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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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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4-101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0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2024年12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章房地产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拟提请由股东大会对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作出如下授权:

1、2025年公司计划担保的新增总额度为不超过4,000,000万元(包括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担保和子公司间相互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各级全资、控股下属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的新增额度为不超过3,7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各级全资、控股下属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的新增额度为不超过300,000万元。

预计新增担保额度情况表

单位:万元

2、在本次授权的担保新增总额范围内,属于任何下列情形的,亦包含在本次担保授权范围之内:

①单笔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②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③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

④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①被担保人不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对于非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人的各股东原则上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4、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抵押及质押、差额补足等方式。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5、授权期限: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前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年度预计新增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

7、对于超出本次担保授权额度范围的,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12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耿建明、邹家立、刘晓文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全体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12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三)《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职权、履行职责,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3、责任限额:累积赔偿限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年

4、保险费用:首年不超过人民币51.6万元人民币/年

5、保险期限:12个月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在上述条件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鉴于全体委员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委员均回避表决。

同意0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9票。

鉴于公司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该次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的表决权。

(四)《关于2025年度新增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

1、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旨在解决被资助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有利于加快被资助项目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求。

2、公司控股项目公司向其少数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是在项目销售情况顺利但未达到利润分配条件情况下,在保证项目建设及运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对项目公司股东提供的借款,且对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予以资助,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项目公司收益。项目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由公司主要负责项目公司的运营和管理,能有效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利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12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新增财务资助的公告》。

(五)《关于为邢台开源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12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六)《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12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3、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4-102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盛发展”)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职权、履行职责,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3、责任限额:累积赔偿限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年

4、保险费用:首年不超过人民币51.6万元人民币/年

5、保险期限:12个月

鉴于公司全体监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均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4-103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预计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12月27日,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章房地产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拟提请由股东大会对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作出如下授权:

1、2025年公司计划担保的新增总额度为不超过4,000,000万元(包括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担保和子公司间相互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各级全资、控股下属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的新增额度为不超过3,7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各级全资、控股下属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的新增额度为不超过300,000万元。

预计新增担保额度情况表

单位:万元

2、在本次授权的担保新增总额范围内,属于任何下列情形的,亦包含在本次担保授权范围之内:

①单笔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②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③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

④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①被担保人不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对于非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人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4、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抵押及质押、差额补足等方式。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5、授权期限: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前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年度预计新增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

7、对于超出本次担保授权额度范围的,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尚未与金融机构签订担保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根据担保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并审慎判断,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不会增加公司合并报表或有负债,且提供担保所融得的资金主要用于生产经营,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违背的情况。

对于向非全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和该公司的其他股东将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或者要求其他股东采取反担保等措施控制风险。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下属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含本次)为432.4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3.33%。其中,公司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74.7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31.67%。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31.57亿元。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4-105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新增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一)2025年为项目公司提供新增财务资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等规则的相关要求,为解决项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推进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进度,提高运营效率,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开展房地产业务的项目公司提供新增财务资助,最高总额度不超过1亿元。具体如下:

1、被资助对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对象范围,且不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被资助对象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

3、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4、拟新增资助总额度不超过1亿元,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5、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对额度范围内的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额度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之后的12个月。

(二)2025年为控股项目公司的少数股东提供财务资助

对于公司与其他企业合作开发的公司控股项目,当项目公司后期存在闲置富余资金时,为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增加项目公司收益,在符合当地预售款管理规定的前提下,控股项目公司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同等条件调用闲置富余资金,构成控股项目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具体如下:

1、廊坊国际展览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其他少数股东)

廊坊国际展览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子公司河北金项物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其注册日期为2001年2月23日,主要经营场所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友谊路,法定代表人为王建东先生,经营业务范围为:一般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广告制作;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住宿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该公司现有股东如下表:

廊坊国际展览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三)上述事项审议情况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条件内对实际发生的预计范围内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并根据实际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风险防范措施

1、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促进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的顺利进行,公司按照持股比例、权益比例为项目公司以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符合房地产行业惯例。

2、为控股项目公司的少数股东提供财务资助

对于为项目公司的少数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是在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向各方股东提供的财务资助,符合行业惯例,不会对项目公司开发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

在实施财务资助过程中,公司将从多个维度防范财务资助的风险。项目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由公司直接负责经营管理及财务管理,每月均会进行动态预测和监控项目资金,能有效管控项目资金。一般只有在预留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仍有剩余后方才允许项目公司向其股东提供借款。当项目公司资金不能满足未来支出时,将提前通知股东及时归还或者补充投入资金以满足项目公司经营。

公司将密切关注财务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变化、对外担保或其他负债、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及商业信誉的变化情况,积极防范风险并根据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

1、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旨在解决被资助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有利于加快被资助项目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求。

