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4-183
债券代码:127099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桃元先生通知,获悉其向万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控股集团”)协议转让的股份12,311,325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转让暨控制权变更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22日及2024年12月1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桃元先生与万达控股集团签署《万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李桃元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以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李桃元拟分两期向万达控股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1,544,818股,同时自第一期标的股份在中证登过户登记完成第二笔股权受让款支付完毕之日,李桃元将其第一期标的股份转让后剩余持有的36,933,975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以及表决权委托期间后续新增持有的公司的全部股份的表决权不可撤销、不可变更、无条件、唯一、排他、无偿的全权委托给万达控股集团行使,委托期限为4年。通过上述安排,万达控股集团将控制公司股份49,245,300股所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26.91%,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27.29%。万达控股集团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尚吉永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万达控股集团已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4〕659号),万达控股集团就本次收购公司股权案通过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公司已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事宜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23日、2024年12月12日、2024年12月25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67)、《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70)以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股份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81)。
二、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24年12月27日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过户日期为2024年12月26日。本次过户登记完成前后,李桃元先生及万达控股集团的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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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市公司总股本以截至2024年12月26日188,001,336股为基数,当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2,561,960股。
三、其他事项说明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第一期标的股份在中证登过户登记完成第二笔股权受让款支付完毕之日,李桃元将其第一期标的股份转让后剩余持有的36,933,975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以及表决权委托期间后续新增持有的公司的全部股份的表决权不可撤销、不可变更、无条件、唯一、排他、无偿的全权委托给万达控股集团行使。
上述李桃元对万达控股集团表决权委托事项将于万达控股集团支付第一期标的股份第二笔股权受让款之日起生效,届时万达控股集团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尚吉永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