及资金拆借等交易事项所支付的利息。

4.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单日最高存款限额。主要指公司在中国航发财务公司发生的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0亿元,每日最高存款结余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按照以下总原则和顺序制定:

1.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

2.无政府定价的,有指导性定价规定的,按其指导性规定的要求制定交易价格。

3.无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性定价规定的,以市场同类交易可比价格为定价基准。

4.如关联交易不适用前三种定价原则,交易双方依据签订的合同约定价格(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提供该类产品或服务的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交易价款,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交付。

上述关联交易涉及关联方企业数量较多,关联交易类别较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在平等协商后签署具体合同。合同的签订遵循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合同内容明确、具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充分顾及双方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长期、持续和稳定的生产经营所需,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求。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能为公司业务收入及利润增长做出相应的贡献,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当期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93 证券简称:航发动力 公告编号:2024-48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1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月13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西安市未央区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科教文中心第二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13日

至2025年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24年12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国发航空发动机产业投资基金中心、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航发西安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贵州黎阳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及社会公众股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25年1月13日9:00~11:30。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西安市未央区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科教文中心

(四)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验证入场。截至2025年1月6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6152009

传真:029-86629636

联系人:宁娇

通讯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13号信箱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21

(二)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12-28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