2、公司控股项目公司向其少数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是在项目销售情况顺利但未达到利润分配条件情况下,在保证项目建设及运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对项目公司股东提供的借款,且对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予以资助,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项目公司收益。项目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由公司主要负责项目公司的运营和管理,能有效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利益。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4-106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需要,为确保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邢台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邢台荣盛”)在邢台的“荣盛华府”项目的建设资金安全及按期交付,由邢台市襄都区主管部门主导,确定由邢台市襄都区政府平台公司邢台开源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邢台开源”)作为保交楼项目贷款主体,向银行申请保交楼贷款,贷款本金总额不超过10,900万元,并由邢台开源以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以及由公司和公司子公司邢台荣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公司子公司石家庄荣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荣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涞水荣盛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具体公司及具体资产以实际协议约定为准),上述担保的本金金额不超过10,900万元,担保期限自抵押登记生效之日起至主债权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的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不超过36个月。

本次为邢台开源贷款提供的担保,是公司为了妥善完成保交楼任务,在当地主管部门和银行要求下而产生的,被担保对象邢台开源的此次贷款,也将为公司子公司邢台荣盛作为项目主导操盘方的融资投入使用,且本次融资日常项目资金管控由邢台荣盛、邢台开源、邢台市襄都区政府共同管理。此次担保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邢台开源;

2、成立日期:2014年7月23日;

3、注册地点: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中兴东大街1888号;

4、法定代表人:张弛;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6、经营范围:以公司自有资金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市政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投资;土地整治服务;专业停车场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租赁经营;物业管理;

7、股东情况:邢台襄控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8、信用情况:该公司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9、被担保人的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邢台开源资产总额46.76亿元,负债总额32.02亿元,资产负债率68.47%,净资产14.74亿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0.03亿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邢台开源资产总额47.60亿元,负债总额32.90亿元,资产负债率69.12%,净资产14.70亿元,2024年前3季度营业收入0.01亿元。

10、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邢台开源为政府平台公司,其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此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担保事项。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相关主体:

债务人:邢台开源;债权人: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及邮储银行6家银行;保证担保人:邢台荣盛、公司;抵押担保人:邢台开源、石家庄荣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荣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涞水荣盛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具体公司及具体资产以实际协议约定为准);

2、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履行的所有义务;债务人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其在主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而给债权人造成的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债权人为实现抵押协议项下权利、或由于债务人违反主合同、或由于抵押担保人违反抵押协议而导致债权人发生的所有费用、支出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评估费、翻译费等。债务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及/或其他义务而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及/或迟延履行金;发生主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时,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而对债权人负有的债务。抵押担保期间自抵押登记生效之日起至主债权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的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不超过36个月。具体以相关抵押协议及抵押清单的约定为准。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关于上述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

本次对邢台开源提供的担保,是公司为了妥善完成保交楼任务,在当地主管部门和银行要求下而产生的,被担保对象邢台开源的此次贷款,也将为公司子公司邢台荣盛作为项目主导操盘方的融资投入使用,且本次融资日常项目资金管控由邢台荣盛、邢台开源、邢台市襄都区政府共同管理。此次担保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下属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含本次)为432.4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3.33%。其中,公司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74.7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31.67%。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31.57亿元。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4-107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召集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规定、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13日(星期一)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月13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00一3: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81号荣盛发展大厦十楼第一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8日。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提示性公告:公司将于2025年1月9日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及提案编码

(二)上述议案1.00、2.00、3.00、4.00的具体内容分别详见2024年12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新增财务资助的公告》、《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三)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5年1月9日一1月10日上午9点一12点,下午1点一5点。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1月10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81号荣盛发展大厦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065001;

联系电话:0316-5909688;

传 真:0316-5908567;

联系邮箱:zhengquanbu2146@163.com;

联系人:梁涵。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46”,投票简称:“荣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00一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反对”、“弃权”、“回避”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 否。

本授权委托书的授权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股东大会召开日有效。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日期:二〇二五年 月 日

回 执

截至2025年1月8日,我单位(个人)持有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4-108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根据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和公司相关项目发展需要,近日,公司拟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协议,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促进公司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秦皇岛金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金海”)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产河北分公司”)拟合作业务16,865.26万元,由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17,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96个月。同时,秦皇岛金海以自有资产为上述融资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子公司秦皇岛盛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盛泽”)和秦皇岛彤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彤鑫”)为上述融资提供抵押担保。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秦皇岛金海;

2、成立日期:2006年2月23日;

3、注册地点:秦皇岛北戴河新区荣盛休闲度假区3栋;

4、法定代表人:王力荣;

5、注册资本:人民币47,010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旅游业务;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洗浴服务;歌舞娱乐活动;酒吧服务(不含演艺娱乐活动);足浴服务;动物饲养;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出版物零售;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房地产经纪;会议及展览服务;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停车场服务;露营地服务;物业管理;家政服务;摄影扩印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家具销售;日用家电零售;肥料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健身休闲活动;宠物服务(不含动物诊疗);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公司间接持有秦皇岛金海100%股权;

8、信用情况:秦皇岛金海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1、保证担保协议方:公司与东方资产河北分公司;抵押担保协议方:秦皇岛金海、秦皇岛盛泽、秦皇岛彤鑫与东方资产河北分公司。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为秦皇岛金海上述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秦皇岛金海、秦皇岛盛泽、秦皇岛彤鑫为秦皇岛金海上述融资分别提供全额抵押担保。

3、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所有债务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及复利)、手续费及其它收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和其它应付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债权人为实现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保证人在本协议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违约金和任何其他款项。

五、公司董事会意见

《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前述担保计划范围内。关于本次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

秦皇岛金海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上述公司日常经营拥有控制权,能够掌握其财务状况;上述被担保子公司经营风险较小,由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上述公司更好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秦皇岛金海有足够的能力偿还本次融资。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下属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含本次)为432.4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3.33%。其中,公司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74.7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31.67%。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31.57亿元。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4-109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及债务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事项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于近日收到了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1、诉讼机构名称: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龙蟠路支行

被告一:滁州荣鼎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二:荣盛康旅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三:安徽九华温泉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四:滁州荣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五: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3、案件概述

2020年10月23日,原告与被告一滁州荣鼎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此后,依据该协议原告与被告一滁州荣鼎置业有限公司又签订多份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合计3.5亿元。2020年10月23日至2023年12月4日,原告与其他被告分别签订了抵押合同、保证合同。当前,原告认为,被告一未能完全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故而成讼。

4、原告主要诉讼请求

请求被告一偿还债务本金3.47亿元、利息罚息1,902万元及其他费用,合计约3.66亿元,并要求被告一、二、三、四、五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5、诉讼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一审尚未开庭。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其他尚未披露的未达到披露标准的新增诉讼事项主要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合同纠纷等,涉及总金额约20.17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8.55%。

公司正在与相关方积极沟通,力争妥善解决上述诉讼事宜。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持续跟进诉讼进展,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债务事项

受市场环境以及运营资金紧张的影响,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生新增到期未支付的债务本金合计22.73亿元。目前公司正在与相关金融机构积极协调展期等事宜。

公司本着对债权人、股东和社会各界负责的态度,以现金流为主线,在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的支持下,公司将积极协调并推动债务展期事宜,稳定经营大盘。

三、备查文件

民事起诉状等。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4-104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4年12月27日,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建设”)及其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审慎的估计,拟定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为不超过6亿元。

董事会进行审议的时候,关联董事耿建明、邹家立、刘晓文已回避表决。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荣盛建设,成立于1998年11月12日,注册资本33,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杰,注册地址:河北香河新兴产业示范区和园路2号,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工程、人防工程设计(以上凭资质证经营);铝合金门窗加工、安装;塑料门窗、幕墙安装;低压配电箱(柜)的制作、销售;高压开关柜、高压控制柜及其底座、成套集控保护设备、转换开关、其他低压电路开关装置的制作、销售;机械式停车设备制作、安装、销售;建筑工程机械、钢模板、脚手架、塔吊、施工升降机的租赁;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木工、砌筑、水电安装、抹灰、油漆、钢筋混泥土、脚手架、焊接、模板);建筑材料批发;园林景观设计施工;绿化苗木种植;园林古建筑设计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铝膜租赁、销售;智能化工程、亮化工程的设计、施工;消防工程、人防工程、电力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9月30日,荣盛建设总资产67.59亿元,总负债42.92亿元,净资产24.67亿元,2024年1-9月份营业收入2.5亿元,净利润-0.13亿元。

荣盛建设与公司同受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截至目前,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荣盛建设71.29%的股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荣盛建设及其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建筑安装劳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含保障房、回迁房等项目)施工部分,根据既定的设计方案,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及合同造价;根据中标的合同,在履行公司规定的相关决策程序后,采用工程总承包的方式,与中标单位签定相关的建筑施工工程合同,并向政府进行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

针对开发中涉及保障房、回迁房的项目施工部分,根据既定的设计方案,在政府主管部门的组织、监督下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及合同造价。根据中标的合同,在履行公司规定的相关决策程序后,采用工程总承包的方式,与中标单位签定相关的建筑施工工程合同。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根据项目的中标合同确定的价格,以市场定价方式确定与荣盛建设及其下属子公司相关合同的依据。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荣盛建设拥有二十多年的建筑施工经验,技术能力出众,曾荣获中国建筑行业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鲁班奖”,在河北及其周边地区具有较强的竞争实力及广阔的市场空间,服务众多知名品牌企业。荣盛建设按照国家的规定参与公司项目施工招标,并中标了公司多个开发项目的施工工程,熟悉了解公司的产品定位、设计风格,能有效保证公司开发项目的质量和工期,满足公司对工程质量和进度的要求。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2025年度,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根据预计的实际开工面积、在建规模及工程投入,为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确保经营计划的完成,公司管理层预计2025年度与荣盛建设及其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为6亿元。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根据荣盛建设及其下属子公司在招投标中实际获得的合同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最终的交易额。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召开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 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情形,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